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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后拼命赚钱养王爷

朱妮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一场意外,让他堂堂王爷沦落到被一个粗鄙村姑来养的地步。可这女人之前明明死了,再醒来,不仅像换了个人一样,还对他关怀体贴,悉心照料,好吃的紧着他,好穿的紧着他,甚至莫名有了绝妙的雕刻手艺,把他的一颗心,也雕成了她的模样……

主角:   更新:2022-11-16 17:2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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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穿越后拼命赚钱养王爷》,由网络作家“朱妮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一场意外,让他堂堂王爷沦落到被一个粗鄙村姑来养的地步。可这女人之前明明死了,再醒来,不仅像换了个人一样,还对他关怀体贴,悉心照料,好吃的紧着他,好穿的紧着他,甚至莫名有了绝妙的雕刻手艺,把他的一颗心,也雕成了她的模样……

《穿越后拼命赚钱养王爷》精彩片段

这身体好像哪里出了问题,一个劲的觉得浑身无力,想醒也醒不过来,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昏睡了几天,只想放任自己继续睡下去,脑子里都是是乱七八糟的影像,还有不连贯的片段。

直到沈明尘被尿意逼醒,才费劲的肯睁开眼睛,急着想起身解决生理问题。

因为起得太急,身体就好像不是自己的般又重又沉,完全不听使唤,头晕眼花不说,连什么都还没不清楚,便一个重心不稳便“哎哟”一声,摔下炕床。

沈明尘眼冒金星,背后火辣辣的痛,马上就龇牙咧嘴的呻吟出声。

嘴巴还没能阖起来,扬眼看去,下一刻就惊得小心肝差点跳出来。

那怎么坐了个男人?!

揉揉眼睛仔细望去,他坐在一把歪脚椅上,正斜着眼睨她,而且还是谈不上什么善意的目光。但面色非常憔悴、形容枯槁,衣衫褴褛,满身脏污,看起来好像几日没有梳洗,还刚刚大病了一场的样子。

他怎么会坐在哪?一身破烂,比乞丐还不如,看起来还阴森森的。

沈明尘舔舔干涩的嘴唇,想说点什么,却发现嗓子像卡了东西一样,呐呐吐不出一句话来,脑子努力想理清现状,却又不怎么好使,放肆打量的眼光更不知道要适可而止。

那乞丐显然也无意和她说话,瞧着她目瞪口呆的蠢样子,一双利眼里燃着两簇火苗射向她。

沈明尘张嘴想说些什么,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,这个素未谋面的男人,怎么对她怀有那么重的敌意?

还有,这是哪?

她绞尽脑汁,终于慢慢想起来,就在几日,她让一个记不清面目的娘子扶进门时,曾经和他打过照面。那时她全身痛得很,好像五脏六腑都移了位,又意识到自己穿越了,正心神不定,也没来得及细想,一沾上床就昏睡了过去。

对他当时见鬼的表情还有印象,虽然只是一闪而过,可任何一个男人,无论俊帅美丑,第一次见面就露出种表情,其实蛮打击女性自尊的。她摸了摸自己的脸,有那么见不得人吗?

还是他们之间有过节?譬如她问候过他的双亲以及祖宗十八代之类的。

摸摸自己的脸蛋手脚,滑滑嫩嫩的,再看看自己的穿着,这副身体特别瘦小,年纪应该只有十五、六岁左右,过腰的长发,旧短衫,粗布裙,十足的古装扮相,十指虽然细长,但指甲短平,掌心有茧,如此不够细致的一双小手,应该是干过粗活的,看起来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大小姐,家境也不怎么样。

再摸摸身上,把袖口、裙子、和裤管拉高,并没有显露出伤口,最重的伤也不过是两个膝盖磕破了皮。动动手脚,更没伤到筋骨。这个身子应该没什么大毛病,不过这些天的昏睡又是怎么回事?

难道是用了别人身体的正常反应?

她收回目光,闭上还酸涩的眼睛,尽量集中注意力的思考了一会……对了!她想起来了自己的名字叫沈明尘,大学读的美术系,主修室内设计专业,毕业后一直从事家具家具打造,倾尽从高中到大学全部的积蓄,和志同道合的友人开了一家室内设计工作室。

每天没日没夜的忙活,本来只有三个人的小工作室,七年间逐渐扩大成二十几个人的工作团队。

一年年过去,她们的成就让许多同学羡慕不已,可是二十来岁的女孩子,最喜欢的不应该是好好谈场恋爱吗?所以她有时也会想,自己的热忱是不是用错地方了?

但是知道归知道,却从未真正付诸行动改变过什么。从花样年华走到轻熟女,再从轻熟女变成老处女,从来都是形单影只,苦酒满杯。

一转眼,她都三十出头了,年前拿到一个装修整栋办公楼的大合同,倾尽心血绞尽脑汁,终于完稿,要去和甲方探讨方案的途中,她的mini被一辆酒驾的卡车撞成铁饼。

然后她应该就一命呜呼了!这个意外死亡的灵魂,钻进被两寸高门槛绊倒摔死的原主身体……

把蛛丝马迹结合起来,虽然不是柯南,也大概能拼凑出一个不太离谱的结果。

天下之大,无奇不有。有吃红枣噎死的、有吃太饱撑死的,有刚出门就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死的,但被门坎绊死……也算是“无奇不有”里了……

哎,沈明尘默默叹口气,就算再不愿意,活该是她这没有喝过孟婆汤的灵魂占了人家便宜,感觉像一出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好的黑色喜剧。

这身子除了小一点,瘦弱了点,但四肢齐全,没聋没哑没傻,她无法选择要还是不要,既然没有任何选择,也就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。

“咳咳……”她装模作样的清清喉咙,“这位大哥,我叫沈明尘,沈阳的沈,明天的名,尘埃的尘,你呢?我的意思是……嗯,你知道……我……我是谁吗?”她勉强站起身,随手拍拍身上看不见的灰尘。

她想既然和这男人同在一间屋子里,总该知道现在的自己是个什么身份吧?

糟,她动作一顿,刚才已经说出自己叫什么了,现在又问人家自己是谁,会不会显得太奇怪了?……然而男人却根本没有太大的反应,难道……原主跟她同名同姓?

他自从刚开始那一眼,就没将目光再多投注到她身上,是拿她的问题当空气了吗?如此毫无反应。

简直是对牛弹琴,沈明尘气馁的挠挠鬓角,或许他听不懂她的话……难道穿越到了亚洲其他国家不成?如果真这样也挺好,起码能学个韩语日语或者柬埔寨语,俗话说得好,多一门外语多一条出路。

“喂……又或者我们是亲人?你……是我大哥?还是爹?”她决定做最后一次努力,如果他再不回答,她就准备双手合十说“萨瓦迪卡”了。

仔细打量,这男人原来本应该有副高大的身材,因为自身的骨架是遮不住的,可是现又脏又破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衣架上的一块抹布,脸色发青,苍白瘦弱、面颊凹陷、几乎瘦脱了形,看上去虚弱不堪、摇摇欲坠,沈明尘觉得自己一根手指就能把他戳倒在地。

她对男人的年纪没概念,实在猜不出,但古时候人都早婚,他能有她这种年纪的女儿也不是不可能,是吧?

男人终于有了反应,转过头来看了她能有两秒钟的时间,可眼神依旧黑不见底,神情既不灵活也不鲜亮,像一潭死水,他的唇看似有些忍不住的开阖,却在几度努力后,又重新紧紧抿起。

沈明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!

好吧好吧……算她说错话了还不行吗?虽然他什么都没表示,可那目光戾得像刀子一样,仿佛能杀人,一看也知道他不喜欢当人家的爹,哼,明明看起来又臭又老……

不是兄长,不是老爹,难道……她摇头。突然,一个想法在她脑中灵光乍现,抖簌簌的指头差点戳到他的鼻子。

“该不会……我们是夫……夫妻吧?”

如果说刚刚他的表情只是凝了一层寒霜,这会儿却像恨不得一拳挥过来把她打飞。

这是什么意思?不屑还是不认同?是或不是?总得给个说法吧?

沈明尘实在受不了啦!这种自己胡乱猜忌,别人冷眼旁观的感觉让人几欲窒息。“你干嘛瞪我,我也不想这样瞎猜,你有其他比较好的答案倒是说啊?”

呸!夫妻……这是她能想象到最悲惨的答案了。

他低垂眼眸,把头撇开。

这人要不是惜字如金,就是个哑巴,或者痴呆。沈明尘一想到这里,心里凉半截,差点没闷过气去。

一只看似随时都会嗝屁挂点的脏病鸡,还是个弱智哑巴,她虽然没想过自己将来的伴侣会是多么的优秀,可至少要待她好,起码能正常沟通吧。眼前这男人……沈明尘一整个无言,忍不住替自己哀悼,好一阵子郁闷加消沉得说不出话来。

惊悚一,她死后穿越了!

惊悚二,穿越后是个有夫之妇!

惊悚三,她丈夫是个哑巴兼病秧子!

