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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他的秋天

祝瑛邰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这年秋天,秋风卷起枯叶在空中肆意的飞扬着,仿佛要把它撕碎、揉烂,才肯善休。满地的落叶好像永远也扫不完,人们走在街上,每踩出一步都会发出“咔嚓咔嚓”的声音。此时,车站广场的长椅上正坐着一位老者;在他满目的柔情里,有个人已经独自坐在那里许久。终于有人忍不住问他:“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坐在这里,你的家人呢?”老者深思道:“我没有家人,我在写一个故事,是关于平生的故事……”

主角:任平生,陈秋雨   更新:2023-03-16 02:2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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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任平生,陈秋雨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给他的秋天》,由网络作家“祝瑛邰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这年秋天,秋风卷起枯叶在空中肆意的飞扬着,仿佛要把它撕碎、揉烂,才肯善休。满地的落叶好像永远也扫不完,人们走在街上,每踩出一步都会发出“咔嚓咔嚓”的声音。此时,车站广场的长椅上正坐着一位老者;在他满目的柔情里,有个人已经独自坐在那里许久。终于有人忍不住问他:“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坐在这里,你的家人呢?”老者深思道:“我没有家人,我在写一个故事,是关于平生的故事……”

《给他的秋天》精彩片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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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秋雨十四寒,烟雾匆匆缭青山。满目新愁无人叹,泪至流时却婉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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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言平生徒悲感,不解善恶是非错。抬头欲问堂前客,何把心事当旧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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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念甚重之人,虽今已记不得他的模样;就像是有一个影子,忽明忽暗,郁郁寡欢……

依稀记得我们初次相遇,你分不清左右,我教你摸摸心脏,会跳的那边是右边。你是第一个把手放在我胸口的男生,虽然那时候我们还很小,根本不懂男女有别。

你真的好爱哭啊,我的小生;不过没关系,我是姐姐,你得听我的;不准哭!我凶巴巴的样子,一定能吓到你,嘿嘿……

行吧,那你现在对我说一声“我爱你”,我就跟你在一起。……那点点头也行。……那我就当你默认了。……对不起,任平生。

我一定要把你写下来,闲时就有一本关于“平生”的书等着我。我翻阅过你人生的每一页,就像是重新遇见一个你。

——楔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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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初次见面,在胡家后院,和秋雨用了一个类似于拉钩的形式成为了好朋友;是那种手拉手,小拇指勾着小拇指,再用大拇指盖章,说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。

——段落节选

2

不仅如此,我们还知道用字;小芸姐姐的眼睛好看,所以就不能用“看”这个字,而是要用“望”。

——陈秋雨

3

堂屋门半敞开着,一束两束的光洒进来,从里面看到时光的轮廓,大概是金黄色的。灰尘在光柱里面逐渐显身,好像是在做一场争斗,看起来十分热闹。

——段落节选

4

可莹听得心里隐隐酸楚;虽然知道那些陈旧俗套的“好”并不是真正的好,但它的背后隐藏的却是波涛汹涌的“爱之洪流”,尽管有时候会很“暴力”或者说“残酷”。她将头转到一旁,似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,“今天风挺好,得亏扎了辫子。”心里默默在想:要是所有人都能像你这么想,那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。

——段落节选

5

夏天的夜晚闷热,风扇呼呼地刮着,借着外面路灯微弱的光,勉强能看出屋里家具的轮廓。隔壁房间有空调,里面定然是很凉爽的,可我不想去。那时候一切都还没有开始,我是个还算幸福的人。

——段落节选

6

我会常常想到儿时在故乡的街景,那是没有一个人的夜晚,低头甚至看不见自己,可就是这样荒凉的场景,囚禁了我整整十四年啊!

——任平生

7

亲爱的秋雨,生日快乐!很庆幸能用文学的方式对你表达我的爱意。记得小时候我们常喜欢在一起高谈快论,说以后会和谁结婚;说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;说以后生了孩子,要让他们也做好朋友。但我想说,其实我们的孩子也可以做兄弟,做姐妹。我很喜欢在夏夜的池塘旁,和你悄悄地坐在一起;偶尔黑夜里闪出一只萤火虫,你说那是神仙的眼泪,我看不出个所以然,但依旧很相信你的话。

——致秋雨的一封信

8

小生,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你突然变得很可怜;看你一个人裹在被子里难受的样子真的很让人心疼,但有的时候你却又比谁都看得开。我实在不明白你的喜怒哀愁都从何而来,但是我知道,你有更好的东西在等着你;所以每次看到你,我都把那些想让你看开的话埋在心里。你会从中获得所悟、所想,他们被表达出来的时候你是真心的快乐,也是真心的痛苦。你是一个善妒、善良、软弱、孤独的人,而在这之外,你还有一种对任何事物都怀有的同情心;虽然这点让你受了很多苦,但是我依然觉得那是你应该拥有且应该延续的东西。所以在你喜欢我之前,我更希望你能永远不难过,因为真的很怕你会因为我而伤心,虽然你从未告诉过我。ps:偷偷告诉你,其实多年来我的生日愿望就只有一个,那就是“想和你永远在一起”。

——致小生的一封信


第一回 窃子,一蓑烟雨任平生

故事发生在2006年。

在那个计划生育年代,偷孩子的事情屡见不鲜。

任常青和林翠兰夫妇在生了个女儿后,本着养儿防老的原则,他们在特殊的机遇里偷来了一个孩子。

那是秋忙的时候,一个看起来大概六七岁的小女孩带着她的弟弟在火车站外等候父母。

熙熙攘攘的人群中,林翠兰一眼就看到这对姐弟,转身对任常青说:

“你看那男孩多好看,要是我们的孩子就好了。”

任常青说:“那毕竟是人家的孩子。”

长女任思尘说:“爸,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可以去帮你把他骗过来。”

任常青不置可否地说:“我不管,你想去你就去试试。”

任思尘说:“那你要给我五块钱。”

任常青笑眯眯地从上衣内兜里掏出破旧的钱包,上面的假牛皮已经有些破败不堪,但好在里面还算充实。他盯着钱包里大大小小的钞票斟酌了几秒,最后抽出一张十元递给任思尘。

任思尘拿到钱很开心,跑去商店买下三颗糖,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一颗在嘴里。

“你啥意思?”

任常青感觉自己被骗了,板着脸问道。

“肯定不能现在去啊,你没看他姐姐还在那里呢。”任思尘不紧不慢地说着。

任常青看着手表上的时间,要确保在火车出发前二十分钟偷到孩子;心里想着实在不行就算了,这并不是什么好事。

他们坐在车站广场的长椅上,时不时的朝那边看上几眼。一阵凉风吹过,任常青感觉心里有股寒意,风像是一双小手,穿透他的胸口,摸索他的内心。

时间一点一滴流逝,就在他们要打算放弃的时候,小女孩不知因为什么原因突然离开了。——后来这也一直被他们认为是天意。

任思尘猛地从长椅上跳下来,一边昂首挺胸,一边佯装无事地朝男孩走去,她觉得自己此刻更像是一个特务。她能感受的到背后的目光正支持着她,那是被寄予厚望的目光,所以现在绝不能回头看。

我们暂且先不说这位姐姐等父母回来会是怎样的打骂,因为显然这个男孩的命运会更加坎坷。

偷到孩子以后四人匆匆上了火车,每个人都开心的笑着,笑容里写着得意洋洋。

“这是老天赏给我们的孩子。”任常青说。

“我们以后肯定待他比亲的还亲。”林翠兰说。

孩子是底气,没孩子的总要被人说笑一辈子;有那么一瞬间,他们恍然觉得那本该就是属于他们的孩子。

回到石村后,任常青昂首挺胸地走在黄土路上。现在他自诩自己是见过世面的人,和那个大半辈子都呆在这山沟里的哥哥不同。当初他拖家带口的想要去远方打拼,而这一去就是两年;如今的故乡和从前并无两样,熟悉的味道把他拉回了两年前,他不禁感叹:故乡的风永远是那么柔和,我在它面前永远像个孩子。

人们对任常青突然带来的孩子并不感到好奇,因为这并不是多罕见的事情。毕竟在这里没有孩子买一个或是偷一个,就像是饿了吃饭一样——理所当然。真正让他们羡慕的是,竟然有人一分钱没花就有了一个“男”孩。

傍晚,任常青邀请亲人来家里吃饭;这总归也算是一件喜事,礼数不能少。

餐桌上,任常青开始他的演讲:“我是个糙人,不太会讲话,但是今天总要说两句。那俗话说‘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’,日后我肯定待他比亲的还亲。”

唇齿飞扬间他感到无比的自豪。这些话他早在火车上就已经想好,他佩服自己习惯性的未雨绸缪,喜欢提前把一切都安排好。

周围的人纷纷赞扬。好多人感叹这句“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”,这句话让他们本该内疚的心也无愧起来。文学是快乐的文学,快乐的文学才是文学,那些要命的礼义廉耻只会让别人快乐,给自己添堵。

王小丽对任常青说:“得赶紧给孩子取个名字,早些办户口早些踏实。”

任常青点点头,心想:这孩子毕竟幼时就离开父母,只希望他将来能够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。

犹豫片刻,他开口说:“干脆就叫任平生吧。”

这是苏东坡的诗,“竹杖芒鞋轻胜马,谁怕?一蓑烟雨任平生。”

任常福在嘴里念叨:“平生,是个好名字。”

王小丽调侃道:“看起来你还是哥哥呢,取个名字竟还不如弟弟会取。”

任常福突然瞪大眼睛,重重地说:“我取的怎么了?叫知恩多好听。”

王小丽的笑僵在脸上,又很快消失了。

林翠兰在旁赔笑说:“你看看你,跟你开玩笑呢,还认真起来了。”说着用手推了推任常福,示意他去哄一下。

任常福这才缓过来自己话说的太重了,用手拍着王小丽的背,安慰道:“诶呀,你知道我这人嘴笨,不会说话,你别跟我一般见识。”

王小丽一下挣开他的胳膊,赌气说道:“谁见过你什么样。”

林翠兰对任常青说:“你看看人家老两口,还这么恩爱呢。”

任常福挺直腰杆,傲娇地说:“自己媳妇,啥时候都爱!”

王小丽在他背上轻轻锤了一拳:“这么多人,你都不嫌那害臊。”

任常青终于想出话,对林翠兰说:“我的爱青涩。”

众人逐渐沉醉在这欢声笑语里。

这时,任思尘突然说:“爷爷怎么没来?”

爷爷?

