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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人修仙:带着空间来种田

落叶中的尘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【凡人流、无系统、种田、杀伐果断、不无脑、搞笑】萧云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了,依稀记得自己大喊了一声“鬼啊”,就被拉进了棺材,然后棺材重新盖上了......

主角:萧云   更新:2022-12-22 00:3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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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萧云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凡人修仙:带着空间来种田》,由网络作家“落叶中的尘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【凡人流、无系统、种田、杀伐果断、不无脑、搞笑】萧云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了,依稀记得自己大喊了一声“鬼啊”,就被拉进了棺材,然后棺材重新盖上了......

《凡人修仙:带着空间来种田》精彩片段

夕阳。

十万大山。

群山起伏,林海莽莽。

“少年,快醒来。荒山野岭,多有妖魔鬼怪,此地不宜久留。”

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
萧云意识渐渐清醒,但脑中却一片迷糊,混混沌沌。

他茫然地睁开眼,目光漫无边际地游荡。

我这是在哪?

头很昏沉,他努力回想。

他记得自己在秦岭盗墓。

墓室黑暗阴冷,孤零零放着一口血色玉棺。

本以为发财了,结果撬开玉棺,发现棺材里面有一具女尸,容颜妖艳,一身大红锦袍,胸前戴着一个乳白色玉葫芦,拇指大。

玉葫芦散发着诡异的吸引力,他忍不住地就伸手拿起了玉葫芦,结果女尸不讲武德,蓦然睁开了血眸。

他瞬间崩溃了,口不择言:“嗨,美女,原来你也睡不着啊……”

......

后来,他就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了,依稀记得自己大喊了一声“鬼啊”,就被拉进了棺材,然后棺材重新盖上了。

良久,萧云的目光最终落在身边的老人身上。

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大娘,几缕散落的白发在风中凌乱,脸上的皱纹如同晒干的橘子皮,刻满了岁月的沧桑,但面容可亲,慈眉善目,让人心生好感。

大娘身上烟灰色的衣服朴素粗糙,不过很干净。

旁边放着个半米高的药篮子,装满了药草,淡淡的药草味从篮子里飘逸而出。

大娘神情原本有些忧虑,见到萧云醒来,喜出望外,展颜欢笑。

她欢喜道:“哎,你可算醒过来咯,我一直担心你醒不来呢!这下子好了。少年,你从哪里来,为何昏迷在此地呢?山林中很危险呐!”

少年?

萧云满脑子疑惑,不是说我吧?

以他老成的面相,怎么看也不像少年吧。

还不到十五岁,就被公交车上的小屁孩叫大叔,然后他反叫了一声你大爷,结果旁边的大妈就不高兴了。

也不知道他和两千年前的老子是否有血缘关系。

到了三十岁,大家都叫他秦山老汉了。

去特么的老汉!

请叫我老铁!

大娘该不会老眼昏花看不清了吧?

虽然萧云很希望别人叫他年轻人或者小伙子,但叫少年就显得装嫩了。

他觉得有必要纠正大娘的错误,他解释道:“大娘,你看错了,虽然我也曾经年轻过,但是现在已经到了而立之年了。”

大娘神情惊讶,睁大略显浑浊的眼睛,仔细打量了萧云一番:“少年,你脑子没什么吧?病了么?怎么乱说话呢?”

大娘伸出手,在萧云的额头摸了几下。

萧云很认真道:“大娘,我没病,我也没乱说,不信你摸摸我嘴边的胡子。”

萧云为了挖盗洞,已经在山里摸爬滚打了一个多月,灰头土脸,胡子没刮过,现在早已满脸胡子拉碴了。

大娘神情更吃惊了:“你还说自己没病,你瞧瞧,哪来的胡子啊?”

大娘从怀中掏出一面铜质小圆镜,递给萧云。

听到大娘言语切切,神情笃定,不似有假。

这下子,萧云自己也犯糊涂了,难道自己真的没有胡子吗?

他疑惑不定地接过小圆镜,凑到脸前。

当他看到镜子中,他的脸时,他惊呆了。

俊眉英目,英气的脸有少许病态的苍白,这是一张俊俏少年的脸孔,眉间妖异,不似常人,和棺中女尸倒是有七八分相似。

卧槽,这是我吗?

爷回青?!

这玩笑开大了!

“这是我的脸?”

萧云被镜子中的自己吓呆了。

他摸着自己的脸,无法接受自己一醒来样子就变了,还年轻了十几岁,仿如隔世。

镜子中的少年同样抚摸着自己的脸,他的手是白皙的,是那种很久没有见阳光的苍白。

少年抚脸的动作有一种难以言传的妩媚感,更显得俊俏的脸庞妖异无比。

“鬼啊!”