惊悚四,她环顾周遭,这个所谓的家,穷得小偷来了都得哭着走。

她这是该高兴还是难过?

高兴的是车祸之后死而复生,穿过来后有了新生命,难过的是老天却给了她一个又病又哑的老公,老公她很缺没错,却不该是个这样子的……

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,必先苦其心智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增益其所不能……沈明尘忍着胸闷把孟子的〈告天下〉给默念了一段,以告慰自己。

因为打击过度,并且没从相公那打探到任何只字片语,所以她也忘了尿急这件事,放弃似的重新缩回炕上,逼着自己入睡,好尽快恢复体力。哪知道她醒了又睡,睡了又醒,每次睁开眼睛,这个家、那男个人,该在那的还在那,位置半分都没有移动过……阿西吧!她就知道自己恐怕是回不去了。


好儿女能屈能伸,所谓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,既然她挑来挑去、挑到个一棒子打不出屁的,退货是不可能了!

无论如何,命是上天给的,路是已经摆在那的,跪着也要走完。这一世,她要好好珍惜,尽量开心的过下去,但要想好好的活着,就要先学会适应环境,无论是家中一穷二白,还是有夫之妇的身份……她都只能坦然接受了。

不是她的心理素质好、勇者无敌,或许她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,跨出这道门便是新世界。可这是在古代,两眼一抹黑,对外一概不知的世界,她能去哪?

这房子破归破,起码还有个屋顶遮风避雨,一走出去,搞不好就死于非命了,或者当个乞丐婆、叫化子。且她这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口袋空空,下一顿饭在哪里都成问题,前进不能,后退无路,能不认命吗?

虽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,但也不打紧,最直接、最妥善的办法就是重新振作,让一切归零,胆大心细踏出第一步再说。

她咽了咽口水,再度对把她当隐形人的男人伸出友谊之手,“那个……既然我们住在同一屋檐,不能总没礼貌的喂来喂去,你叫什么名字?假如不能说话,你识字吗?”

目光移到桌上,她想从水壶里倒点水让他沾着写字,没想到里面一滴水也没有,原因是壶底有个破洞。

男人瞧着她一脸挫败的模样,莫名觉得心里的气解了许多,哆嗦着伸出手,在桌面上写了“王十一”三个字。

“王十一?不错,好记又好写,你爹娘对你真好,要是给你取个‘王犇犇’,你签名的时候速度肯定没有人家快,输在起跑线上,不把你爹娘恨上一遍才怪!”

他眼睫轻扇,瞪她一眼!

好嘛,看来她又说错话啦,这人真难相处!

但沈明尘很识趣的没敢呛声,这里是重视三从四德,不提倡男女平等的封建社会、身为女子最好懂得谨小慎微,闭好嘴巴不要有意见,也不需要你的意见。哎……,既然他不懂欣赏她的冷笑话,就只当他他没眼光好了。

错开视线,沈明尘仔细的打量起这一眼就能看到头的土坯房了,左右横竖两个隔间,卧室和堂屋是共享的,客人进门后就一点隐私也没有;家具只有一炕一桌一椅,木头连清漆都没有;炕床上一床破被子,里头的棉花又薄又稀,一点也不暖和,她盖着那张被子睡了好几天,腿和脚却还是冰凉的,这到了冬天要怎么过?

至于灶间,空荡荡的一件炊具也没有,更别提食物和米油了。

她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越过来,会穷到这种地步,望着这么简陋的屋子,真是默默无语两眼泪,耳边响起驼铃声……

嘎吱一声,门开了,走进来一个身穿蓝布圆领棉衣裤的年轻妇人,她一头黑发,用一只褪色的素钗固定,罩着碎花头巾,手提竹篮,五官倒是很清秀,虽然收拾得格外利索,神情看起来却有些拘谨。

她进门一看,似乎没料到王十一会坐在那,楞了下,但很快回过神来,只是脸上的局促更深了一层。

她朝王十一微微屈膝施礼,才走上前来,“大妹子,你终于醒了,饿了吧?”

沈明尘闻到红薯的香味,本来没有感觉的肚子突然“咕咕”叫了起来。

少妇上前牵起沈明尘的手坐到炕上,掀开竹篮子的棉布,拿出来一碗香热的甘薯稀饭,自个儿也坐下来与她面对面,用木勺子将稀饭拌了拌,热烟翻滚而出……

“趁热吃,吃了才有力气,恢复身体也快。”

沈明尘接收了这身体大脑的一小部分意识,开口呐呐道,“刘……嫂子。”

这刘嫂子夫家姓刘,丈夫被朝廷征兵去了战场,几年下来没有半点音讯,生死不明,膝下只有一个年幼的独子以及和儿子年纪相差两岁的小叔,公婆皆已过世,孤儿寡母又带着小叔,平日就靠刘嫂子给人做一些缝缝补补的针线活儿过日子。

“嫂子,那天是你扶我进屋的吧?”

“瞧你还说呢,那天我正好从你屋前经过,见你当时带着包袱,莫非是要出远门?不料你太过匆忙,竟就跌了个狗吃屎。”她瞅了眼一动也不动的王十一,很想对沈明尘关心几句,她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的生活已经够苦了,这位明明家里头有个男人,日子却过得比自己这个寡妇还不如……难道她那天是因为捱不住苦日子,想离家出走?

她思来想去琢磨几日,有限的思维里,就得了这么个答案,但也知道只是自己凭空揣测,不好给人家安个不守妇道的罪名,只好又把这些话全咽了回去。

“多谢刘嫂子帮助之恩。”

“开别说这话,隔壁邻居互相帮衬也是应该的,你莫太见外了!”

她把已经凉好的甘薯稀饭放到沈明尘手里,沈明尘心里一热,张开嘴,慢慢一勺一勺的把稀饭吃了个见底。

填饱肚子,沈明尘觉得元气恢复了不少,碳水供应了能量,果然人是铁,饭是钢,无论如何,没有什么事比吃饱饭更舒服的事了。

刘娘子临走前看了这衣不蔽体、食不果腹、家徒四壁的夫妻一眼,常言说嫁汉嫁汉,穿衣吃饭,这汉子虽然不出去游手好闲,但那把身子骨看起来手不能挑肩不能扛,怎么也指望不上……说到底,是要苦了这小媳妇!

刘娘子走了,还留下两个窝窝头,没指名要留给谁的,怕是顾及王十一的男人颜面,不好明言。

但沈明尘脸上也跟着挂不住,刘娘子孤儿寡母,日子想必也不太富裕,还从自己稀少的口粮里省出一口来分给他们,刘娘子这一饭之恩,她没齿难忘,俗话说吃人一口,还人一斗,即便不能像韩信那样一饭千金,但若是以后自己有了能力,这恩情她一定加倍回报!

暗暗下定决心,就算沈明尘对王十一还谈不上有感情,仍是把窝窝头放在他面前,这才发现桌上放着一个脏脏的小包袱。

之前她昏昏沉沉,根本没注意到这包袱。

王十一显然饿狠了,一个窝窝头两口就不见了,看他边吃还眼泛饿光,他这到底是多久没吃饭了?

沈明尘没发现当王十一看见她的手指在解包袱时,吃窝窝头的动作慢了半拍。

布包一打开,里面有两块散碎银子,一只翠玉雕马,她好奇的多看了两眼,那匹马有着粗壮短腿,通体翠绿油亮,一丝杂色也没有,一见便知是珍稀罕贵之物。仔细一看,发现马背上还驮了一只小猴子,那小猴有鹌鹑蛋大小,色映七彩,一手搔着胳肢窝,一手遮着眼睛,活灵活现的看着远处。

她对玉器虽然没有研究,但上辈子在科教片里看多了古董文物,经年累月下来,鉴赏的眼力总有一些。

“这‘马上封侯’是你的?”此物一看就是男人的东西,而且还是武将才能有的。


王十一斜她一眼,那双不见任何波动的眼睛像是窝了些水,有一瞬间亮了下,但目光很快又消失隐匿,让人揣摩不透他的心思。

这男人看似面无表情,从她醒来至今对任何事情都一副万事都漠不关心的样子,对这匹马,态度倒有那么点不同。但这东西珍贵至此,受他看重,也是在理。

她把玉马重新包起来还给王十一,拿出那两块碎银,在手中掂了掂,少说也有二两。

“听过一句话没?”她自问自答,“男人是摇钱树,女人是聚宝盆,男主外,女主内,一个家庭中男人再会赚钱,家里也要有个女人会管钱,才能维持和谐幸福的婚姻,再说了,男人有钱就变坏,所以女人一定要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,才不会让男人觉得自己一无是处,总而言之,这家里的银子就归我管了。”

他没应声,但是眼神比看那只玉马时还要认真的瞧着她,瞳孔睁大了一圈,好像她是长了犄角的怪物一般。

沈明尘看他两眼瞪着自己,也不客气的瞪回去,她一个吃全饱的还能怕一个吃半饱的?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僵在那半晌,屋里头安静得连彼此的呼吸声都听得见。

最后是他先耗尽力气,摇摇晃晃站起身,想到炕上去躺下。只不过这男人走一步就喘,走两步眼神都涣散了,走三步就要昏倒,应该是摸索着可以倒上炕的距离,果然在第三步,他就无声无息的一头倒了下去。

我的妈呀!沈明尘可从来没想象过这种状况,被他的举动吓得不轻,鼓起勇气用食指抵着他的鼻息探探,看看还有没有在喘气,还好,她这便宜老公还活着呢。

还好、还好……!往后会如何她不知道,不过,这男人既然占了她老公的名额,那么,就要对她负责——好好的给她活着!毕竟她对当寡妇的身份一点兴趣也没有!