笑声戛然而止。

任老爷非常不喜欢任常青偷的这个孩子,他觉得做人要有原则,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能做。但是任常青哪里会管这些,他现在就喜欢和父亲反着来。以前所受到的欺压,在此刻他无时不想着如数奉还。

整个堂屋顿时变得静悄悄的,可以听到外面夜色中的蛐蛐正在呻吟着。声音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,他们才幡然醒悟。自己不该这么开心的,谁都是有孩子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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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有关于“某某生育”的事情审核过不去,所以有些话就删了。大致就是林翠兰生完第一个孩子就被结扎了,随后牵扯到一些上环的事情。然后到上文这里,虽说是偶然看到,但也是蓄谋已久;他们没孩子肯定是要偷一个或怎么。当时农村没男孩不行,人家有些仗着自己家里兄弟多的,都可不讲理了。

ps:新人作者,希望大家喜欢!


第二回 额……堂哥和表姐?

林可莹自高中毕业以后,就一直呆在家里,她知道现在自己就是等父母给她找到好的婆家,然后再把自己给嫁出去。

林可莹长得好看,传统上的好看,高鼻梁,朱唇皓齿,眉目如画,只要是美人该有的她都有;可就是这样的姑娘,却又偏生在这穷山僻壤里。林爸爸最希望的便是自己女儿将来能找个好人家,他也坚信凭自己女儿的容貌,以后绝对是能够高嫁的。

这时的农村还不流行自由恋爱,婚姻都是靠父母去说的。林可莹每隔几天就看到有媒婆来,大多时候她甚至都见不到男方,只是在里屋听着外面堂屋的媒婆是如何夸夸其谈。每当她想到自己一眼就能望得到底的将来,便不由得愁上眉梢。林妈妈告诉她,做女人就是如此,将来始终是要仰仗男人;可她不这么想,她对爱情的憧憬是卓文君的《白头吟》,是苏武的《留别妻》,是那种只要相爱的两个人,就能顺理成章的走到一起。

这天阳光明媚,微风徐徐,风吹进阳光里好似有了形状。池塘里倒映着秋日的风光,清澈的天空,蔚蓝的水面,如此反反复复地拼成一个秋。

此时,任知恩正在树上摘柿子,刚摘下一个还没送到嘴里,就看到远处有一个陌生的女孩走过来。那女孩身着水绿色束腰长裙,头发只简单扎着长马尾;步态轻盈,似若春风。他朝女孩问道:“你是哪里的人,来我们村干什么?”

林可莹听到有人吆喝,看了周围一圈也没有看到有人,抬起头才看到树上的男孩,她皱了一下眉头,什么也没说,便接着往前走。

知恩接着问:“我问你是哪的,你这人怎么不会说话啊?”

可莹停下脚步,说:“我又不认识你,凭什么你问我我就要说。”说完扭头就走。

知恩傻傻愣在原地,默默看着女孩远去。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孩,感觉心里跳的很快。

可莹走到林翠兰家里,林翠兰正在院子里和小生玩。

“这孩子也不认生,是吧。”可莹说。

“是啊,你跟谁一起来的?” 林翠兰看到是可莹来了,连忙起身招呼。

“我自个来的,我妈他们在家收花生,所以就让我过来看看。说你们添了孩子也不知会一声,好歹当哥哥的也要来看看妹妹,现下还正在家里生着气呢。”可莹玩笑着说。

“你看看那你,还磨叨起我的不是来了。这主要不是离得远,我们一家人也不好赶回来,再说添思尘的时候都过来看过了,就没有什么好再麻烦的。再者你们家也就你一个,我们也不好意思让你们亏的这礼钱,要真是觉得我们不对,那改天还得上去给你们送点礼,好好弥补一些了。”林翠兰也笑着说。

林翠兰说着要留饭,就让可莹带着小生,自己去菜园子里摘菜。

可莹一时间也有些手足无措,她还没有带过小孩子,也不知是怎么了,竟然脱口而出了一句,“你妈妈呢?”

小生毕竟还年幼,将将会说几句家常话,有些自己的想法而已。对亲人,尚且还不能完全辨认,低着头一言不发。而可莹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,便也不再多问,只是在旁边管着不让他碰撞到什么东西罢。

就在这时,任知恩突然走了进来。

知恩刚一进门就看到林可莹,便问道:“你为什么来我婶家?”

可莹自然也记得他,反问道:“这是我姑家,你为什么来我姑家?”

“这我亲婶家。”

“这还是我亲姑家呢!”

“……”

这是任知恩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嘴亏,他觉得这小姑娘伶牙俐齿的,不好对付,只得悻悻离开。

回到家,王小丽问:“知恩,你刚跟谁吵架,什么亲婶亲姑的?”

知恩说:“我不认识她,她在我婶家,说我婶是她姑,还不让我去我婶家。”

王小丽嘴上笑了笑,没有说话,知恩问她为什么笑,她说:

“你看上人家了。”

“我没有。”

说完他的语气立马就软下来,接着说:“我好男不跟女斗。”

王小丽突然认真地说:“也该给你说媳妇了,你要看上人家了就让着点人家,别让人家不耐烦你,我回头跟你婶说说。”

这次任知恩没有反驳,乖乖地点了点头。

中午吃饭的时候任常福从地里回来,他今天去阳坡种油菜籽,回来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的。走进院子里,他欲先去摘个梨解渴,王小丽叫住他先别吃,今天中午锅里煮的稀饭。转头又对知恩说:“你去摘几个梨给你婶家送去。”

“你给她家送干啥?” 任常福轻声问。

“你别吭声。”等到任知恩出了门,走远了,王小丽接着说:“你儿子看上他婶家的侄女了。”

“谁?”

任常福想着自己儿子今年也不过才十七岁,还什么都不懂,会看上什么姑娘。

“就那个长得好看的。”

王小丽一边说,一边注意任常福的脸色,家里的这些事情她都做不了主,主要还是得看男人。

“有点印象,是那个叫林可莹的……”

说到这里,任常福的脸沉住了,因为他心里清楚自己儿子配不上人家。

任知恩的左脸颊有一道小时候留下的疤,且他本身就长得不太好看,所以他要喜欢林可莹,那就真的太像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
王小丽看到任常福阴沉着的脸,才恍然意识到自己儿子的相貌跟人家差得太远,再加上他们家本来就不富裕,将来能给孩子娶个媳妇就已经很不错了,怎么还妄想着能找个多好多好的?又想到自己刚才还让儿子去送梨,心头一酸,泪水便流了下来。

“我对不起儿子,八字还没一撇,就想着让他去送东西;这要让别人知道,肯定要笑话他。”王小丽哽咽地说。

“这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,万一咱知恩还能遇到更好的呢。等过两天想办法让知恩也出去闯闯,他姐两年前都出去了,他一个大小伙子光在家种地也不行;年轻人既然不上学那就要多出去转转,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这样才能长本事。我们那时候家里穷,想出去一大家子的人拖着不让走,只能凭憨力种一辈子的地,现在他们已经够享福了。”任常福抱住王小丽,用手轻轻拍抚着她的后背,安慰道。

“话是这么说不错,可还是怪我太笨,早不提这念头什么事也没有,他以前可不会在意他的脸的。现在这么一弄,说不准又该觉得自己丑,唉,还是怪我啊,不光是小时候没能带好他……”王小丽含着泪眼,内疚地说。

“你就是想的太多,咱们自己一家人吃饱不饿就行,管他们要说的什么闲话。”任常福劝说道。

知恩两个胳膊抱着五个梨,小心翼翼地走进林翠兰家,进门就说:“婶,我妈让我给你们送梨。”说到“你们”的时候,他的脸不禁泛起红晕。

林翠兰他们正在吃饭,看到任知恩来送梨,林翠兰对可莹说:“你看,人家专门给你送梨来了。”

可莹望向知恩,伸出手说:“那你给我。”

任知恩记得母亲说的话,他挑出了一个最好的递给林可莹。整个过程他都低着头,不敢抬头看她一眼。

可莹说:“你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?”

知恩的脸更红了,他把剩下的梨一并放到桌子上说:“我回去吃饭了。”说完赶紧匆匆逃离这个地方。

那几个梨在桌子上胡乱地滚着,有两个不听话地滚到地上。

“他怎么了?” 小生问。

“不知道,这次我没说他。” 可莹说。

等到知恩走远后,林翠兰试探着问可莹:“你觉得这孩子怎么样?”

林可莹自然也听得出这话的意思,她沉默了良久,才开口说:“我们不是亲戚嘛。”

林翠兰也不敢接着再问,毕竟这才是自己的亲侄女,她们可是连着血缘的。

知恩回到家后看到王小丽愁眉不展的样子,疑惑地问道:“是不是我爸欺负你了?”

王小丽说没有,示意知恩先吃饭。

吃饭的时候任知恩前所未有的端正,王小丽好几次想开口,但看到孩子的模样又将话咽回去。

下午趁知恩出去玩的时候,王小丽偷偷将任常福叫到里屋。忧虑地说:

“要不你去试试吧,你跟常青也是亲兄弟,就试试也行,要是万一呢。”

任常福思忖了许久,才点点头,说:“行,那就去试试!”