萧云大喊一声,被镜子中的自己吓晕过去了。

大娘无奈地摇摇头,怜惜道:“可怜的孩子,果然病得不轻,自己竟然被自己给吓晕了。”

三天后——

萧云木然地坐在小院子里的大石头上,望着天边的夕阳出神。

这是青岚山山脚下的一户人家,几间草屋,一排木栏栅围成一个小庭院。袅袅的炊烟从当中一间草屋的烟囱上冒出来。

在夕阳的斜照下,带有几分大山风光旖旎的诗意。

萧云恨恨地拉扯着胸前的玉葫芦,喃喃私语。

这玉葫芦也跟着他穿越过来了,一直戴在他脖子上,特别邪门,想摘也摘不下来,仿佛生了根似的,不知什么来头,已经赖定他了,改天用黑狗血泡泡才行。

“淦,倒霉啊,我就盗个墓而已,结果诈尸了。那女尸也太小气了,我不就想继承她的遗产么,不给直说嘛。”

可怜自己养的上百头猪全部得了猪瘟死了,欠了一屁股债,连父母的棺材本都赔进去了,要不然也不会冒险去盗墓了。

唉——

叹息了一声,他又无奈地摸了摸自己的脸。

他接受不了在他看来惨不忍睹的尊容,从那天以后,他就再也没有照过镜子了。

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变成另外一个人了,鬼上身?抑或自己死掉了,借尸还魂?

而更让他难受的是,他后知后觉地发现,他穿越了。

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,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一片空白。

萧云不学无术,没看过网文,要不然他肯定仰天长嚎,怎么没有穿越者福利大礼包?

他现在暂时住在一户药农家中。

这户人家只有两人,一个是大娘,另一个就是大娘的老伴。

大娘姓叶,名清;大娘的老伴姓陈,名山。

陈大爷半身不遂了,只因多年前在山中采药,不慎从悬崖上掉下来,摔断了脊椎骨,就此落得半身不遂。

现在只有叶大娘从山中采药,勉强维持着二人的生活来源。

叶大娘说山中有妖,天呐,有妖;会吃人,天呐,会吃人;专门捉少年,天呐,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恐怖世界啊?

萧云懵逼了。

我只是个养猪的,不是抓妖的啊,抓妖除魔请找专业人士啊。

萧云欲哭无泪。

院子外的一棵高大的槐树上,一条碗口粗的青蛇缠绕在树枝上,在树枝中游走,黄色的竖眼冰冷贪婪地盯着萧云,蛇信子不时吐出来,发出嘶嘶的阴冷声音。

“大郎,开饭了。”叶大娘在屋子里朝外喊。

“大娘,我是萧云,不是大郎。”萧云已经记不清第几次纠正叶大娘的错误了。不过萧云并没有感到不耐烦,他心里暗暗为大娘悲伤。

叶大娘和陈大爷其实有一个儿子,叫大郎。半年前,大郎到山中打猎,结果就再也没有回来。

山里人都说,大郎被山中的妖怪捉走吃掉了。

大山已经不安宁了,大家纷纷搬离了此地。

但是叶大娘和陈大爷不相信,他们一直认为大郎会回来,所以虽然知道大山里已经不安宁,他们也一直没有搬走。

见萧云回到屋子中,青蛇低下头,婉转曲折地从树上爬行下来,钻进膝盖高的黄绿色的杂草丛中消失不见。

晚饭很简单,一锅稀饭,几块腊肉,两碟腌过的咸菜。萧云却吃得津津有味。

“阿云啊,明天陪我去集市吧。药草都晒干了,可以拿到集市去卖掉换钱了。家里存粮不多了,必须买些粮米回来了。”叶大娘一边用筷子夹了一大块腊肉放进萧云的碗里,一边对他道。

“好的,大娘。”萧云点头应道。


“阿云,我给你的《青木决》修炼得如何了,有进展吗?”