把王十一的双腿抬上床,再把家里唯一一张被子给他盖上,惊喜的发现自己居然有把好力气。这身子看起来娇小,不料力气却大得惊人,就算把一个大男人挪来挪去,也非常容易,没有累的上气不接下气,真是让她大为欢喜。

王十一摊成了个大字,占据了整个炕床,带茧的大脚丫子伸到被子外面,抵住了墙面,明显有些伸展不开。

他的脚掌很大,十根脚趾却都长了厚茧,或许没有力气清洗自己的缘故,脚上指甲有些长,还藏了很多污垢,因此看起来不是那么美观。

她暗暗骂了声原主,这妻子当的也太过懒惰了,连自己丈夫的指甲也不会处理。她很想去找把剪刀替他立刻剪掉,但还是忍住了。

唉!还是等他醒来,再提醒他自己处理好了。

瞧着到处落满厚厚灰尘的屋子,她去灶间找到一把几乎要秃毛的笤帚,先把屋子打扫一遍,然后能用的东西收拾出来,不能用的扔掉,果断“断舍离”。屋外有口小井,她生疏的打水,端回来冲洗家具、地面,费了好大一番功夫,房子总算光可见亮了。

接着她又洗了水缸,来回两趟把家里的存水缸装满水。生在只要打开水龙头就可以接到水的现代,很难想象这种耗费体力挑水过活的日子。

沈明尘这头忙得脚不沾地,在家里做着女红的刘娘子却突然闻到呛鼻的烟味,她用力嗅了嗅,这烟味怎么越发浓烈了?

待她跑出来一看,只见隔壁已经冒出滚滚浓烟,便连忙吩咐儿子康生看家,自己迅速冲往王家。院子内浓烟密布,只见沈明尘污黑着一张脸,手忙脚乱的边咳边捂着眼睛往外跑,手里还拿着一根胳膊粗的柴火。

“沈妹子……这是咋了?”这么大动静在干啥呀?

她哪里知道沈明尘这个“表里不一”的穿越女子别说烧水,就连最基本的生火都不会。

“嫂子,小妹愚钝,只是想烧点开水……没想到生火方法不对,没有火只有烟,还请嫂子教教我。”看见跑来的刘娘子,沈明尘嘿嘿一笑,大言不惭的露出白牙。

她自小懂得不耻下问,不趁这机会请教明白,什么时候才能自己煮一顿像样的饭菜?这茅屋虽破但也能安身立命,如果真被她一把火烧了,就情等着和弱鸡老公流落街头吧。

想想也的确是,这屋子原是个空屋,荒了很久没人去住,十几天前这对小夫妻才搬进来,期间还真没见屋里升过炊烟,邻居那些碎嘴的婆子也会暗自嘀咕,这家人难道不吃不喝,不食人间烟火?到底是不是人呐?但议论归议论,却因为夫妻俩从不与人打交道,横竖得不到反应,一阵风头过去也就罢了。

这妹子不过一个十几岁的孩子,既然有求于她,又不是什么难事,以她爽直的个性子自然一口答应。

“不过……你怎地一个人跑出来,你家那口子可无恙?”

坏了!沈明尘面色一惊,返身就往里面跑,此时浓烟已经散去,炕上的王十一如昏倒一般,雷打不动,看样子连眼皮子都没掀过。

“没事、没事……不像有事的样子……”看着刘娘子忍着笑的脸,她也回以尴尬的微笑。

家里出事,把夫君扔下自己跑了,她应该是头一个。

刘娘子也没道她一声不是,反而掏出手绢替沈明尘细细的抹了脸上的灰痕,“去洗洗脸吧,都变成小黑炭了。”

沈明尘点头,去井里打了水。这时屋子的烟雾已经散去,刘娘子将沈明尘拉进灶间,教她用灶灰洗刷锅子,又把灶膛塞得满满的柴火用炉勾掏出来,告诉她用玉米杆子做火引,架上细小枯树枝,敲火石点着,或者用干茎、玉米叶也能引着火。

就这样,刘娘子天天过来,沈明尘从她的嘴里知道,自己身处在一个她所熟知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过的王衍皇朝,国都是昌城,她们现在所在的村子原来叫安夏村,村中青壮男丁在四年前对西戎一役中全部被征为兵丁。这战争一打数年,几个月前虽然有人从镇上传回消息,说战事已经接近尾声,观王率领的东营大军已经将西戎人赶出漠外数百里,不日就能凯旋回归。

然而,几个月过去了,战事忽陷焦灼,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,许多人家也不知自己的男人、孩子是不是还活着?

战争看似离这个小村子很遥远,但是又息息相关。

这村子七十几户多是老弱妇孺,方圆十里八乡的人谣传这村子风水不佳,尽出寡妇,便戏称这个村子为“寡妇村”。久而久之,大家便忘了原来这村子还有一个很祥和的名字。


刘娘子的相公也在这批兵丁里,仗一打四年,四年里公婆相继去世,那年还抱在怀里的孩子,如今都能随意奔跑了,她每天盼星星、盼月亮,却盼不回自己那生死未卜、音讯全无的相公。

沈明尘听着虽然替刘娘子心酸,却也对她的坚强心存敬佩,唯一的儿子康生体弱,孩子养到七岁看起来好像才五岁大,因为是唯一的命根子,刘娘子也不让他出门见人,如珠如宝的捧着。

内心深受刘嫂子鼓舞,沈明尘深知农家活计虽然不能立身,却是活命的本钱,就算万事起头难,她有手有脚,总能过得下去,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不成?

她在刘娘子的悉心指点下,去地里刨人家不要的芋头和甜菜根,下河捞螺狮。四月的河边和山上的野菜疯长,她把头巾一绑,随着刘娘子去拔野菜,婆婆丁、苦菜、蕨菜……尤其蕨菜的嫩茎用盐腌过,再放下蒜头去炒,味道颇为鲜美。

刘娘子把她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妹妹,从头教起,不只带她摘野菜,腌香椿芽,还教她分辨各种豆、瓜,教她如何用黄豆做酱油,用米团做醋,用糠烧饭省柴火……

日子便这样过了下来。

王十一足足在床上睡了三天才睁眼,没被烟熏死也是命大了。

他慢慢翻身,还得靠着两只皮包骨的手掌虚虚撑着炕沿,才能将发冷的身躯和麻木的双脚固定在地板上。

他还以为自己这一倒下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。身上的毒已经随着呼吸侵入五脏,毒性虽慢,却因为当初延误治疗,加上坠入香河,在水中浸泡太久,寒气加重了身上的玄毒,即便上岸后日日以残存的三成内功疗伤祛毒,毒素却已经走至经脉,伤及四肢和脑子。

这段日子他强行祛毒,清早起来便打坐疗伤,努力打通身上受阻难行的经脉,好不容易才有小成效,却累到昏睡不起,如今虽醒来,但气血仍虚,身软疲惫,如同废人。

忽然有股味道钻进鼻息,他闻到一股久违的香气,下意识吸吸鼻子,辨别出那是饭菜之香。

可是……这屋里怎么可能有那种味道?

他的视线转到传来香味的四方木桌上,却和正巧从灶间出来的沈明尘碰个正着,她手里还端着一盘菜。

沈明尘没想到这三天还挺难熬,每天睡前她都不忘探一探他还有没有呼吸,确认无事,才会安心就寝。但便宜老公却在这时候醒过来,

不管怎么说,能醒就是好事。

她把菜放在桌上,转头去招呼他,“一郎,你醒来的正好,吃饭了!”知道他不能言语,她也不等他响应,转身去灶间打水。

她没能看到王十一脸上精彩绝伦的表情,一郎……这称呼,是真把自己当成他的妻子了?