林可莹回到家将任知恩喜欢自己的事情告诉父亲,林爸爸冷哼一声说: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,你不喜欢他最好,就是喜欢我也不会同意。”

林可莹感觉心里有些难受,不是因为前半句,而是因为后半句。这可是她自己的人生啊,她却做不了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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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梳理一下人物关系。

括号里面的是夫或妻;破折号后面的是后代。

首先是任家的:

任老爷(已逝;未知。)

长子:任常福(王小丽)

——长子:任知恩。

——次女:任思语。

次子:任常青(林翠兰)

——长女:任思尘。

——次子:任平生;男主。

然后是林家:

林老爷(已逝;未知;据说姓吴。)

长子:林叶娃(周梨)

——长女:林可莹。

次女:林翠兰(任常青)

——同上。

三女:林秀珍(李兰诚)

——长子:李梧桐。

暂且先介绍这么多,前面主要还是围绕着这些人物展开的故事。


第三回 兄弟,辛酸往事

此时的农忙已结束,地里的油菜籽都已种好。等来年开春时,这里将会是一大片的油菜花,那一定会是一幅盛景。

这是任常福第一次去求弟弟,该说不说,他是懂人情世故的。

任常福说:“常青,咱俩兄弟多年,也没有好好说过话,今天咱们来好好聊聊。”

两人直接坐在地边,迎着晚风准备畅谈。任常福掏出烟袋用旧报纸开始卷烟,任常青在旁边知道也有他的一份。

等两支烟卷好,他们足吸了一半,任常福才开口说:“你长大了,一声不吭就出去两年,知不知道家里人都很惦记着你呢?以前在家里还有我们兄弟相互扶持,到了外面可就只有自己一个人,凡事可都是全凭自己;外面的人看起来都笑脸盈盈的,背地里怀的什么心眼谁也不清楚,也就只有家里人才是最亲近的。”

任常青恨这种只是嘴上的好心,他记得自己在家时候的样子,当初他比任何人都想着长大,只为离开这个不公的家。若是真心惦记,那在这历经磨难的两年里,家里人又何曾联系过他?犹豫了一下,他还是笑着说:“没有什么好惦记的,我在外面过得比谁都好。”

任常福见打感情牌没有用,就接着说:“反正别的我也不多说,说多了你心里也不耐烦,现在你总归是大了,以后未来的许多事也可都要细细考量,当哥哥的也就只能说这么多。”

任常青只是简单的“嗯”了一声,没有说别的。虽然很疑惑:为什么平时对自己爱答不理的哥哥,今天怎么这么多话;但他心里倒是享受这份被关注的喜悦。

任常福又抽了两口烟,犹豫着还是选择说出来。他的脸笑出了皱纹,说:

“听说翠兰的那个侄女还没寻到人家,我想给她跟咱知恩说说。”

“谁?”

任常青愣了一下,但很快就明白任常福的目的,他心想:果然是黄鼠狼给鸡拜年,心里装着坏心眼。

“这我也不太清楚,好像听说是那个叫林可莹的,你知不知道?”任常福试探着问。

“哦……那个林可莹,她家估计不行,她爹要求太高了,瞧不上咱们庄稼人。”

其实任常青说的也不无道理,他跟林家也是不怎么来往,除了过年送送礼,其它的都没怎么见过面。以前跟林翠兰回娘家,林爸爸总是夸耀着自己女儿多好多好,将来肯定要嫁个高门大户,他要是为这个事去求人,那不是贴着脸找难堪嘛。

“这咱们不都是庄稼人,还有啥这瞧不起那的?”任常福问道。

“他家就一个女儿,那可不得是千捧万惯养出来的;且他们家底还算殷实,将来肯定是要往好的地方嫁。”任常青说。

任常福见弟弟也没直接回绝,遂阿谀奉承道:“这主要你媳妇不是她亲姑嘛,看看能不能说说,成不成的也都不怪你;再说咱们家不就咱们俩兄弟,你是有本事的人,小小年纪就跑到外面去,你哥哥我笨,未来还得多仰仗你呢。”

任常青虽然知道这是在拍马屁,但心里还是不自觉地在笑,又笑在了脸上。他心想:我这哥哥拍马屁的功夫真是一流,要搁在古代真适合当太监。

任常福看到任常青笑了,心想这事大概也算是成了,他怕任常青反悔,连忙起身说:“日头快落了,今晚我管饭,你带上翠兰他们去我家吃。”

任常青“嗯”了一声,也站起身说:“多久没干地里的活,还真挺累。”

“种地肯定不好,种地出一辈子的憨力。我要是敢再年轻几年,肯定就也出去了;现在一家子的人等着我养活,想出去也被绊住脚喽。”任常福略显无奈地说。

两个相依生活三十年的亲兄弟,只是走在路上都觉得他们亲密,血浓于水的亲情里,再找不到更好的去代替。

“这人一辈子有一辈子的命,来这世上,还是得自己开开心心的最重要。”任常青笑着说。

任常福叹了口气,随着说:“也是,一辈子有一辈子的命。”

生火烧饭要有些时间,两人便各自回家悠闲。

任常青回到家便伸手抱起小生,用食指轻点一下他的鼻尖,笑着说道:

“今天一天都没回来,有没有想我啊?”

“也不太想,有妈在家陪我。”小生将头埋进他的胸口,稚嫩的语气说。

“你个小没良心的,敢情是我白养你这么久了。”任常青假装赌气说道。

“你整天在外面忙活,也不在家看孩子,那自然是跟我比较亲了,还说的什么没良心的话。”林翠兰这时从堂屋走出来说。

任常青将小生放下,对林翠兰说:“今儿个就别做饭了,咱去咱哥家里吃。”

“怎么突然想到去人家家里吃了?”林翠兰问。

“说是知恩看上你哥家的那个闺女,想让我们帮帮忙,去做个媒人。本来这两头都这么近,我也是不想管这些闲事的,但我那哥哥非求着说让试一试,也罢只好就替他去问问,也没什么要紧的。”任常青解释道。

“你答应的太早了,早该回来和我商量商量。这才过去多久,你就忘了之前秀珍的事情了?别的穷一点或许也行,但是我们村的,怕是真不好再开这个口。我们姊妹弟兄几个就属秀珍她最小,却也是最早走的那个,这事原先就是结了疤的,你又如何让我去重提这旧事?”林翠兰无奈地说。

任常青这才缓过神,刚才胡乱答应了,净都忘了有这么一件幺蛾子事情。现在既然应承过了,自是不好反悔,思来想去,现下也能硬着头皮去试一试。

——

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。

林翠兰的妹妹林秀珍是和她一起嫁到石村的,那时候两人十八九岁的年纪,好姊妹嫁到一起,本该是件幸福的事情。

可两姊妹的婚姻没一个好的,只是相对起来,林翠兰要好得太多。

那时没有花轿,也没有车,新娘子撑着一把红伞,从乙村走到石村。路远,但心是美的。结婚对于她们来说,是既幸福,又羞涩;走在路上,不知是想到了什么,脸上泛出红晕。

到了男方家,先进婚房。屋里面的家具、墙上,都贴着大红喜字;枕头是大红色,喜庆,上面用黄线绣着“喜结良缘”。被子有绿有红,绿的两边各有两对龙凤,中央是一朵牡丹;红的上面是一对鸳鸯,绣着“鸳鸯戏水”。新娘子穿着婚袍,坐在床中央,像是一朵娇艳的花,旁边绿的红的都是陪衬。

一枚做工粗糙的银戒指戴在粗糙的无名指上倒也算合适,新娘子看得喜不胜收,这也并不是廉价的爱情。

新婚的时光是快乐的,那种彼此依靠着就可以什么都不想的时候。

婚后的第五年,林秀珍开始了她的噩梦人生。李兰诚的家暴是没有理由的,无缘无故就可以把林秀珍打个半死。但最可笑的是,人们都说他是个老实人。当时还是用牛耕地,家家户户都有那个放牛用的鞭子。

这天林翠兰在家里纳鞋底,老远就听到阴坡有鞭子抽打的声音。她知道今天李兰诚和林秀珍去阴坡犁地,她想到了什么,但不敢接着往下想。

中午李兰诚回来,林秀珍低着头跟在后面一言不发。

林翠兰问:“妹夫,你上午打什么呢,那么大声。”

李兰诚笑着说:“牛不听话,这牲口往那一站都不走,我就抽了它两鞭子。”

林翠兰又去叫林秀珍,林秀珍也不说话,就低着头。李兰诚还在旁边笑着,他见谁都会笑,人们都觉得他老实、善良。

林翠兰心想:就是牛,也不可能往死里打啊,可要是人……

李兰诚一面招呼林秀珍回家,一面对林翠兰说:“该吃饭了,我们先回去了。”

林翠兰点点头,看着自己妹妹身上也没有什么疤,衣服也没破,就想着应该是自己太多疑,毕竟哪有人会这么狠。

可事情的真相往往更加残忍。李兰诚为了不让别人看出什么,把林秀珍的衣服扒了打,就在外面,光天化日之下。原因是他让林秀珍一个人扶木犁,林秀珍一个人握不住木犁,便引来了一顿毒打。精神和肉体上同时的屈辱让她再也扛不下去,那年她才二十四岁。

从这天之后,林秀珍变得精神失常,总是一副呆滞的模样;但这并没有影响李管城的家暴……

林秀珍就这样昏昏噩噩地度过了五年,期间她生下了一个男孩,现如今已经能蹦蹦跳跳地叫她妈妈了。思来想去,最后取名为李梧桐;记得新婚当晚,李兰诚压在林秀珍身上说:“我对你的爱至死不渝。”这句话她握在手心好几年,期间不知甜了她多少次。直到二十四岁那个可怕的上午,被李管城亲手夺取。不过没关系,这本来也就是他给的。

林秀珍去世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,那时农村打骂老婆的多了,谁也不曾想会闹出人命。那天清晨,本该是李兰诚的骂娘声变成了惊吓声,“啊——”字划破了石村的上空,来来回回的有了三次回音,人们听得心惊胆战的。

林翠兰和任常青赶到时,林秀珍已经没了呼吸。她衣冠不整的躺在床上,脸色惨白,简直不像人。李兰诚哭着说:“她一点用都没有,让她找个针她都找不到,我轻轻打了她两下,她就不动了。”

李管城觉得林秀珍是赔钱货,干活不如牛,吃得却比自己都多,所以就不给她吃饭。没有人生来就该被怎样,但强大的一方可不管这些。人们总是自居着现有的权利,去做一些自觉有理的事情;不曾想自己其实大字不识几个,只学会了“人情世故”四个字就总觉得了不起。

但不得不承认的是:一家人的事情传不出去;一个村的事情也传不出去;可是啊,一个人的事情也传不出去。凡尘不过生死,只怪投错胎,却惹得满心荒凉时。

李梧桐那时还小,不知道什么是生死,那顶白布折的帽子他戴得很开心。

下葬时尤为壮观,排着长队送逝者离去。林秀珍上一次被这样关注还是十年前,和林翠兰一起嫁到石村。她的人生好像就只有这么十年,五年快乐,五年难过。

坑是昨天挖的,不大不小的坑竟也挖了半天。

等到人们将棺材放进坑里,填土的时候,李梧桐才疑惑地问道:“那里面装的是啥?”林翠兰哽咽道:“那是你妈。”“我妈在家。”“你妈不在家。”李梧桐有些着急,喊道:“我妈真的在家。”林翠兰整个地哭出来:“你妈不在家,你妈在里面。”李梧桐一愣,然后哭了,哭得比谁都大声。“为什么要装我妈妈?”“你妈妈要离开了,要到别的地方去。”李梧桐一边哭一边往棺材那里跑,哭着喊道:“我要也跟着一起去。”李兰诚上前拦住他,将他抱在怀里不让他过去。李梧桐在李兰诚怀里不停地挣扎,连抓带咬地喊:“我要跟妈妈在一起!我要跟妈妈在一起!”直到看见黑色的棺材盖被土完全地淹没了,他才停止嘶喊,将头埋在李兰诚里哭了起来。

李梧桐直到流不出一滴泪,喊不出一个字,才躺到杀死他母亲凶手的怀里睡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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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半段是距这个时候还要提前几十年的时候。

灵感来源于以前听到的一个故事:大概也是家暴,后来自己老婆年纪轻轻就害病死了;自然有不少人说是怪他打的,这是与不是的也就不大要紧。本着不能冤枉好人,我们也就不瞎揣测了。

ps:既为“故事”,则纯属虚构;闲时谬谈,切勿当真!