陈大爷坐在木制轮椅上,左手端着白瓷碗,右手拿着筷子,扒拉了几口稀饭送进嘴里,轻嚼慢咽,嘴唇上的灰白胡子随着咀嚼的动作一翘一翘。

他目光慈祥地望着萧云,语气有些乏力。

陈大爷自从摔断了脊椎骨后,整天坐在轮椅上,气血不畅,再加上家中贫寒,没有什么好东西补养,身子消瘦得厉害,两颊都陷进去了,说话有气无力。

不过陈大爷话中明显带有以前所没有的喜悦感。

萧云的到来,给两位老人带来了心灵的慰藉。

虽然二老固执地认为大郎会回来,但半年过去了,大郎依然音信全无,二老也知道希望越来越渺茫了,只不过依然坚持心中那份执念而已。

萧云就像二老失而复得的儿子,二老自然高兴。

二老都很喜欢萧云,陈大爷甚至将自己珍藏的修仙法决《青木决》取出来给萧云修炼。

如果萧云能修炼成功,那就多了一分保全自己的实力,不会轻易被妖魔鬼怪侵害。

《青木决》记录在一块青白玉简之上,由陈大爷当初坠落悬崖的时候,因祸得福,在悬崖底部所得。

《青木决》是一部非常低级简单的修仙法决,对于修仙界来说,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顶尖法决,仅属于入门级法决,即使在入门级法决中它也是属于垫底的一类。

把它扔到地上,修仙宗门的弟子也许都懒得捡。

然而,就是这么一本低级法决,在凡间界却珍贵无比。

因为绝大部分的法决都被掌握在修仙宗门手中,只有少部分流落在凡间界,而这少部分中的大部分又被凡间界的皇室、贵族等大势力所拥有,普通人想获得一部法决千难万难。

如同陈大爷这样,因为坠崖而幸运获得法决的例子,其实不失为一个获得法决的有效途径。

一般家族如果拥有一部法决,都会将法决当成家族传承,一代代流传下去,非不得已,他们是不会将法决出售的。

虽然一个家族中,有修仙天赋的人少之又少,万中无一,但如果瞎猫碰到死耗子,碰巧有一人具有修仙天赋,一旦修炼有成,家族将会强势崛起。

法决是修仙的敲门砖,只有修炼法决才能吸收天地灵气入体,进入修仙第一个境界——练气期。

如果陈大爷愿意将《青木决》送到拍卖行拍卖或者出售给商行,那么必然能获得一辈子也花不完的金钱。

只是,陈大爷不愿意这么做,他本来是给大郎修炼的,可惜大郎资质愚钝,始终不得入门,结果便宜了萧云。

可惜,偏偏萧云不会珍惜,他现在的心思压根就没有放在虚无缥缈的修仙上。

这三天来,他一直过得浑浑噩噩,除了饿了吃饭,困了睡觉,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。

“大爷,你给我的玉简,我还没有看呢!等我有空之后,我一定看。”萧云脸色微微泛红,略显尴尬,有些不好意思,毕竟陈大爷对他抱以厚望。

“我看到你时常坐在院子里的青石上发呆,一坐就是一整天,莫非有什么心事?说给大爷听听,说不定我能给你指点一二呢。”

“大爷,我没什么心事,你不用担心我。”

萧云的心事怎么能说给二老听呢,说出来可能会吓到二老,以为他是妖魔鬼怪呢。

陈大爷平常看到萧云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,现在竟然说没事瞒着自己,哪里肯相信,但是萧云不肯说,陈大爷也不勉强,他只好催促萧云抓紧时间修炼。

“那你可要抓紧啊,虽然我不懂如何修炼,但是我以前常听镇上的人说,一旦成仙,那可厉害了,飞天遁地,翻江倒海,无所不能呢!即使是帝王见了也要礼让三分,不敢不敬呢!”

其实,陈大爷将修仙想得过于简单了,只想到成仙后如何如何,却不知在修仙之路上的艰难。

修仙之人,逆天夺命,披荆斩棘,一往无前,突破一道道桎梏,越过一重重修炼高峰,稍有不慎,就有陨落之险。

单是成为修仙者,已是不易,机缘与天赋二者不可缺一。

尤其是天赋,决定了一个人是否能修仙以及修仙的快慢。

修仙需要灵根,没有灵根的人,无法修炼。

而具有灵根的人,很少很少,万中无一。

......

萧云躺在床上,凑近床边的小方桌。

小方桌上点燃了一盏油灯,油灯的灯芯上绽放出微弱的暗黄色灯火。

萧云就在油灯灯光下研读陈大爷给他的青白玉简。

青白玉简上的字体很小,如同蚂蚁一般,豆大的小字。

字体虽小,但钩捺之间颇有一种气势在上面。

良久,萧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,用小木棍拨了拨油灯上的灯芯,使灯火更明亮一些。

长时间的凝望,萧云感觉脑袋一片迷糊,眼睛涩涩的,尽是茫然。

青白玉简上记载的《青木决》对萧云来说实在太难了,即使它已经是最低价的入门法决。

“夫神游天地,气定乾坤,或盈有亏,炼天地之气,补自身之不足.....”