沈明尘掀开灶上的大铁锅,锅里因为灶下的余温,水还是热的,她用水瓢舀水进脸盆,找了块棉布巾子,然后把脸盆捧到王十一跟前。

“吃饭前,先擦擦手脸吧。”也不知道他多久没洗澡了,不只全身酸臭难闻,头发也是一条条的,要是往路边一站,脚边再搁个缺豁的破碗,肯定被当成叫化子看待。

叫她对着这样的人一起吃饭,多倒口。

见他弯不下腰,似乎连拧巾子的力气都没有。哎!这身子看起来比她想象中还要不好,到底是生了什么病呢?沈明尘暗自盘算,就算手里只有那么一点点银子,也得分出一些找郎中来瞧瞧。

总之他是没办法自己打理了,她只得伺候他。

沈明尘把脸盆放在架子上,拧了巾子,热热的便往王十一的脸上招呼。他一怔,五指不知不觉握成了拳头,那姿势宛如沈明尘只要有个异动,他便会出手一般。

但是暖热从他的脸延续到四肢,身子生出了暖洋洋的感觉。沈明尘重复沾水、拧干,甚至把他的脖子、十指都擦拭了个干干净净,为此足足换了两趟水。

他全身顿时舒畅不已,攥紧的拳头莫名松了开来。

沈明尘把脏水端到院子里倒掉,洗过手回到房间,把三个菜、一盆地瓜粥连同小桌全搬到炕上。

她给王十一舀了满满一大碗地瓜粥,挟了凉拌的小黄瓜、水煮地瓜叶,加上她为自己炖的蛋羹,在碗里放上勺子,递到他面前,“能自己吃吗?”

王十一轻轻的点了头。

他好几日不曾进食,闻着这些家常菜香,简直饿得前胸贴后背。

瞅着他举都举不起来的胳膊,不是沈明尘不信他,而是这些饭菜都来之不易,是她辛辛苦苦张罗来的,要是撒了,岂不浪费她用古灶台煮出来的饭菜?经过这些日子,她总算知道什么叫粒粒皆辛苦,一饭一菜来之不易。在这山多田少,土壤贫瘠的农村里,想穿一件衣服,吃饱饭,都得自己动手。

像她和王十一这种没有长辈扶持,家底全无的人,想过日子,一根针线都不能浪费,才能勉强换来两餐温饱。

这是前世的她完全无法想象,也体会不到的。

上辈子她就独立惯了,自己动手,丰衣足食;多学一项技能,在没有别人可以靠的时候,也不会轻易被击垮。因此下厨也难不倒她,即便无心当什么名厨,但家常菜和药膳尚且信手拈来。

所以她能摸索着在灶上煮一顿吃食,衷心感谢刘娘子的教导和智慧睿智的爷爷。

“你还虚弱着,我喂你。”


可这男人自尊心强得很,虽然她愿意伺候,但他的表情却没什么喜色。

沈明尘拿起勺子,“小夫妻”俩对面而坐,一个一语不发只是喂,一个闷不吭就是吃,埋头吃了半会儿,沈明尘将盘子里最后一勺蛋羹舀到王十一已经吃了第三碗的大碗里。见他脸上略见舒缓,一副吃饱了心满意足的神态,这才把陶盆里剩下的粥给刮干净,勉强凑成一碗,慢慢把盘里所剩无几的菜叶子吃光了。

沈明尘收拾了两人的碗筷,起身去灶间,很快王十一就听见灶间传来舀水刷碗的声音,心里轻轻一动,偏头打量,眼里一时冷,一时热,只见灶间收拾得极整齐。水缸有水,柴火码得参差有序,桶中有米,盆中有菜,房梁上居然吊着隐约可以看见鸡蛋的竹篮子。

再回来看看堂屋,早先的灰尘蜘蛛网早已不见,连木窗框棂擦得干净明亮,窗纸都是新贴的,甚至破了洞的屋顶,似乎也已经补修好了,他支起身体,摇摇晃晃的在屋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坐下,看着沈明尘忙碌的身影,忽然怔楞了起来。

她是真把他当成家人了?之前,她不像是这种有心思过日子的女人……

待沈明尘给他递上热茶,要退到炕上坐着时,他伸手敲了下桌子,见她回头,便以指沾着她端来的茶水在桌上写起字——“家里哪来这么些东西?”

沈明尘犹豫的说道:“你别担心,不是偷也不是抢来的,是我拿东西和村子里的人赊来的……唔,应该说是以物易物换来的。”

赊……她一个女子,哪来的脸皮去和人赊换这些柴米油盐?不怕人家指指点点说她没脸没皮,不守规矩吗?

沈明尘一看他皱起的眉头大概猜得出来,这个古人大概是想她一个弱女子,家里穷得连只碗也没有,拿什么去和家中其实也没有多少存粮的村民们换物?最重要的是人家还肯换给她。

他哪知晓这乡下这种地方,农民大多善良淳朴,有同情心。沈明尘恭恭敬敬上门打招呼,客客气气的说明自己家中夫君病重在床,她一个女人又一穷二白,但不求同情施舍,反问对方家中可有需要哪种木器,说自己有把手艺,愿意制作他们需要的物品来换取食物。

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,村里还大多男丁缺得紧,谁家没有老没有少?你帮衬我一下,我找机会回报你,没有人能永远不求人,所以见沈明尘态度不卑不亢,人又收拾得干净清秀,还有凭有据的写了字条,不像那种坑拐抢骗的人,便信了她一回。

“我有一把手艺,对了……你看了这个就会明白。”

她一时难以说清楚,便从袖子里掏出两张纸来,上面有着清楚的格式,写明某某家是甲方,需要木桶、木盆一只,后面有一小行字备注她是乙方,与甲方换了三斤米,一只铁锅;往下一行,是另一户人家缺恭桶、饭桶,她换了人家的蔬菜种子,两把挂面和两斤玉米粉。

接下来林林总总,以食盒、饲料槽、凳子、恭桶、梯子,换了盐、油、茶叶、鸡蛋、辣椒油……一目了然没错,可看来看去,她没占到村民们的任何便宜,反倒吃亏居多。

举例来说,镇上一只恭桶起码也要卖四十文才划算,蔬菜种子不值什么钱,两把挂面不到二十文,玉米粉只要八文钱……她却拿恭桶和饭桶去换。

即便木头成本低廉,但手工钱呢?

既然能写字又识字,却不懂算学吗?

这女人,压根不是他知道的那个见钱眼开,甚至要他命的女人。离奇的死而复活,而且还性情大变,像完全变了个人,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情,即便他见多识广,也完全不能理解。

而且她性子变了不说,最可疑的是她哪来的木工手艺?哼,他不信她一个小女子,手无缚鸡之力,连树枝都拉不动,哪做得来粗重的男人木工活儿?

这些不会都是唬人的吧?唬了那些村民,再无耻的拍拍屁股一走了之?

可是……她又没走,并且好端端住在这屋里,还生火烧饭给他吃。

他隐约记得她手上是有几两银子的,她拿走了碎银,说要管账,那些银子她用到哪去了?心思一动,手下意识的往自己贴身的蓝布钱袋子上摸,那只玉马印章依然躺在布袋子里面。

他讶然了。

沈明尘可不知道他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心思,这几天她脑袋一有空,想的就是挣钱的路子,加上自己的命运早就和那人捆在一起,自己饿个几顿忍忍就过去了,可那废人一样的“室友”……好歹同住一个屋檐下,感谢他的存在,在她穿过来的时候不是形单影只,看在他陪伴的份上,能不稍微替他想一下吗?

得空她就和刘娘子作伴到处去摘野菜,还在捡菌子和木耳的时候发现后山的土壤都属酸性,而且是丘陵地形,樟木和野茶树到处都是,再往里去,树木种类和其繁多,她需要的漆树居然成片长在那。

刘娘子却告诉她坚决不可以一个人往深山里去,里面总有野兽出没,多是熊和狼,就算大男人也要结伴才敢往里走,她一个小女子,要只身进去,不成了野兽的点心才怪。

刘娘子一片好心,她哪能不点头答应,但是那山头对她的吸引力太大。所以只好阳奉阴违,私下往山里去了几趟……而已。

几次下来,她发现山里头到处是宝藏,树的种类就不说了,单就能吃的东西来说,除了大量的木耳和菌子,还有各种野果野莓,野山葡萄、野柿子树、雷笋,多到数不胜数。

他们家后山简直就是一座取之不竭、用之不尽的宝库。

老话说的好,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,有熟不做生。她思来想去,做其他买卖真的没底气,但是木料就不一样了,那可是她从小摸到大的,因此才敢大胆的应承村民那些东西。

至于那些她想做,却还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成的东西,她现在还没本事去冒险,不过将来,只要她敢闯敢拼,就一定有机会!

“一郎是觉得我吃亏了吗?”他面无表情的时候心思让人猜不透,但是只要眼一转,也不知为什么,她竟能猜出个七、八分。

他冷冷瞥她一眼,似是认同,那目光在沈明尘看来居然有那么些鹰隼的味道。

呵呵……原来他的胳膊还知道要往里弯,知道要袒护自己人,怕她吃亏。


“吃亏是福,村里人给我方便,我又哪能斤斤计较那么多,其实都是一些简单活计,等我拖回来的木材晾干了就可以动手开工,到时候他们觉得我的东西好,以后需要置办家具什么的,便会想到我。”

她不只画了大饼,还想着能赚钱。

“你自己拖木材回来?”他又写道。

“嗯,现在还没有趁手的工具,只能先寻些粗棍子和竹子拖回来。”

她是家具设计师,但并不光会纸上谈兵,还能熟练画图和制作。

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,穿越到了古代,竟然还是要靠木料吃饭……前世今生,只能说她跟木头真的太有缘了。

“过两天我寻思着和刘娘子去赶集,把刨刀、锯子、凿子等工具买回来,就可以开始做东西,也能早点还债。”

她这人没什么优点,就是在决定做一件事情以前,会思虑周全,可一旦决定要做,便勇往直前,八头马车也拉不回来,她相信自己脚踏实地,总能走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来。

原来她攒那些碎银是打算要用来买工具的?