第四回 提亲,以后的前程

餐桌上有一大盆菜,里面有猪肉、粉条和白菜,总归有肉就算是好的。

任知恩知道这次是给自己说亲的,比往常都要乖巧。他是既兴奋又羞涩,所以主动和小生坐在一起。要是说到尴尬的地方,他就假装和小生玩。

任常青和任常福干了一天的活儿,等到饭上好就狼吞虎咽起来。王小丽知道男人们吃饭粗莽,吃起饭来有时候口水汤汁横飞,于是提前把菜分开,拨出一小份装在盘子里给孩子们吃。

些许是真的饿,这顿饭吃得很快。没过多久,盆里的菜就已经见底。任知恩和小生的那一盘倒是还有一半,两人有说有笑的也不见下饭。

“你家那个侄女要不给咱知恩说说。” 王小丽对林翠兰说。

林翠兰那日就问过林可莹,知道她的心思不在这里,但又不好意思把话说直,辗转之下,只好说:“要是真有心了我们也只能去问问,人家女儿怎么样到底还得是人家说的算。”

“就单指望看人姑娘了,要是人家姑娘能看上咱们这儿,那还有些盼头。” 任常青说。

四人齐刷刷地看向任知恩,任知恩注意到了他们的眼神,低着头假装没看到。

王小丽说:“谁知道人家能不能看上他呢。”

任知恩在旁边跟小生玩,但耳朵可是竖直了听这边的对话。他想:她还有什么瞧不上我的,跟谁稀罕她一样。可是想到林可莹的脸,他心里又不争气的祈求起来。

次日清晨,林翠兰带着小生回娘家,同行的还有王小丽。本来是打算让任知恩也跟来的,谁知他昨晚还说得好好的,今早窝在床上死活说起不来。

走到乙村,大概是半晌午。下午送东西不吉利,所以只得赶早起。

路上有一大片竹林,据说是林爸爸年轻时种的,仅十几年竟不可思议地长成了这么一大片。穿过竹林,便能看到一座三层的红砖房。这种曲径通幽的方式,为这宅子增添几分古典。再往前就是大门,大红铁门,那个时候用这个门的可不多。但是这房子也就外面看着气派,里面其实有一半都是空的。林爸爸只记得盖房子,忘了自己家就三口人;这就导致二楼就显得有些空荡,到三楼就真成了毛坯房。

可莹在家闲着,无聊时就看电视或看书,这样的日子她早就习惯了。郁闷之余,忽然看得姑姑和小生走进院子里,心中一喜,家里添人总是热闹的。

“姑,你怎么想到来我们家了?我那天可是胡乱说的,你可不会真以为我们在生气吧?”可莹看着林翠兰手中的东西问。

“那可不,你都跑到我们家来说了,能不赶紧过来瞧瞧吗?就这么一个好侄女,长大了要是再不认我,那可就不得了了。”林翠兰玩笑着说。

“你家大人呢?”林翠兰接着问。

“不知道,醒来就不见了。”可莹摇摇头说。

“诶,你这孩子。”

“……这位是?”可莹这才注意到后面的王小丽。

“我都忘了介绍了,这是我嫂子,今天来……是有些事情。”林翠兰也没有把话说白。

可莹看到王小丽也提着东西,心里也能猜到个大概。往日里来这的多半也是提亲,再想到她儿子和自己也有一面之缘,便料定是来提亲的。那个叫任知恩的倒是有几分青涩可爱,却也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;再加上他年龄也没有自己大,看起来多少是有些不太成熟。不过这件事情倒是不必担心,前些阵子也问过父亲,结果被好一顿骂。拒亲这种事,自己那老父亲也是轻车熟路,走惯了。

林爸爸和林妈妈回来已是中午,看到家里添人了也是急忙招呼着。

林妈妈去做饭,林爸爸在堂屋招呼客人。

“就我那个侄子,叫知恩的,以前你也见过几面;如今他看上咱们家可莹了,就想着过来说说。” 林翠兰说。

“是啊,就是嫁给我们家也不会让她下地干活的。” 王小丽补充道。

这话倒不假,要说石村最富的数是李龙,但要说最享福的还得是王小丽。任常福待她好,过门多年都没怎么干过农活,三十多岁了还有一双姑娘手,丝毫看不出上面有岁月的痕迹。

“这我可得好好想想啊,好像是有些印象,那孩子今年多大了?” 林爸爸沉着头,思考着说道。

可莹在旁边有些疑惑,怎么还问起年龄来了,难不成父亲还真看上了?可是他上一次明明很反对才是,怎么这次像变了一个人一样。想来想去,大概这次是林翠兰说的,不好坏了兄妹情分。

王小丽看到了盼头,连忙说:“今年十七岁。”

林爸爸看了一眼可莹,说:“我说的也不能全算,这主要还是得看孩子们怎么样。”

可莹知道父亲想让她来当坏人,故意说:“这可是你说的,你说得不算。”

林爸爸有些语塞,只好说了一句:“一家人嘛,遇事还得商量着来。”

其实林爸爸是可以直接拒绝的,但问题在于提这事的是林翠兰。那是个虚假兄弟情的年代,又是个没有道德约束的年代,其中千丝万缕的关系杂乱不清。总地来说,他们兄妹俩自是不一般的。

可莹玩笑归玩笑,但她清楚自己是不想嫁的,于是说:“这个嘛……我现在还不太想嫁人。”

林爸爸附和着说:“那没办法,现在不是说以前,女儿不想嫁也逼不得。”

两句话也说得足够明白,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话。

王小丽在旁边听的脸阴沉沉的,低着头一言不发,她知道这话说得够绝。

中午吃的饭并不丰盛,和平常在家吃的一样,看不出是招待客人的。

林家有钱,但林妈妈很抠门,有人谈笑说他家的钱都是抠门抠出来的。林妈妈也笑着回道:“谁家门这么厉害,能抠出钱来?”不过说着归有钱,但当时人们其实都不富裕的,大家都只是能吃饱穿暖。要是谁家房子盖的好一点,那肯定是有钱的。

临走时,林爸爸还是客套地挽留一下,让他们在家歇一天再走。嘴上说着留下,还是不自觉的把人送到门口。

等林翠兰他们刚走远,林妈妈就骂道:“你看你这是什么妹子,啥人都给咱家闺女介绍。”

林爸爸无奈地说:“行了行了,别让人听见了。”

林爸爸本名叫 “林叶娃”,长大了再叫这个名字显然就有些不合适了,而且它的谐音是“野娃”,所以有了孩子之后人们就都管他叫他林爸爸。林妈妈本名叫“周梨”,也是嫁过来随着林爸爸叫的林妈妈。

要说起他们的婚姻,那就是单相思的强横促成的。叶娃虽然名字俗气了点,但年轻的时候也可谓是一表人才。周梨从小就相中他,但又碍于面子,所以一直不敢说出口。眼看着父亲已经开始替自己张罗亲事,才壮着胆提起此事。可一提才知道,林老爷之前跟丙村的一家有来往,两家闲谈之时便已悄悄定下婚事;那姑娘长得也水灵,也算是门好亲事,所以就婉拒了。

周梨见事不妙,索性也再不顾别人的闲话,自己直接跑到林老爷面前说:“我都打听过了,那姑娘今年也不过才十七岁,要想结婚至少还要等上个两三年;那以后的事情谁也料不定,难保那姑娘将来不会反悔;她反悔倒事小,反正十八九的姑娘也不愁嫁,可是咱叶娃可拖不起啊,他今年都二十三了。你要是选我,我现在就能嫁过来,也能让你早些抱孙子。”这三言两语的,倒硬是把林老爷说动了。

叶娃起先也是死活不肯,谁都想要漂亮的媳妇,奈何所谓的“父母之命”,也只好不得已从了。周梨倒是开心,整天跑到外面笑嘻嘻地念叨:“这缘分啊,那就是天给的机会,主要还是得自己去挣。”听的林叶娃咬牙切齿。

至于婚后的事情嘛,那自然是“夫妻和睦”,或者说“女尊男卑”……

回到家,王小丽对任知恩说:“儿啊,没办法,人家看不上咱们,你长得太丑了。”

任常福反驳道:“你胡说!咱孩子长得多排场,哪里丑了?”

任知恩在旁边越听越难过,索性跑到自己屋里,不听这些糟心事。他心想:哪有这样的父母啊,丑不丑不都是他们生的,倒还说起来了。

……

任思语是任知恩的姐姐,出去做打工有些年头了。

思语不上学是很可惜的,她在学校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。但因为当初在学校,有个同宿舍的女生冤枉任思语偷她内裤,还老在别人面前说坏话。久而久之,班里人都跟风喊,“任思语偷内裤!任思语偷内裤!”

那女生也并未亲眼所见,只是因为那一周任思语穿的内裤和她丢的一样,所以便疑心起来。想来大多数人是合群的,愿意跟着虚假但有趣的谣言走。传谣言的人以此有了底气,遂变得放纵,遂变得可怜,遂变得高高在上。

想到姐姐马上就要回来,任知恩的心里就不是那么难过了;正如母亲所说,什么样的人找什么样的人,自己配不上就是配不上,谁让人家有一张好脸呢!

村里闲时没有什么人,任知恩在家里跟着父亲种地,有时候也会上山砍柴。现在没有什么庄稼活,他可以好好无所事事一阵子。他也想过出去打工,但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,一个人真难想出一个未来。

任常福常对任知恩说:“儿子啊,咱不能老想着种地,种地出一辈子的憨,你得想着学一门手艺。”

任知恩愁着眉头,说道:“可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。”

任常福想了想,说:“要不你去学做饭吧,当厨师,厨师吃得好,还不用风吹日晒。”

任知恩觉得当厨师好,应该比种地好,那就学做饭。两人一拍即合。

对于任常福来说,自己当庄稼人已经当惯了,这辈子能守好这片土地就心满意足了。偶尔外头有活儿,他也会去干,毕竟外面的都赚钱。他热爱土地,但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热爱土地。种地是最没出息的行业,他生在农村,没有办法,只能从最没出息地做起;但自己儿子不一样,他年轻,有时间去学一门手艺,将来吃技术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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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雨刚醒来就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,记得原本今天是要和父亲一起回老家,一家人开开心心的。可现在环顾四周,却尽是陌生的场景。周围的光线很暗,借着外面堂屋的光,勉强能看出屋里家具的轮廓。外面是一群人在吃饭,热闹非凡,可是突然却没了声音;正值诧异之际,款款走进来一位妇人。

那妇人留着齐耳短发,三十左右年纪,眉慈目善,举止谦和,相貌和母亲略有几分相似。小雨努力咬出三个字,“你是谁?”妇人没有回答,只是说:“醒了吧,饿不饿?一会儿给你冲奶粉喝。”或许是一种心里感觉吧,他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,遂放声大哭起来。

ps:非常有必要解释一下,这后面的啊,它应该是算是番外,可不是蹭字数啊,我也是非常勤恳的作者……吧。


第五回 姐弟,争吵,李梧桐

任思语回到家,发现院子里的梨树都被梨压断了枝,她说:“这梨都结得这么稠了,你们也不说摘。”

王小丽先是一惊,“诶!”然后笑道:“这是谁家的闺女,从哪来的?”

思语回道:“嗯…不知道诶,兴是我走错门了。”

王小丽接过她手中的行李,看着梨树说:“闺女不回来,摘了也不知放哪。”

“闺女不回来,不还有儿子嘛。”

“儿子不如闺女听话。”

两人从院子里聊到堂屋,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,好像恨不得一下子把半年的话全说了。

“回来住几天?”

“嗯,住几天。”

“过完节?”

“过完节。”

“还去原来的地方。”

“不去了,我想自己做生意。”

“做生意?”

王小丽有些疑惑,接着问道:“干的好好的,怎么会突然想着做生意?”

任思语开始向母亲诉苦,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说:

“我早上起不来,老是迟到,那个店的老板就老骂我,我听不得别人骂我,我要自己开店,再不看她们的冷眼。”

王小丽说:“那就是你的不对了,你给人家干活,人家给你发着工资,那你就不应该迟到。”

“反正我不管,我想自己开店。”思语撇着嘴,眼泛泪光,楚楚可怜地说。

“那你想开店你有钱?”

“我有,但不够,所以我回来了。”

王小丽有些哭笑不得,自叹道:“敢情我这闺女回来,就是来借钱的。”

王小丽接着问:“你现在有多少钱,还差多少?”

思语回道:“我现在有三千多,你再借我一千就够了。”

王小丽走到里屋,过了好一会儿才走了出来,手里拿着一沓一百元,小声对任思语说:“这里有两千,是我自己偷偷存的,你哥跟你爸都不知道。你先拿好,就只说是你自己挣的,可千万别告诉他们,要不他们该说我偏心。”

这是任思语头一次主动问家里要钱,比她想象的要容易许多。让她感动的不止是因为母亲这种无私的奉献,也是因为她知道,要是被父亲知道母亲私自给她这么多钱,母亲定是不好过的。

傍晚任常福和任知恩回到家,和王小丽的表情差不多,都是先一惊,再一喜。

一家人团团圆圆地坐在一起。画面里,他们都是熟悉、泛旧的,只有任思语是陌生、崭新的。

任常福对思语说:“你弟打算去学做饭,我在你那附近给他看了个技校,等过了中秋你们姐弟俩一起出去,到时候也有个伴。”

思语点点头,接着说:“我再出去就想着自己开家服装店,老跟着别人干总出不了头,不如趁年轻自己拼一拼。”

任常福犹豫了一会儿,沉重地说:“思语啊,不是说家里不支持你,而是咱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;现在你弟也要上学,你要是想自己开店家里现在也拿不出钱;反正你出去也有段时间,要是自己有钱的话你想开就开。”

思语闷着头半晌,也说不出一句话。王小丽只好开口说:“没事,这就不劳你瞎操心,人家思语下午还跟我说自己攒的有钱。”

任常福的语气松下来,说:“那只要你有钱不就行了,你也大了,想自己开就自己开,自己心里有打算就行,现在又不是说以前,大人们也做不了你们的主。”

“你说说你,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,你就不能好好说话?”王小丽瞪了他一眼,接着对思语说:“你别理你爸,他见谁都那副死样。”

任常福看到王小丽生气,立马又笑了起来:“我这不是跟还孩子讲道理呢。”接着也看向思语,“你看看你妈,都不论理……”

思语抬起头,浅浅笑了一下。知恩调侃道:“姐,你怎么出去一趟话变少了;以前家里就你热闹,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人了?”

任常福狠瞪了他一眼,说:“你信球!你姐是让你这样说的?”

王小丽说:“你先管好你自个吧,你姐现在都知道挣钱了,你就只会在家种地。”

知恩一下子说不出话,闷在原地,眼中闪出了泪光。

任常福骂道:“多大个人了还有脸哭,都不嫌那丢人。”

思语说:“诶呀,好好的,你们说他干嘛。”

王小丽说:“都不亏他,整天说话没大没小的。”

知恩感觉委屈透了,跑到房间里就把门关上。他趴在床上,泪水很快浸湿了枕头,门外是父亲骂骂咧咧的声音,“你看今年他多大了,今年十七了,还这么容易动不动就哭,也难怪人家姑娘看不上他。”

“什么姑娘?”思语问。

听到这里,知恩心里一阵怒火,冲出房门,指着任常福就骂:

“我操你妈的,你才没人要,你这个贱狗!”

任常福听自己儿子竟敢这么骂自己,气的嘴撅着,东看看,西瞅瞅,看到一个扫把拿起来就要打,嘴里骂道:

“你个死畜生,你竟敢这么骂你爹,看我今天非打不死你个逆子!”

王小丽看到赶紧去夺扫把,思语也站在面前拦着不让他打。

“别拦他,让他打死我,打死我他少一个儿子!”知恩在旁边喊。

“你们都别拦我,我今天非打不死他,看看他翅膀到底有多硬!”任常福接着骂道。

知恩站在原地,恶狠狠的看着任常福,嘴里却说不出一句话。

最后王小丽和任思语合力,终于勉强把任常福推回他自己房间里。

任知恩孤身站在原地,他觉得自己像极了没人要的小狗,狂吠过后,只得一个人灰溜溜地回去。

回到房间,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好像明明是一件很小的事情,最后却闹的这么大。外面的月亮越来越圆,清澈的月光透过窗户洒在写字台上,上面还有一张他上学时得过“作文二等奖”的奖状。躺在床上,也不觉心里难受。月光照不到这边,看起来像是一束光柱,只留在写字台上。这样不知躺了多久,外面已经很安静了,听不到一丝声响。再去看那光柱,莫名感到恐惧,这月光像是另一个世界。外面的月光更神秘,铺在地上像雪一样。树梢的影子在雪上飘动,晃晃悠悠的让人有些想哭,又说不出来为什么想哭。

外面突然传来开门的声音,然后是风的声音,树叶的声音,这世界的声音又回来了。过了一会儿外面的灯也开了,门缝里透过黄色的光,月亮的光柱消失了。缓慢的脚步声,走到门前,停下来。

“知恩,睡了没?”

这是王小丽的声音,有些低沉,还有些清冷,像是月光一样。

“困了,打算睡。”

“那行,你先睡吧。”

等王小丽一走,门外的灯关了,那束光柱又出现了。任知恩看的心里有股寒意,转过头面朝墙。但心里还是有些怕,索性蒙着被子。嗯,这样安全多了。

这晚夜睡的很安详,是个无梦的夜晚。

“任知恩,你昨天一闹,你没吃饭,我们也都没吃饭;你快起来吃饭,今天咱小叔出门,你要起来送送。”思语在门外说着。

任知恩坐起身,风铃细碎的声音在窗边响起,轻轻把时光揉碎。微尘在窗台纷纭,影子在晓光里起舞;遂看得入迷,只听那声音悦耳,便不想其它。

“你赶紧起来啊,任知恩,一家人都等着你吃饭呢。”思语接着说。

任知恩这才想到,昨晚那么一闹,好像谁都没有吃饭。想到这里,他心里突然觉得很难过;吃不到饭是很可怜的。

“你别喊了,我马上就起。”

“早点说嘛,嘴巴都喊干了。”思语抱怨道。

任知恩坐起身,一边小心翼翼地穿着衣服,一边很认真地听门外的动静。

“你就说你说得对不对,明知道他心细,你还非说那姑娘的事。”这是母亲的声音,每次总是母亲替自己出头。

“再怎么着,我也是他爹,他竟然都敢这么骂他爹。”这是父亲的声音,想到自己小时候可没少挨打;父亲总是一脸严肃,刚正不阿的样子。

“所以你少说两句不就行了。”

“反正我不跟他一般见识。”

任知恩在屋里听得一清二楚,听到最后一句他心里舒服多了。虽然说有时候恨是真的恨,可是没办法,谁让他是最让人敬爱的“父亲”呢!