王十一发誓自己并没有打算要与她说这么多话,但是不知不觉对她的疑问越多,就越想弄清楚,一问之下便欲罢不能了。

“啊,我差点忘了”沈明尘一击掌,“趁着一郎你今天精神好,外面日头也不错,我把你身体洗一洗吧。”

王十一发誓他听到的话绝对不是问句,她也不是真心要征求他的意见,因为她话才说完,人已经走了出去。他还没拉下脸,就见沈明尘抱着一只中型的浴桶走进来。

他下巴险些掉到地上!这瘦弱的丫头哪来那么大的力气?

难怪她说她会木工,就这把子力气对付起木料来,前面所有的顾虑都消失了。

“临时凑合着用吧,你别嫌弃哦,村里都没有我想要的大浴桶,以后我们自己做一个大的,再洒上花瓣、精油,这样泡起澡来才舒坦。”

想得挺美,还花瓣、精油?

花瓣,他听得懂;精油,那是什么?

一下分不清心底那丝古怪的感觉是新奇,还是旁的什么,沈明尘已经来回几趟把水桶填满,再三两下把他剥光,推进浴桶里了。

她在现代不是没有见过露胸露腿的男人,那些拍露点写真的巴西球员,一个个身材好得叫人吞口水。

至于眼前这个麻杆鸡,他没有那些球员的身材有料,因为生病,皮肤带着惨白,又加上营养不良,肋骨瘦得一根根跑出来。唯一让她害臊得……她不小心看了一眼就赶紧别开目光,用手里的细棉布巾飞快盖。

他奶奶滴!好歹她还是个黄花老闺女好不好?

一泡进舒适的热水中,王十一全身上下的毛孔仿佛都张开了,发出舒服的喟叹,身体一动都不想动,任由沈明尘替他洗头搓背,伺候他沐浴。

现下他若要他计较男女授受不亲,委实矫情。

她喂他吃饭,还说要请郎中回来给他看病——虽然寻常郎中根本解不了他身上的毒,她还把这破屋整理得井井有条,像一个家的模样,还帮他洗澡,这些事,除非身为他的妻子,谁愿意做到这个分上?

他的心有些动摇,这女子虽有张他熟识的面孔,但骨子里已经截然不同!

沈明尘一门心思全在他粘到一起的头发上,完全没注意到他百转千回的心思。

啧啧啧……瞧瞧这脏水,跟倒了墨汁一样,他到底多久没好好清洗过了?老实说,她对男人的很多怪毛病都可以容忍,但就是没办法忍受不爱干净的男人,更何况他浑身散发着臭酸的味道……

她换了两次水,连王十一手脚指甲缝都刷过几遍,全身洗得红彤彤,像在热水里汆过的虾子,才放过他。

“这是刘大哥,也就是刘嫂子相公留下来的旧衣服,一郎赶紧换上,吧。”她把一套半新的青色短褂子,还有腰束布带拿过来,在他身上比了比,王十一的肩宽要比刘娘子的相公多上好几寸,不过好在他瘦,倒还能勉强穿得上去。把衣服递给他,沈明尘回过头去把澡桶里的剩水用水桶一桶一桶提出去倒了。

王十一暗叹她的细心,连这都准备了。

收拾过后,她见王十一已经慢吞吞的穿上衣服,可是头还滴着水……只能认命的拿起准备好的布巾,坐到床沿,替他擦起发来。

她温柔的来回摩擦着,生怕弄疼他。王十一的头也随着她的手劲左右摆摆,直到她觉得头发够松软干燥了。本让他躺下休息,哪晓得洗过澡的王十一早已昏昏欲睡,可能是难得洗了个舒服的澡,精神过度放松就是倦怠。

沈明尘只得又伺候着他睡下。

啧!瞧着他卷翘得不像话的睫毛,男人有这样浓的长睫毛,也是够招桃花的!

替他盖上被子,他长长的腿依然有小半截暴露在空气中,突然想起什么,沈明尘爬下土炕,从竹篮子里找到一把剪刀,又重新爬回炕床上,把他的脚抬到自己大腿上,挨个儿的替他修剪脚趾甲。

要她说,爱干净根本算不得什么毛病,女人多少都有些小怪癖。只不过,她除了自己爱干净,也希望身边的人不要太脏,至少别脏得她看不下去。

现在他是病人,也不指望他能拾到自己了。看着剪得干净整洁的脚趾甲,她挺满意。

这一顿骂忙活下来,沈明尘也有点困乏,既然王十一已经睡下,她也没了忌讳了。收拾完指甲屑,重新把澡桶洗刷了一遍,换上干净的水,自己也洗洗睡了。

第二天,不知道谁家的公鸡,天才见亮便“咯咯咯”的啼叫起来,前世作息从没正常过的沈明尘,这段日子鸡鸣则起,天黑为了省油钱就睡,白天连一点赖床的机会都没有。

她下床打水洗脸,用青盐刷完牙,王十一还没醒。

炕床的好处就是够大,两人睡得开,并且井水不犯河水,只要不故意制造出动静来,基本谁也没机会吵醒谁。

其实家中就那一床被子,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,她把家里唯一的一床被子洗净晒过后让给了他,自己将就着盖外衣睡觉,这样日子也凑合着过了下来。

也幸好现在天气还不太冷,就算只是披件薄衣睡觉,也没有觉得凉,只是等她手上有些余富的银两,一定打一床松软的被子回来不可!

她伸手又去探了他的鼻息,如同往常一般,鼻息虽然浅却不是没有,确定他还有呼吸,人是活着的,她便不再管他。


不想费事去起火烙饼子或煮粥,沈明尘随便翻找了下,才想到昨晚的饭菜别说剩下,就连最后一片菜叶子也都被自己吃光了。

家里的粮食都是和别人换来的,得省着用,有时候不太饿,饭能不吃就不吃了。

喝了几口温水垫垫胃,她今日要和刘娘子去赶集。

刘娘子曾告诉她,镇子上离寡妇村相距一个半时辰的路途,走快点也不算远,一趟来回花不到三个时辰,根据这些日子的经验,王十一总会睡个几天,今儿个要是醒了,她回来再给他弄吃的,左右饿不着他的。

这镇名为洛平镇,每五日便有一次市集,每月特别重大的日子,比如初一、十五,附近十里八乡的农户和流动商贩都会来设摊赶集,卖一些平常比较不常见的东西,寡妇村的居民也会趁机去做点小买卖,好赚点钱,替家里添置些用得上的东西。

沈明尘去市集纯粹为了买工具,当然也顺便瞧瞧那些赶集的人都卖些什么,这对她来说谈不上市场调研,只能算多了解一下行情,心里也好有个谱。

梳好头穿好衣,她确定全部的家当都带上了,正要出门,刘娘子刚好过来敲门。她还是一身利落的打扮,半袖旧短衫,露出蓝布印花里裙,胳膊挎着小筐。

“珉儿呢?”

“铭哥儿带着,不碍事。”刘铭是刘娘子的小叔,刘家老夫妇的老来子,对刘娘子来说,因为刘铭只比儿子大两岁,与其说是小叔,反倒更像她的孩子。

两人趁着日头还没爬高,匆匆往洛平镇赶,沿路也遇到和她们抱着同样心思的村里人。沈明尘如今虽然还说不上村头到村尾人人认识,但是村民见她那稳当的行事和干净的模样,总觉得这小娘子颇与众不同,她的以物换物,还真的在寡妇村闯出点名头。

虽然这是封建社会,女子还是应该遵循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的规矩礼教,但好在沈明尘好在挂着“已婚”头衔,而且她会把“病入膏肓”的夫君拿来做引子。一个弱女子要照顾病重的夫君,加上她家徒四壁确实摆在那里,因此谁会没有良心的去计较她不顾廉耻、抛头露面?

加上寡妇村几乎都是老弱妇孺,不少妇人也忙活着自家生计,谁会五十步笑百步?

见着了这些大婶、大叔,沈明尘一通热情的打招呼,什么大娘早,大叔早,态度真诚,不虚伪,好聊天的王大娘知道她第一次赶集,连忙传授经验,告诉她哪个摊子卖得货真价实,哪个摊子贵还不好,一路上大家也算一团和气。

但刘嫂子和王大娘却好似没怎么交谈,这让沈明尘比较困惑,因为她们俩家的房子就隔着一条水沟。刘娘子注意到她的疑惑,涩涩一笑,

“你别见怪,我是寡妇,她们怕和我走得太近,身上沾了晦气。”

“嫂子,你千万别往心里去,刘大哥吉人自有天相,一定会平安无事回来和你团聚的!”