明天就是中秋节,孩子们都放假了,整个石村难得热闹起来。孩子们在外面欢声笑语,迎着秋风在田野间嬉闹。大人们也是惬意,整日里打打牌、聊聊天,偶尔感叹:孩子们都越长越大,我们也该老喽。从他们脆弱的眼神中,好像能看到他们孩童时的模样,在和我们一样的年纪,做着和我们一样的事。

任常青今天要去外面找活儿。原先那个地方去不得,偷了那里人的孩子,怕被发现。这次他打算自己开个家具店,反正有十几年的手艺在身上,不如趁着年轻好好干一场。

“你啊你,就不等过了中秋;本来是团圆的日子,你非要一个人跑出去。”林翠兰说。

“这一家人等着我养活,我不干活儿不行。我们家也没种地,一年到头不也全凭到外面挣钱。再说这中秋又不是年,过不过都那个样。”任常青笑着说。

“你说的倒是轻巧,我一个人带着这孩子,心里总还是要担惊受怕的。你倒好,出去一走了之,什么也不管。”林翠兰抱怨道。

“这隔的十万八千里,想想他们有多大的本事能寻到我们这里?”任常青解释道。

“这话虽如此,可总还是觉得做了亏心事。常青啊,你说我们真的该要这个孩子吗?我这两天心里总是有些慌,也说不出到底是哪里慌。”林翠兰还是一脸担忧地说。

“可就算现在你想还,那也还不回去了,所以就当是命吧;再说‘不是一家人,不进一家门’,这都是命。”任常青说。

听到这里,林翠兰觉得心里到底是好受一点。没错,这都是命;要不然人群中为何自己独一眼看到他呢?这都是老天给的机会。

有人要出门,总是一大家的来送。任常福和任常青的兄弟情是虚假的,他们会为了抢一棵柿子树撕破脸。但是抛开实际的利益,他们两兄弟又显得比谁都亲。总不好让外人看笑话。旁人看来他们兄弟俩情深义重,这里面的事自是不言而喻。当然也不独指他们两个,所有人都是这样。

“这次出去手里有钱没?”任老爷说。

“没有。”任常青很干脆地说。

“……”

任老爷的脸有些灰溜溜的,像是大街上正在逃窜的老鼠。

任常福黑着脸说:“多大个人,还老能。”

林翠兰刚送走了任常青,却又听闻李梧桐回来了……

李梧桐初中辍学去外面打工,现在算来也有个两三年了。虽说年纪轻轻就不上学,但也绝不是那不务正业之人。他十六岁的时候去学修车,跟着老师傅当学徒;当时一个月虽只有五十块钱,但也硬生生的学了一年半,才自己跳出去干,可见也是有耐心的人。但苦难不一定会磨炼出坚韧的意志,还会带来的孤僻的怨恨。他虽不是那不务正业之人,却也不是那老实本分之人。

小的时候李梧桐会羡慕别人,整天幻想着:我要是别人的孩子那该有多好;自己的家里除了一贫如洗的惨淡,还要面对整天都是凶巴巴的父亲的暴力。他听过外人说的最多的话就是,“啊?你父亲看起来多腼腆,可不是那种会打人的人。”他们真善良,从不随便诋毁别人;他们真邪恶,总是替亲人说话。听过父亲说的最多的话是,“你看看那你这个样子,还不如人家知恩的一半好,以后就等着当死狗吧!”其实他又何曾不是这样想的呢?他会想:羡慕别人家的也不只你一个,人家至少不会无时无刻的贬低自己的孩子。所谓的“教养”,多么高尚的一个词啊,遮盖一切邪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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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梧桐;即将登场的新人物;林翠兰的亲侄子。要说起他,那真就是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!虽靠基因得到一张好脸,却总是一副假仁假义、可怜楚楚的模样,真让人不太待见他。但是!但是!偏他命里犯桃花,不禁叫人又羡又恨……

ps:前面虽然也提到过他,但那一段是回忆,所以做不得数。而且他有一份独自内心的可怜,算是一种情绪吧,跟后面的任平生会有一些共鸣。


第六回 情,痴心男女初相遇

任思尘是在学校住宿,每隔半个月才回家一次。这任常青一走,林翠兰一个人在家带着小生也属实无聊之至。眼愁着郁闷,却忽逢李梧桐回来了。

李梧桐是自己姐姐留下的唯一一个儿子,林翠兰待他自是要好上许多;要是没小生之前,简直恨不得拿他当亲儿子那般。所以每次李梧桐回来总是先到林翠兰家。

显然,李梧桐对林翠兰突然出现的孩子也感到诧异,于是问道:“姑,这才几年没见面,你怎么都有孩子了?”

“大概刚出门的时候怀上的,想着离家远……也就没有多打扰。”林翠兰有些支支吾吾地说着,现在她还不大会撒谎。

“那也不对啊,我瞧你跟我姑父拢共也不过出去两三年,怎么孩子都这般大了?”说着,李梧桐掰起手指算了起来。

“……两年怎么不够?话说,你这次怎么想到回家,外面的活儿现在可还做着?”林翠兰觉得心虚,想赶紧跳过这个话题。

这事李梧桐才回过神,笑着说:“你瞅瞅我,忘了说正经事情了。其实说实话,原先那个地方我也不大想接着干;那里老板真要命,一个月就几百块钱,还要我给他洗脏衣服。修车的活儿你也知道,本身就脏,我也受不了那个脏累劲,索性趁着中秋回来,再好好商议剩下的事情。”

林翠兰正出神想着孩子的事情,所以也就听了个大概:李梧桐不想干了,想做些别的活儿。想到前些日子兄嫂家的闺女也想着去做生意,便说:“你提这一嘴我倒是想起来,那个叫思语的姑娘,你们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;她现在想出门做生意,你不如也学着点,自己开个店什么的。你爸这两年家里也就他一个,花不了什么钱,让他给你资助一点也行。”

李梧桐心里倒是有这个想法,但奈何自己实在不想开这个口,假装怯生生地说:“姑,主要是我不太敢跟我爸说这事,心里总觉得惶恐,所以……”

剩下的话不说林翠兰也知道,他是想让自己帮忙去说。想到这里,心里又不禁伤心起来。难怪都说“没妈的孩子像根草”,心里有了苦也不敢对家人说,做什么都是战战兢兢的样子。可她终究是个外人,也不好去说别人家里的事,无奈只好说道:“你想想,那可是你亲爸,还有什么不能说的。我知道你不太喜欢他,可你们是终究是一家人,也就别再说什么两家话,有什么事情好好商量,没有说不清的道理。”

李梧桐点点头,只是简单“嗯”了一声,便不再作答。

林翠兰知道就算说的再多,现在的李梧桐也听不进去,且这也不是他的错,只好再岔开话题,说:“听得进去就行,你先回家看看你爸,今天下午你舅他们也要来咱们这儿,大家一起过个中秋节,好好热闹热闹。”

自打上次林翠兰和王小丽提亲之后,林爸爸就严格看着自己闺女,不让她再来石村,唯恐两人之间忽生出什么情愫。前些阵子只是去了半天,可就被人惦记上了,要是时间一长,那还了得?这也让他心里暗暗觉得:石村不是个好地方,以后还是尽量躲着点,自己那死去的妹妹就是前车之鉴。然今时至中秋,亲戚之间多少要往来一些才算好看,就想着连带着之前添孩子的礼数一并看了。

可莹听说父亲要去石村,非要跟着一起,说自己在家实在无聊透了。林爸爸想着有自己在也没什么事,就同意了。路上林爸爸一再强调,“到了地方可不准乱跑,老老实实待在我旁边,要不然以后可不带你出来瞎逛。”可莹只是随口说一些“知道了”“没问题”之类的话。

路上的风啊,吹过来像是融化在脸上,温暖中带着一丝倦意;努力伸出一个懒腰,浅浅叹息,多感谢自己是个女孩。可莹含笑对父亲说:

“你说我要是真看上任知恩,你会怎么想?”

林爸爸脸一怔,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。可莹看到父亲阴沉的脸色,知道这不是什么好的玩笑话,连忙接着说:“好了,我跟你说着玩呢,你半点玩笑怎么都开不得?”

林爸爸有些头大,感觉越发看不透自己女儿了,悠悠说:“你呀你,就会欺负我没念过书……”

“我说要教你,你也不肯学啊!”可莹质问道。

“罢了罢了,都多大年纪的人,现在脑子早就跟不上去了。”林爸爸摆摆手,笑叹道。

可莹听得心里隐隐酸楚;虽然知道那些陈旧俗套的“好”并不是真的好,但它的背后却是波涛汹涌的“爱之洪流”,尽管有时候会很“暴力”或者说“残酷”。她将头转到一旁,似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,“今天风挺好,得亏扎了辫子。”心里默默在想:要是所有人都能像你这么想,那自然是没有问题。

林爸爸听不出个所以然,只当自己闺女是在说自己的扮相,连连称赞她好看之类的话语。

李梧桐回到家不出所料,迎来的便是一顿谩骂。

“你个兔崽子也知道回来?就差没住到人家里,还回来干嘛?我说你啊,自己老爹不看不管不问,倒是惦记姑姑,倒不如跟人家一起过算了!”李兰诚愤愤说道。

李梧桐心想:要是可以,我还巴不得呢!可知道自己这次是来求他的,还是赔着笑脸说:“我是找我姑有些事,寥寥说了几句就马上回来了,那肯定是咱父子俩亲啊,旁的都是外人。”

李兰诚不知道自己儿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,以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那可是半年都挤不出一个笑脸;想来还是在外面能长本事啊,学会哄人了,也舒展开脸说:“行了,少在这里马屁,锅头上有中午的饭,是些你爱吃的。”

李梧桐被这么一说,倒是真觉得饿了,跑到灶屋,看到锅里煮的是米粥,锅头上的盘子里装的是香菇炒肉,上面还冒着热气。看起来父亲应该也还没吃,也是知道自己今天回来,刻意等着的。

吃饭时,李梧桐东一句西一句,一会儿说外面活很累,一会儿又说干起来很轻松,却怎么也扯不到借钱这件事情上。李兰诚见他语无伦次的样子,说道:“你有话就直说,犯不着在你爹这里绕圈子。”

李梧桐见父亲这么一说,心里顿时更没底气了,把原先想的话全随着馒头吞到肚子里。犹豫半天才吐出两个字,“没事。”

李兰诚也不是个有耐心的人,见儿子说不出话也就不理他。在他眼里,说不出的话就是屁话,既然是屁话那不听也罢。

直到吃完饭,李梧桐也没敢把话说出来。或许这在常人面前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情,可他不同,小的时候只是自己随意的玩笑话,都能迎来一顿斥骂;那时候自己稍稍一有反驳,便是一顿铺天盖地的毒打,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家不合的父子关系是如何。

林爸爸到林翠兰家,显得格外开心,一脸粉笑说:

“翠兰啊,今天中秋节,给你秤了几斤月饼,都是五仁的,可香了。”

“你看看你,来就来嘛,还拿什么东西。” 林翠兰也客套着说。

可莹不喜欢听大人们说话,一来二去的不过是些琐碎的场面话,倒还不如小孩子说的清澈。于是就说,自己想带小生出去转转。林爸爸嘱咐她别跑远,即表示同意。

小生很乐意跟可莹一起出去玩,这个姐姐很好,每次来都会给他带东西吃。这次可莹姐姐给他带了两块绿豆沙馅的月饼,刚打开包装就闻到一股清香的绿豆味。可莹微微弯下腰,柔声说:“这可比那些五仁好吃多了,你尝尝。”随即掰下一小块喂给小生,接着问他味道如何。小生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的词,只好简单说:“……好吃。”可莹接着问:“是怎么好吃。”“嗯……像是绿豆。”小生说完又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,羞愧地低下头。可莹玩笑着说:“怎么两三句就害羞了,那快来哄哄,不然惹得我们小生掉眼泪可不好了。”“才不会!”小生十分有底气地说。

两人正悠闲地逛着,正巧遇上垂头丧气的李梧桐,刚从家里出来。

李梧桐看到小生他们,便主动打招呼:“你们两个在这里干嘛?”

可莹见这个男生长得不凡,有一些清新淡雅的气质,吞吐间倒是像在朗诵诗句;不觉脸泛桃花,一时间竟也有些手足无措,也不知到底该说些什么。

李梧桐才注意到可莹,只觉心里跳的激烈;天生得一张美人脸,相貌温柔娴静,举止却又灵巧大方,遂看得入迷,便有心思悄上心头。

可莹和梧桐两个只有小时候见过几面,并不算熟,也就只是记得他们是表兄妹。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林秀珍葬礼上,那个哭的撕心裂肺的小男孩,让自己也忍不住哭了起来。就是没想到,一转眼间我们都已经都这般大了。

小生见他们两个出神的样子,忍不住问:“你们怎么了,为什么不说话?”

这是两个人才缓过神,相互尴尬地笑了笑,示意着告别。

话说此时,林爸爸和林翠兰正在家里闲坐,倒是聊出了一些陈年旧事出来。眼见四下无人,天公作美,遂上了门栓,悠悠谈心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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却违人伦,事属孤僻。不多言语,就此作罢!但凡事亦有起因,故尚可在此番外一讲。

故事还要往前再多说几年,那时候林翠兰还和同村众妇人一样,带着孩子在家里。任常青不种地,一心只想着做生意,一年到头也就只余春节才回来暂住几日。想一想,林翠兰那时候才将至三十的年纪,更说再加上常年不见,也真的没有那感情培养的契机。

这人的贞洁啊,就像是一张窗户纸;捅破了,看到了外面的景色,便开始厌倦这屋里的逼仄与束缚,总想着外面的广阔与自由。

事出偶然,也不知是有意之举,还是误打误撞。临近收小麦的时候,林爸爸非要来石村帮林翠兰的忙。可原先就她一个人,家里也就那半亩三分地的,自己一个人也能忙活过来。虽说亲戚之间帮衬倒没什么,可这两人竟稀里糊涂的也住在一起,自然免不了些些许闲话。任常福和任常青到底是亲兄弟,一听别人说闲话,立马就给任常青打电话,急匆匆叫他回来。

任常青回来,两人再家里吵了两天,接着就一起出门了。谁也不好乱得罪人,这件事也就没有人再提起。只是偶尔同村两个妇人坐在一起,才会隐隐说起这段故事。

既为“故事”,则纯属虚构;闲时谬谈,切勿当真!

后面会专门讲那些旧时代的事情,跳着说是为了能够更快的引出主角的故事。前面大多还是铺垫,不然有些事情到后面就会很突兀,唉!其实我也很无奈啊……

ps:剧透一下,女主是和任常青先认识的,而后才是小生。而且,她貌似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……


第七回 中秋

中午吃饭,李梧桐跑到小生家一起吃,他不太愿意面对父亲的冷漠。原先任常福一家也会过来,但是由于之前提亲的事情,多少是有些不愉快,所以也就没有来。

可莹和小生正下玩象棋,林翠兰和林爸爸在灶火房里面忙活午饭,李梧桐犹豫了一下,还是决定加入象棋阵营。走到小生旁边问:“你会下象棋吗?看你们两个在这里下。”

小生抬起头,带着抱怨的语气说:“你会吗?我跟可莹姐姐下了半天,她老是不让吃她的子;每次我想吃她的子他都说不能,她吃我的就可以,真赖皮!”

可莹在旁边笑个不停,“我哪里赖皮了?那本来就是什么路走什么棋,是你自己非要乱走,还故意把车走到我小兵前面。”说着笑的更欢快了。小生在旁边努着嘴,嘴里嘀咕着“你就是赖皮”。

李梧桐见状对可莹说:“你看看你,这就是你的不是,人家才多大一点,怎么学得会象棋?”接着又对小生说:“来来来,让我来跟她下一盘,哥哥替你报仇。”小生像是看到救星,连忙答应给他腾位置。

可莹悄悄放下了二郎腿,开始正经的坐着。这当然不是怕输想认真的,论象棋她还没怕过谁,只是对面的人,让她心里想正经一点而已。

小生倒是喜欢看大人们下象棋,两个人盯着棋盘思索许久,有时候半天才能走出一步棋。他很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这样,找到一个可以做很久的事情,而后回想时一定是满心的喜悦。

只见李梧桐望着棋盘蹙眉思忖,目光缓缓停留在那个“炮”上面,就在所有人都准备看这场激烈的争斗的时候,他却突然说了一句,“这个……炮怎么走?”

可莹:……

小生:……

李梧桐有些尴尬地笑了笑,解释道:“其实我只知道什么‘车走直路炮翻山’,‘马走日字象走田’,并没有真正下过象棋。”

可莹用手扶着额头,笑着叹了口气,调侃道:“早知道我就留着点笑,现在用来笑话你了。”接着透过指缝,去偷看李梧桐的脸色。

这时林爸爸从灶火房出来,大喊道:“把桌子收拾收拾,一会儿要吃饭了,可莹,你可别玩起来没个头。”

可莹心中不满,抱怨道:“你以后能不能小点声,魂都让你给吓跑了!”

林爸爸还是不停嚷嚷着:“赶紧,赶紧,要吃饭了啊,都赶紧收拾好啊。”

可莹苦笑了一下,望向李梧桐说:“你看,我爸真是的,整天大呼小叫,一点都不文雅。”

李梧桐感觉扑面而来的一股清新,心里有一只小熊玩偶欢在快地起舞,仿佛世界就是一张小小的方桌。他想:我是真心喜欢你的随意,你对我随意,看你自由热爱的情绪;这一定是爱情吧,我相信这是真爱。他开口了,悄悄试探,“不敢说我们的爸爸很像,只能说我们很像。”

或许真的是缘分,一句八竿子打不着的话,而她却读懂了。

午后,等到人们都歇息了,两个少男少女偷偷触碰在一起。两人手还没牵到,脸就红了大半。坐在树下,秋风温和,把世间吹得干净。风的声音高高的,像是在山顶,头顶的树叶也在沙沙作响。两人逐渐依靠在一起。她的头发被风吹到脸上,用手撩过耳边的样子很生动。他舒展开肩膀,想给她永远的依靠。他说:“我一直都觉得我是一个很不幸的人,唯有你,我觉得一切尚可。”她很感动,脸上泛出桃花。那是爱情的青苹果时期,后来熟了,甜了,长了蛀虫,再回想,还是觉得微酸的味道最好。

下午林爸爸就要走了,临走时还带走了半袋子花生。林爸爸笑侃道:“本来是来这送礼的,最后竟还是拿了你的东西,这心里真是不得劲啊。”接着又对小生说:“小生,舅给你的钱你可自己拿好啊,自己买好吃的东西,可别给你妈,给你妈她偷偷花了你什么也不得要。”

林翠兰没说话,推了推小生,小生愁着脸说:“舅,你说晚了,钱都已经被我妈拿跑了。”

林爸爸假装质问道:“你看看你,真没本事啊,自己钱都看不住。现在被拿走了,那你自己只该不得花了,现在啥也没有。”

小生的脸更愁了。可莹见状说:“你别听我爸的,你妈是帮你收拾着,你长大就给你了。”接着又没好气地对父亲说:“爸,你别老说他,没见得快走了把人家惹哭。”

林爸爸这才说:“跟娃子开玩笑呢,没事,你妈她不敢花。”说“哈哈”笑了起来。

可莹其实很不舍李梧桐,但是也不好表露的太明显。自己是被从小宠到大,可现在这份爱情实在有些难,若是任知恩自己心里都有底。好像无论自己怎么去爱,都是在犯错,或是更难听点的不要脸吧。她不知道自己如何去开这个口,而是一个你本来就知道是错误的事情,却还是顺着自己的心意走,这是很可恶的想法。

……

晚上才是中秋,明月高升,清风四泄。这夜比什么时候都明亮。月亮品性高洁,不染尘埃,却是孤独的;最圆满的时候,竟没有一颗星星愿意陪伴它。在老人们的故事里,月亮上的轮廓是一个老婆婆坐在树下,给她的孩子做饭。小生望着天上的月亮,迟迟看不出一棵树,看不出一个老婆婆,更想不到远方的那个孩子。看久了,只觉心里阵阵发寒——月亮真高,想到自己也飞得那么高——总觉得自己随时要掉下来。

村里的大榆树据说已百年有余,除去寒冷的冬季,石村的人们晚饭后常在这里闲谈。这棵大榆树已不知听过了多少凡俗的闲事,无论感叹或鄙夷,现今也总归是这般参天模样。

小生喜欢圆圆的月亮,不喜欢弯弯的月亮。并不是因为十五时所谓的圆满、团圆等美好象征,而是月光下皎洁、宁静的村庄。或许将来他会明白,无论故乡与否,眼前所望见的一片美好,是值得当下去深拥的。

而此时,月亮的另一端……

小雪正在水池子旁洗刷着碗筷,家里是一片死寂般的沉重,她现在拼命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。前些阵子她不小心弄丢了弟弟,至今都杳无音讯。家里该报警的报警了,该贴寻人启事的贴寻人启事,可是茫茫人海,找一个人又谈何容易?

那日在火车站,因为自己的烂好心,非要帮一个陌生人指路,可回来时弟弟却不见了。哭声惹来了一群观众议论纷纷,她不停哭喊“自己弟弟不见了”,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帮忙或怎;助人为乐,真恶心的一句话。

父亲和母亲回来时并没有一句责骂,只是苦着脸,没有对她再说过话。在每个夜里听到母亲的压着声音的哭泣声,多么悲凉。可就是这种冷漠,反而让她觉得内疚,觉得痛苦,甚至觉得自己简直该死!也是让她知道,唯有好心才会被利用。

弟弟丢了,爸爸的头发花了,妈妈现在是个泪人,自己也好痛苦。

想着想着,手中的碗脱手摔落在地上,清脆的响声。小雪蹲下去捡,地上黑乎乎的也看不太清,伸手一抓便是一阵剧痛。她吃痛站起身想叫“妈妈”,可是又不敢,握着自己淌血的手,默默掉眼泪。

母亲听到响声从屋里走出来,看到女儿手正在流血,孤苦无依的样子在哪里抽泣,心里顿时好一阵酸楚,走过去将小雪轻轻拥在怀里,安慰道:“你没事吧,赶紧让我看看手。”

一时间,小雪这些日子所受的委屈都在顷刻间全部涌出,扑在母亲的怀里哭喊道:“妈妈,对不起,都怪我。……你跟爸爸,也是因为我……还有……还有……都是我不好,我没看好弟弟……”她哭的泣不成声,撕心裂肺,还不停的咳嗽。。

母亲也哭了,比起那些夜里的哭泣声,这次显得更为激烈,她说:“傻孩子,这怎么会怪你呢,我们是怪自己,让你一个才七岁的小姑娘看弟弟,是怪我们,不怪你。”

“就怪我,是我没看好,要是可以,我真的宁愿是自己丢!”