她过来勾住刘娘子的胳膊,实心实意的说道。

刘娘子一阵苦笑,“我要真计较,早活不下去了,哪能撑到今天?”哎……只是抱着微薄的希望苦撑罢了……“若是妹子也担心我的晦气会沾染了你,要与我生分,我一点都不会怪你。”

沈明尘孩子气的闹起来,“我怕,我好怕啊……好怕嫂子不理我。”却七手八脚,几乎像八爪章鱼似的缠到了刘娘子身上。

刘娘子起先是被她前面的两句话给唬住了,心底一阵低落,却不料她话风一转改了口,态度又与她亲热不已,把她逗得心里又酸又甜,不知道该觉得她窝心还是瞪她才好。

“你这坏丫头啊!”

洛平镇和寡妇村相距并不算远,但在古代可没有多种多样的交通工具,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通讯基本靠吼,安全基本靠狗,交通基本靠走。相较于以前只要出门就有公交车、火车、出租车的日子,真是辛苦到不行,短短一个时辰的路,她已经停下来休息了两次,惹得刘娘子直摇头。

好不容易进了镇,日头已完全升上来了。

沈明尘和刘娘子分头行事,约好采购完完再回来市集前会合,两人便分手了。

她要买的东西真的有点多,不是花钱不知节制,而是手上就那么一点钱,缺的东西却不少,无论怎么省也不够用。

买齐了需要的工具,沈明尘扬着笑脸和打铁铺的老板讨价还价,好说歹说,允诺以后若有需要,一定会先来照顾他的生意。老板算是心肠善良的好人,瞧着这笑眼弯弯,与他软磨硬泡的小娘子,最后忍痛以一两二十文的价钱成交。

他真的没想到日后会因为沈明尘,向来清淡的打铁铺子可是生意滚滚来。

要不是实在是穷得响叮当,她也不会与老板这般计较。钱袋子里只剩下一两银子,她转身又去了布行,斜纹粗麻布三文钱一尺,和青色葛布相差一文钱,想想王十一连一件换洗的衣物也没有,人生病已经够难受的了,身上要是能穿着舒适一点,指不定心里都会舒坦些,于是她毫不犹豫的扯了六尺的葛布,准备给王十一缝件单衣。

看看时间差不多,回到市集逛了一圈,生意最热络的时候大概是过去了,闲逛的客人所剩不多,看见卖吃食的摊子,香喷喷的味道钻进鼻子,这才发现一早只有喝了两瓢水的肚子饿到不行,她花了六文钱秤了一斤芝麻糖片、一斤麻花卷,自己吃了一块,唔,真好吃!这是她穿越到这里那么久头一次吃到甜食。

但又怕自己三口两嘴一下把东西吃光了,赶紧放进布包里眼不见为净,肚子有点东西,这样应该不会作怪了吧?

回到和刘娘子相约的地点,她向周围人打听了一下哪家医馆的郎中医术高明,想请大夫给王十一瞧瞧。

于是两人又到镇上的医馆请了一位愿意出诊的老郎中,说明王十一的病情,请他到寡妇村走一趟。

老郎中没多说什么,收拾了医箱,让药僮看家,便爽快的和她们出了门。

沈明尘和刘娘子在村里交叉路口分手,她把买的芝麻糖片和麻花卷拿出来塞给刘娘子,说是要给家里的两个孩子甜甜嘴。

“哎呦,可使不得,你自己又不是多宽裕,花这钱做什么?哪有人像你这样宠孩子的?”刘娘子死活不肯拿。

“只是一点零嘴,哪说得上宠?两个孩子听话顾家,让你没后顾之忧的出门,听话的孩子就该适当的奖赏。”她知道刘嫂子其实没有去赶集的必要,完全是专程陪她去的,让沈明尘心里非常的过意不去。

“还赏罚分明呢”刘嫂子在粗布裤子蹭蹭手,“那行吧,东西我收了,待会儿让两个哥儿过来给你道谢。”扛不住沈明尘一片心意,又想到家里那两个还在长个子的孩子,不想辜负她一番美意。


“左右是邻居,你跟我客气什么呢?”沈明尘挥挥手,赶紧领着老郎中进了门。

她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了,走路这件事,她真的很缺乏锻炼,去的时候两手空空,回来时手里、臂弯上、背上都带着东西……要不是舍不得花八文钱雇牛车送回来,她哪用得着这么辛苦。但这次基本属于满载而归,受点累也值了。

王十一还维持着她出门时的姿势,显然从早上至现在都还没醒来过。

她先让老郎中稍等,然后一样样把手里的东西安置好,又舀了水洗净手,再出来时,看见老郎中已经抓起王十一的手把起脉了。

沈明尘交握着双手,不敢打岔,但两眼瞬也不瞬的盯着老郎中把脉的手指。好半晌,一把白胡子的老头把王十一的手放回被子里,直起身,沉吟不语。

“大夫,您看……?”

“怪事,怪事”,老郎中捋捋胡子,“病人脉象十分离奇,七经八脉郁积紊乱,脸色堪白,掌心如冰,老朽技拙,实在看不出来病人犯了什么急症,只能勉力开几帖方子通通经脉,减少病人的痛楚,只劝小娘子还是另请高明的好。”说罢,他满是褶子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。

“那……那就请大夫开方子吧。”想不到他的病这么复杂!

老郎中坐下,拿起自备的文房四宝,裁夺着的写起方子,写完之后吹干方递过来,“小娘子可有人手与老朽去拿药?”

就在这时,门开了,探出刘铭的小脸,“沈姨,我去!”

“铭哥儿,你怎么过来了?”

九岁的刘铭五官清秀,今年虚岁有十,他不像普通的小孩儿似的赶鸡撵狗疯玩,年纪虽小却稳重懂事,大抵是明白嫂子持家不易,不论是在田地里忙碌,还是喂养鸡鸭,他总带着小他两岁的珉礼,有时还会假借带侄子出来玩给刘娘子送水喝。

乡村孩子难得有正经的零食吃,一般都是地里的作物。他和俊生见到刘娘子出门回来居然给他们带了甜食,简直喜出望外,一边吃,一边听说是沈明尘买的,便自告奋勇过来向她道谢。

“我可以和老先生去镇上拿药。”

“你识得路吗?”

刘铭不禁露出腼腆的笑容,露出颊边小小的涡儿,“小姨别担心,我去学堂的路上,每天都必须从那岔道经过。”

“那就麻烦你了。”她掏出仅剩的一两银子交给刘铭。

“给太多了,药帖子一包五十文,拿三副药吃看看,出诊费五十文,去掉零头,小娘子给老朽两百文钱就是了,别让孩子带那么多钱在路上走,危险。”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小娘子,大手大脚的,让他颇不以为然。

沈明尘搔搔头,有那么些不好意思,不是她大方,是手上就那么块碎银,不找开来,还真没办法使。

刘铭情商极高,很快反应过来。“算术夫子教过我的,我知道要找多少铜板回来。”

沈明尘感激的点头,孺子可教也,这孩子是个聪慧可教的,她一边向老郎中道谢,“多谢大夫教我!我会谨记在心,多谢您跑这一趟!”

“不必多礼,这本是我分内之事,别怪老朽多嘴,小娘子还是尽早往县城去找更高明的郎中,令夫婿的病才能及早康复,拖太久只怕耽误了医治。”老郎中胸襟开阔,毫不忌讳自己医术不精,反要她速速另聘高明。

于是沈明尘再度向老郎中道谢,之后他带着刘铭走了。

回头看了眼平躺在炕上的王十一,不料对上的却是他睁着的眼睛,他长长的眉毛看起来有些倔强,沉着的眼睛似能洞悉一切,却又透有几分让人忌惮的威仪。

“醒了?要我扶你起来吗?”她看他,他也看她,不知道为什么,沈明尘好像做不到面不改色,只能揣摩他心意的问了句。

他也不客气的点头,一副就等她过来扶的样子。

她轻易的把王十一扶起,让他靠在墙上坐稳,眼睛带笑,却不说话直直的瞪着他看。

他被沈明尘瞪得心里发毛,拉起她的手写着,“怎么回事?”

“无事,只是在等你跟我道谢。”

这男人不会是把她的服侍都当成理所当然了吧?她为他做了那么多,却从来没听过一个谢字从他嘴里讲出来。

男人不能惯,而且要教,磨一磨,才会好用。

这时代的女子把丈夫当成天,可以任劳任怨、任打任骂,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如此,也许等她真的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,她可以替他做任何事情,但这“室友”,她还没这义务。

虽然她也不是真的缺他一声谢,但就是看不惯他这么理所当然的样子!

王十一眯起眼,咬牙切齿,这是质疑他的教养吗?