小雪略着怨气地说出了这些日子从未敢说的话。是啊,要是可以,她真的愿意是自己丢了,是死是活都好,总不要在这里自责。

小雪哭着说:“你们打我一顿也好,骂我一顿也好,可是你们什么都不说,也不理我,我现在感觉肚子好难受。”说着又狠咳嗽了两下,“妈,你和爸到底是不是因为我?要不把我给打死,能给他解解气也行。”她含着泪眼,认真地说着。

母亲从未想到,这是自己七岁的女儿可以说出的话,张口闭口竟然都能谈到“死”这个字。又想到自己总觉得唯爱子女,那子女们又何尝不是呢?这原本就是那些人贩子的错,又何苦去怪罪一个年幼无知的孩子呢?没错,失去的必然已经失去,都是骨肉,没什么两样。吞下伤心事,抱着女儿走进堂屋。

母亲拿出碘伏替小雪擦了擦,然后包扎好伤口,笑着说:“好在伤口不深,女孩子手可不能留疤,要不然长大怎么嫁人啊。”小雪没有说话。母亲接着说:“对了,中秋节不吃月饼怎么行呢?走,咱娘俩吃月饼去。”

小雪点点头,小心翼翼地问:“那,我爸……”

“你爸?在外面干活儿啊,那不然呢?你想他了?你妈我可降得住他,你就别瞎想了。”母亲轻轻刮了一下小雪的鼻尖,努力含着笑说。

这些日子以来,这是小雪第一次感觉到曾经的温暖;不!比曾经的还要柔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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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大人聚在一起,戏弄小孩总是乐此不疲。小孩子好糊弄,说什么信什么,总之能把小孩说哭也算是本事。嗯……真搞不懂……即使如今的我已经到了二十岁这般成熟稳重的年纪,却还是不能理解那些奇奇怪怪的行为。

其实我觉得,很多时候人的情绪并没有那么容易发泄;难受的时候哭不出来,开心的时候只是微微一笑,我们把所有的心思都藏在一双眼睛里,等待读懂它的那个人出现。所以李梧桐和林可莹两人之间会产生爱情,是因为他们有一些互补、共鸣的地方。简单来说,可莹是想去爱,而李梧桐从小就没有被爱过,他们还都有那种比较大男人情结的父亲,总是盲目的灌输好与坏的俗套理论。

ps:莹是女二,她的故事线会很长,几乎是要贯彻全文;小雪是小雨(小生)的姐姐,他们一家的人物关系到后面会有介绍,所以这里暂时就先叫母亲和小雪罢。稍微提上一嘴,据说这个母亲姓“徐”。


第八回 前程,姐弟情深

现今已过中秋,任知恩和任思语也准备动身去秋城。

石村到县城的车有两趟,分别是凌晨五点和午后一点十分。到了县城他们还要倒车去秋城,所以今天他们天不亮就起了。

王小丽烧了四碗鸡蛋茶,鸡蛋窝在碗底,一搅全碎了,黄色的花瓣开始在碗里转圈。茶里有糖,飘出的雾气都是甜的。几人端起碗,稀里呼噜地喝了起来。

任常福嘱咐道:“姐弟俩,出去要有个照应。思语,你年纪大,你弟刚出去,有什么事你多看着他点。”

思语说:“好。”

王小丽嘱咐道:“知恩,你姐再说是个女的,你到外面,可不能让人欺负你姐。”

知恩拉长了音说:“知——道——了!”

吃完饭王小丽来不及刷碗,将碗泡在水池子里就打算和他们一起出门。

送到村头,等到任知恩和任思语坐上了去往城里的客车,王小丽站在车窗前说:“在外面别苦着自己。”

思语哭成个泪人:“你在家也要好好的。”

王小丽说:“多大个人,可不敢老是动不动掉眼泪,小心别人笑话你。”

任常福说:“这是你闺女孝顺,别人羡慕还来不及。”

知恩说:“其实我也挺孝顺的,只是‘男儿有泪不轻弹’。”

思语被逗笑了。

任常福也笑着说:“就你会瞎胡能。”

时间将至,几人挥挥手做着最后的告别。

客车行驶时就像是它自己在跑,嘶吼着钻进悄无声息的夜色里。

此时天已经朦胧亮,任常福望着前方的路发现有好多模糊的小黑影,用手电筒一照,那黑影又被光柱驱散。

任常福边走边说:“现在知恩的工作也算有了着落,就是找媳妇是个问题。思语是个姑娘家的,现在能养活自己就行,不求她别的。”

王小丽说:“他要真有本事也不愁媳妇,要没本事单凭老的去说,那就不能想太好的。”

任常福点点头,说:“不管怎么样,能有好的台阶还是要替孩子多谋划谋划,咱这一辈子怎么说也都算过来了,现在就是希望孩子们能好好的。你说人活一辈子,莫不过生儿育女,看着孩子们将来都能成材,这就是天下老的心愿。”

这是任知恩第一次出远门,激动得睡不着。窗外的景色特别吸引人,山啊水啊比平时看的都要壮观。隔着玻璃就好像是隔着一段人生。从一个新的角度眺望故乡的时候才会发现,它原是如此的脆弱不堪。群山也会悲伤。有人生来就是为了走出故乡。

知恩对思语说:“今天爸给你钱,好像是他们所有的钱,我有些难过,我不知道我该不该上这个学。”

“你该上,他们就是想让你出去干,所以你就更要争口气。” 思语说。

“……嗯。”知恩随口说。

他不喜欢这种大道理,貌似每个长辈都想证明自己是个长辈,所以就拿一些谁都知道的大道理,来教其实并不懵懂的孩子。他想听到的,其实就只是一句“应该”罢了。

思语用手整理了一下头发,沉重地说:

“我以前常觉得他们不理解我,而现实也的确如此,但我知道有些地方他们是爱我的;小的时候不上学,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去学校替我撑腰,但结果只是一句,‘你想清楚,这是你自己不想上。’”

“嗯。”知恩点了点头说。

“后来知道外面其实也不容易,我很后悔,但路毕竟是自己走的;所以我将来能过得比她好,那就是最好的回击。” 思语无奈地说。

“嗯。”

知恩将脸转向窗外,似有似无的这么应了一声。显然,他对这个话题并不上心。

“所以你看到别人的苦总能置身事外,知道没自己,也就不会带有情绪。”

思语平静地说出这句话。

知恩一下子有些心虚,甚至觉得羞愧,因为他刚才心里在笑。

当“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”这句话能当成玩笑的时候,就注定世界上不会有太多的感同身受。

这是任知恩第一次认真地听姐姐说这么多话,一多半还是诉苦。他不知道为什么姐姐会突然提起这段往事,或许是为了激励自己,但好像又不是。

到了秋城已是中午,两人下车就直奔任思语的住处。

秋城对任知恩的第一印象就是人多,大街上是人挤人的,饭店里是人挤人的,就连厕所都是人挤人的。

知恩问思语:“姐,秋城怎么这么多人?”

思语说:“我们这儿是市场,周围都是卖服装的,人自然比较多。”

任思语租的房子是个两层的老旧楼房。房间一个挨着一个,像是上学时的宿舍,但还不如宿舍。厕所是公共的,晚上上厕所还要跑到外面。

那个房东阿姨看到任思语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一起,疑惑地问道:“思语,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?”

思语说:“这是我弟弟,来洛阳上学的。”

房东笑了笑说:“哈,不好意思啊,我还以为……”

思语抢先说:“没关系。”

也许是对这个陌生城市的生涩,平时话痨的任知恩今天躲在任思语后面一句话也没有。

中午吃了饭,任思语就带着任知恩去技校办理入学。他们两个住在一起不方便,同栋楼的人爱嚼舌根,但也只有那么一间屋子。两姐弟倒是想好好说话来着。想来人的离散也就只有两种原因,生死和金钱。

学校离任思语的住处有一些距离,坐公交车要近两个小时。因为报的是短期,就不用管是不是九月。

等帮任知恩办完入学,安排好宿舍后,任思语就打算先回去。她这次出来还有好多事情要忙。

临走时思语说:“咱爸给了你五百的生活费,我再另外给你添三百,你省着点花,真要不够你记得问我要,别不好意思,我是你姐。”

也可能是偌大的城市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是亲人,任知恩觉得此时看到姐姐特别的亲切。看着思语在风中显得有些单薄的身影,心里顿时有一股凉意。风摇晃起她浅绿色的裙身,那张脸遂显得沧桑。他莫名觉得姐姐很可怜。自己的心在颤抖。人的成熟往往是在一刹,有一瞬间突然就明白许多道理。

知恩哽咽道:“你……你在外面也不容易,我不要你的钱,你把爸给的给我就行。”

思语拍拍胸脯,坦然地说:“我要没钱才不给你呢,你就拿着吧,你姐我不缺钱。”

想到未来我们会成家立业,生儿育女,这时的场景就会被放到记忆的最角落。闲时不被会想起,想起时就一片怅然。

美好的回忆就如同黄昏时的美景,灿烂一时,缅怀一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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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秋城只是为了随一下书名,并无其它特殊意义。

记得之前有位老师问我:“秋天是什么样的季节?”我那时候上课没有听,就随口答:“秋天是‘丰收’的季节。”她说:“大差不差吧,秋天是‘收获’的季节。”

要说起“收获”的话就比较广泛了,就像你剥了一个橘子吃,就真的等于吃了一个橘子。……额,好像有些废话文学;其实是因为刚剥了个橘子,还挺甜,嘿嘿……

ps:这一章比较短,主要是过渡一下,下一章会补回来;而且下一回会有新人物,大家不妨猜猜会是谁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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