沈明尘几乎要听到他磨牙的声音,但却更加愉快了,“没有人有义务要帮你做事的,就算你是我的丈夫,我是你的“糟糠之妻”,我仍然应该得到你的感恩。”

王十一盯着她,说她胆大妄为,一点也不过分!没听说过夫命大如天吗?尽管他这天还不能遮风避雨

可她这样要求,明面上又让人挑不出错处。的确,她一日两餐在灶台前忙碌,给他做饭,每顿至少俩菜,供着他穿衣;他每次睁眼,就可以看见院子外扯的两根绳索,上面晾着他的衣物,风一吹,起起伏伏的随风飘荡。而她趁着谷雨前后种下的瓜豆也冒出绿油油的芽,充满了生命力。

如果两人可以继续这样过下去……他居然不反对,想到这里……他静了半晌,手劲用力的在她手上写下,“谢谢”二字。

沈明尘才不管王十一心里在琢磨什么,总之她满意了。

就这样?见她瞬间露出满意的笑,王十一心里有些不懂。

的确,沈明尘要的就只是这样!

在她的观念里,女人从来不是男人的仆人,你要我做事,可以,但事成你得向我道谢,无论朋友也好,上司下属也罢,这便是你来我往的人际礼节。

为他做了那么多,她要一个谢字不过分吧!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,马上找回场子……“给我一杯水。”

“是,老爷!”男人都是幼稚鬼,睚皆必报的小人!


她倒了水,把茶杯塞进他手里,“一朗,方才郎中的话你都听见了?”

她见刚才他睁眼的刹那,眼眸澄澈得很,不像刚醒过来的样子。

他瞥了她一眼,把满当当的水一口气喝光。

沈明尘当他这反应是从头到尾都听清楚了,“你这病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
他拉起她的手心,写着,“说来话长。”

“没关系,那就长话短说吧。”她也不啰嗦,只是他的指尖在她的手心里描绘着笔画,有些发痒。

王十一目光微深,决定据实以告,“被仇家所害。”

“啊?”沈明尘有点吃惊,“与人结仇,对方的背后势力强不强?你看起来又不像争强好斗的人,莫非是为了权利?女人?银子?还是义气之争?切,男人打架为的不就这几样吗?算了,这不是重点,重点是你这伤得看什么大夫?方才那老郎中说他治不好,还是你有别的想法?”

她说话像油锅里蹦豆儿似的,两个锛儿都没打,让王十一直觉有些反应不过来。

“对方被我所杀,我和他双双跌入香河,才会变成现下这模样。”

卧槽,这杀个人说得如此轻松,他不会是武侠小说里写的那种江湖大侠吧?惹不起、惹不起。“那……要我去县城请郎中吗?”

“这毒我自己能治。”只要给他安静的地方与时间。

只有武功恢复才能改变现状,其实随着每日不间断的调养生息,他已经能感觉得到内力逐渐渗入四肢百骸,身体一天比一天舒畅。

“好吧,可既然花了钱,那拿回来的药你还是得吃。”

她眼睛清亮,样子格外明丽俏皮,看着他的柔软神情,像舒展在清澈水中的春茶,感觉清香四溢。

但是……慢着!她难道不知道是药三分毒?他不需要!

见他一副不情愿,她低声威胁,“一包五十文,可贵得很,不喝也得喝!”

想到她上一世虽然不是什么千金小姐富二代,但至少没愁过吃穿,想不到来到这里……哎!不提也罢!

她心里悄悄的向上帝竖起了中指!

庄稼人一天只吃早晚两顿饭。家里要是有爷们儿、男娃或者老人,中午才再加上一顿。

一般来说,女人是没有午饭的!

沈明尘可不管这些,妇女能顶半边天没听说过吗?吃饭皇帝大,她是家里的主要劳力,就是要吃三顿饭。她不吃饱,怎么想法子出去挣钱?怎么养家男人吃什么?

很快张罗起午饭,沈明尘从市集回来本来就晚了,又被老郎中这一耽误,不知不觉晌午都过了,早上那糖饼早在来回的路上消化没,这会儿饿过头反倒没感觉了。

她也不理王十一,挑好菜、把锅子洗净,在灶上忙活开来。

食材有限,调味料也少得可怜,她最后决定把剩下不多的野菜烧成汤,然后用粗粮粉搓成团子,和着野菜汤一起煮熟,这叫野菜糊糊,抗饿又管饱。

想起王十一那骨瘦如柴的身体,不自觉地从篮子里拿了两个蛋,锅里放上素油,煎了两只荷包蛋给他。

“还要我喂饭吗?”她把缺了角的大海碗往王十一面前一放,里面两颗蛋滑嫩滑嫩的溏心蛋相依相偎。

“我自己来。”那味儿实在是香,马上吸引了他。

这些日子三餐定时定点,他好像越来越不能忍饿了。

不过,这两个荷包蛋都是他的吗?她知道他喜欢吃半熟的蛋?

王十一心里油然而生一股虚荣感,两个沁出蛋黄的荷包蛋,只有他有!只是他曾几何时变得这般幼稚了,以前根本不屑一顾的粗俗东西,居然就能讨得了他的欢心?

不,“她”没有出现之前,别说一天两顿饭没着落,经常好几天都是挨饿受冻的,那时他都会想着自己离死不远了。多一顿少一顿,又有什么差别,可自从“她”出现后,连肚皮都知道要求生了。

沈明尘也拿起筷子开吃。她的吃相文文静静,王十一竟觉得有些赏心悦目,不时偷看她两眼。

吃过饭,她井然有序拾掇了一切,照例又用茶枝给他泡了杯茶,然后拿起买回来的工具,出去收拾她那些拖回来的粗木棍子。

王十一在房子里呆坐了一会儿,喝了茶,感觉消食消得差不多了,又来了困劲儿,真是三个饱一个倒。回到炕上,倒头睡了个午觉,再度醒来后,透过院门,就瞧见沈明尘的侧脸,和不停忙碌的双臂。

这个女人,现在真是吃苦耐劳。每天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猪晚,一个人把家里大大小小的活都揽去,其实挺辛苦的。

若一般男子这么工作一下午,胳膊估计都得累的抬不起来,但他又不能干活,都说落魄的凤凰不如鸡,曾几何时,他王十一堕落到要靠一个女子来养的田地?

他太阳穴上的青筋迸了出来,五指死死握成了拳。

所谓过日子呢,就是一些穿衣吃饭、柴米油盐的事。

两人平平静静的过了几天,倒也没什么大事发生。因为不必再忌讳着沈明尘,他夜里也开始盘腿打坐运功,逐渐感觉到先前体内滞碍难行的经脉顺畅起来,但他也没敢大意放松,仍旧循序渐进的调理,气该往哪走,便往哪走,一个循环下来,整个人神清气爽。

沈明尘熬好了药,小心翼翼地端来给他,提醒他趁热喝后,便走到一旁拿起针线。

王十一不惧苦涩将药一口饮尽,瞥了她一眼,白天她泡在那堆木料里,刨、锯、削、砍、锤,看起来什么都难不倒她,晚上还要对付那块糙布。不过,她应付木材游刃有余,这针线……咳咳……他就不予置评了。

“妹子、大妹子,你可在家?”是刘娘子的声音,她瞧见房子里有灯光亮着,料定屋内人还没休息,脸上堆满笑容,快手快脚的走进来。

堂屋里,王十一正闭目养神,炕上的沈明尘丢了手里的活儿,招呼来人,“嫂子,你怎么有空过来,不是得盯着铭小子的功课?”

两人慢慢熟了,沈明尘得知刘娘子未婚前是一个小官吏的女儿,在家极受宠爱,琴棋诗书画都学了皮毛的,对于夫子让刘铭带回来的功课虽然谈不上指点,但小叔有没有专心读书写字,还是能知道的。

“王当家的。”她有些拘谨的打了招呼,也不等他回应,径自越过他,和沈明尘坐到一块儿,其实是因为她经验丰富,知道这位当家是不会理人的,便没有自讨没趣,将带来的布巾摊开,里面是几颗新鲜的鸡蛋。


“嫂子,你这是干嘛?”

“这不,家里的母鸡下了几个蛋,分你们几颗吃。”

“可别……”沈明尘赶紧推拒,”前儿给的还没吃完,这会儿又拿来,俩孩子都在长身子最需要营养的时候,嫂子应该自己留着。”

这乡下地方,物资又贫瘠,天天鸡鸭鱼肉是吃不起的,鸡蛋是唯一蛋白质来源,有母鸡肯下蛋,都深藏着掖着给家里的男人吃了,哪像刘娘子,母鸡只要多下几个蛋,没有不往她这里送的。

她知道刘娘子三天两头给她送蛋,是因为知道她买不起这玩意,而她家还有一个急需补充营养的男人,沈明尘打心眼里感激她的一片情意。

“害!又不是什么金贵玩意儿,你就别跟我客气了,要说这个,我还得谢谢你才是,妹子不知道,我那小叔为了摆弄你给他的什么五子棋,早早就把功课做了,我出门的时候叔侄俩一个自己跟自己下棋,一个堆迭着你给的积木,都忙得很呢。不过我说妹子,你每天已经忙得不可开交,还费功夫给孩子做什么玩意?”

“哈哈,孩子喜欢就行,都是一些边角料,我辛辛苦苦拖回来的木头,扔了可惜了,捣鼓些小玩意给孩子打发时间,是两全其美。”

“这不是心疼你吗?”刘娘子白她一眼。

“我知道嫂子心疼我,不过可别小看下棋,除了可以玩五子棋还能玩围棋,这动脑游戏老少皆宜,而且趣味横生,不仅能增强思维能力,提高智力,对小孩子来说也有助于修身养性,是好东西。”

“真的吗?下棋居然有这么大好处?”刘嫂子虽略通皮毛,可不懂这些道理,只见自家小叔着迷得很,除了抱书,就是棋盘,连吃饭都不是很积极了。

看似闭目养神的王十一眼皮微微颤了下,明明是个乡野村妇,可是和她相处越久,就越都能发觉令人讶异之处。

这世间令他好奇的事情不多,能让他投注眼光的更是稀少,这会儿,他倒想看看她还有什么不会的?

“孩子不能死读书,凡事都按着书照本宣科,会变成不懂变通的书呆子,培养一点兴趣,对他来说总归是好的,反过来也能成为激励他读书的动力。”

照本宣科、会变成书呆子,这是把大部分的读书人都给骂了。她好大的胆子!

但是……她说的在理,让他欣赏她这份胆量。

“我是怕你手疼,一个女人家每天拾掇那些木料,瞧你这双手都成了什么样子……”刘娘子还在感叹,一瞧沈明尘重新拿在手里的东西,不瞧不打紧,一瞧吓一跳,那布料上走的哪是针线,简直就是乱七八糟的蜈蚣爬!歪歪扭扭不说,针脚有的长有的短,有的索性漏掉好几针,这哪是个妇道人家手里做的活?难道她出阁前在娘家没学过针线?

“……你这是想做什么?”她难得被沈明尘逗笑了。

“单衣呗,我那……当家的,老是躺在床上,如果身上能有件柔软点的料子,人能舒坦一点。”她瞅了仍旧闭目养神的王十一一眼,见他状似睡着,对她们俩的对话毫无所觉,但还是压低了声音。

“我针脚不行,捣鼓了半天也不成个样子。”

“如果妹子不嫌弃,就交给我吧,过两天我保准它妥妥当当的回到你手里。”刘娘子脸上一片温柔,真当沈明尘是她亲妹子一般。

“多谢嫂子!”沈明尘乌黑的眼睛一亮,撒娇的抱住她的胳膊。

刘娘子笑得温柔,拍拍她的手。

沈明尘笑咪咪的放开她,“赶明个市集我得早起,嫂子也早点回去歇着吧。”

她不能忍受贫穷,她很清楚无论在哪个时代、哪个地方,钱财都是维持生活的必需物品,有钱才能过好日子。

当然,她也不会以为凭着手上那些小饰品就能发财,她要做的绝不是这样。

“菜地里最近没事,我也攒了几个荷包,打算去市集换几个铜钱,明儿个和你一道,给你搭把手,你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做生意,我不放心。”刘娘子这是真心实意把沈明尘当妹妹了。

“好,就这么说定了!”沈明尘喜出望外。

刘娘子离开后,她把那些鸡蛋带进灶间,然后忙碌了大半夜,王十一直到睡着前都还摸不清楚她到底在忙些什么。

这一晚,两人各自安歇,而天才蒙蒙亮,沈明尘给王十一做好早饭放在锅里,便背着一大包这些日子以来的成果,和刘娘子从寡妇村跋涉到洛平镇上。

市集才刚开始,家家户户上街打油买菜,正是热闹的时候。

洛平镇比寡妇村大上七八倍不止,几乎可以说得上是一个中小型镇了,它的热闹繁华自然也是寡妇村远远不及的,一家挨着一家的铺子虽然是土砖房居多,然而想买的东西除非太出挑,大致上都能买到。

沈明尘摆出来的东西不像一般木匠卖的桌椅板凳,她就卖两样——梳子和簪子。

摆明了只做的是女人生意。

要她来说,女人的钱最好赚了。爱美是女人的天性,无论当人家的媳妇儿还是闺房里的小姑娘,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,绝对心甘情愿花银子。

她先挑了一支雕着辛夷花的木簪子往发上一插,又将五六支具有特色的簪子依序插上去,令在她旁边卖手绢、荷包的刘娘子看得目瞪口呆。意识到她讶异的目光,沈明尘回眸一笑,“这叫活广告、活招牌,我自己展示自己的商品,比什么都有用。”

活广告、活招牌?刘娘子听都没听过这些词,不过接下来她就见识到这所谓活招牌的魅力了。

不必沈明尘吆喝,大姑娘,小媳妇儿、替主子出来跑腿的奴婢、主家吩咐出来采买的婆婆嬷嬷,小丫头伺候着出来逛街的太太小姐……只要走过她的摊子没有不多看一眼的,洛平镇是乡下地方,虽然说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仍旧,但出门逛街这点自由还是有的。

沈明尘初来乍到,一刚开始从她摊子经过的人还真不少,新来设摊的摊子多少都有吸引力,但是买家买不买账,还是看卖的东西够不够便宜,东西吸不吸引人。

“各位太太姑娘小姐,来买梳子啊,走过路过不要错过,发簪噢,牛角梳、枣木梳、梅木梳、黄杨木梳,还有牙梳,今天跳楼大甩卖,通通便宜卖!”

没有人听得懂她所谓的跳楼大甩卖是什么,不过都说便宜卖,倒是可以问看看价钱如何。

她摊上的梳子造型与别家不同,雕刻精美,看起来赏心悦目。

有个大姑娘手挽着藤篮子凑了过来,看了沈明尘一眼,再低头往下看,往一把雕着镂空百合花的梳子指过去,“这把梳子多少铜板?”

“只要二十二文钱,今日小摊子第一天开张,开业大酬宾,大姑娘如果喜欢花,这把百年好合梳,二十文钱就算你的了。”

“二十二文,这么贵?”姑娘收回来了手。

“不贵、不贵,木虽便宜,但这些雕花样子可都是我亲手做出来的,绝对不会和别人撞样子,保证这镇上你是独一份。”就雕工就算卖五十文都不为过。

“这簪子呢?”

那是一支石榴簪,是这时代婚嫁时首选的图案,石榴意寓多子,带有为家族开枝散叶的期盼,用来送嫁再适不过。

簪头沈明尘刻了石榴果、石榴花、石榴叶,裂口的石榴果,绽放的石榴花,姿态婀娜,非常的招眼。

“姑娘是我的第一个顾客,这石榴簪只拿工钱,三十文钱就好。”

“这么贵!”她爱不释手,可惜平日二几文钱够买一个月的油盐了,正经过日子的人家谁不会舍不得买这些东西。

听见这价格,大姑娘后面的人群渐渐散了,也不是没人来瞧看货色,只是看的人多,但买家一个也没有。

待人潮过去,沈明尘的摊子前一下变得门庭冷落。

出师不利,但沈明尘依旧笑脸不变,瞧见真的没有客人上门,索性把带出来的早饭拿出来吃早餐。

“嫂子,你也没吃饭就出门了吧,不嫌弃就一道吃点。”

“妹子,你还有心情吃饭啊?”刘娘子替她担心,一桩生意都没有做成,虽然说急不得,可若没收入不是白费这工力!

“害,人是铁,饭是钢,吃饱饭才有力气干活不是?”这句话几乎快变成她的座右铭了,就算没生意也不能饿肚子。

“你这丫头,不过……这些东西真够精致的,连嫂子我看了都喜欢的很。”刘娘子见沈明尘摊子上的各式木簪,要她说,像那根莲花簪,莲蓬包裹着一朵含苞待放的莲花,绿叶上面居然有一滴露珠悬在上面,如此生动,这是怎么办到的?

“妹子,这些玩意精致归精致,卖这价钱,咱们这些乡下人恐怕没办法接受,要不,你稍微降降价吧?”这么漂亮的东西,要是卖不出去,白跑了一趟不说,也浪费了这几天的功夫和苦心了?

不过她也的确饿了,接过沈明尘递过来的荷叶包,入手还有温热感,她没立即打开来果腹,而是继续惋惜的看着她摊子上的各式木头簪子,食不下咽。

“嫂子莫急啊,我们才刚来,再看看。”沈明尘反过来安慰她,她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,对女人花钱力量更有信心。

“趁着茶叶蛋还热着,比较好吃,吃吧、吃吧,办法是人想出来的,总得填饱肚皮再说。”沈明尘拿起自己那一份,打开荷叶,露出几颗黑黝黝的茶叶蛋。

“这是什么?”鸡蛋外壳乌漆麻黑的,这能吃吗?

“这是茶叶蛋啊,可好吃啦,托嫂子的福,要不然我哪来那么多鸡蛋可以做茶叶蛋呢。”不过听刘娘子这话里的意思,似乎没见过这东西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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