可怜萧云不学无术,学渣俱乐部的终身会员,除了会吼两嗓子鸡你太美,连子曰三人行都不会。

看了老半天,萧云愣是不明白玉简上说的是什么意思,这对他来说太难懂了。

萧云恼羞成怒。

“淦你大爷的,光有文字有什么用呢,好歹画几个图出来,我比划着修炼也好啊。我要是能看明白,我早就考大学去了,还用得着养猪......”萧云愤愤不平地骂道。

《青木决》让萧云再一次认识了自己不学无术的丑陋面目,他狠狠地问候了一遍《青木决》创作者的各位长辈,最后只能作罢。

一无所获,萧云气闷至极,狠狠地将玉简甩开,很是惫懒地睡觉去了。

至于妖魔鬼怪,看在自己也是鬼怪的份上,应该会和自己友好相处吧。

夜色深沉,苍茫的五崖峰巍峨耸立,山势奇险峻峭。

青蛇在岩间蜿蜒曲折爬行,从两块巨岩之间的石缝中钻了进去,初始缝隙洞口很小,良久,缝隙空间逐渐增大,最终来到一个硕大的地下洞窟。

洞窟中充满了阴气死气晦气,到处散落着灰白色骸骨,有人类的,也有野兽的,开始稀疏,越往里,骸骨越多,如小山般堆积。

“你来了。”

洞窟中响起一个低沉的嗡鸣声,声音很大,将洞窟中的细小岩石都震落下来。

“叮呤当啷!”

洞窟中响起铁链的撞击声,一个庞大的身影从黑暗中浮现出来,它的肢体被粗大的铁链锁住,颈脖处更是有一把巨大的青剑直刺而下,将它牢牢钉在岩石上。

随着庞大身影的挪动,铁链和青剑闪烁出金色符文,绽放出金色的光芒,金色符文将庞大身影牢牢锁死,只是散发的金色光芒隐隐有些后劲不足,明灭不定。

一对灯笼大的绿色眼睛缓缓睁开,目光落在青蛇上。

青蛇抬起头,吞吐着蛇信,发出嘶嘶的声音。

庞大身影眼中闪过幽幽绿光。

“很好,将他抓来献给本尊。赏赐少不了你!”

青蛇俯首点头,蜿蜒爬行离去。

“八百年了!只要再吞噬十个少年少女的精血灵魂,本尊就能冲破封印脱困了......”

绿色眼眸泛出冰冷光彩,缓缓闭上,洞窟中又恢复了死寂。


月上树梢,夜深人静,绵延千里的大山阴影重重,雾霭沉沉。

大山山脚下的草屋小院笼罩在夜色中,淡淡的月华,轻柔如水,斜照进草屋小院中,仿若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,轻灵悠远。

小院中,静谧安宁,不闻人语响,唯有荒山野岭中,远远传来,野兽的啸嚎。

院子外,几个面目狰狞的黑影徘徊在四周,泛着绿光的凶眸朝院子里张望,唾液从獠牙间垂直滴落下来。

它们很想进入院子里,但是每当他们触碰到木栏栅时,木栏栅上贴着的朱砂符咒就会发出一道耀眼的金光,将它们挡在院子外。

草屋内的灯火早已熄灭,屋内黑暗无光,相邻两个房间中,传出轻微的呼噜声,显然,房间内的人已经入睡了,格外的安宁。

萧云睡在其中一个房间。

房间空间不小,放了一张木头造的大床,之前是给大郎睡的,现在被萧云没心没肺地占了。

“呼呼呼!”

萧云睡姿并不好,被子被他压在身下,嘴边流水潺潺,打湿了枕头。

睡梦中的萧云,神色安详,睡得很沉,就连眉间的妖异似乎也淡化了很多。

蓦然,一股阴冷的气息从萧云胸前的玉葫芦散发而出。

这股气息诡异阴森,气息本应是无形无质的东西,但是这回却犹如生命一般,空间莫名的模糊与扭曲。

“呜——”

徘徊在院子外的黑影,感到了不安,他们竖起了身上如铁丝般粗硬的毛发,嘴里惶恐地发出呜咽之声,凶眸惊惧地望着庭院内的草屋,神情不安。

玉葫芦悬空升起,浓郁的血雾将它包裹住,葫芦嘴吞吐着血光,似要喷吐而出。

院子外的黑影变得更加暴躁不安,呜咽一声,掉头转身就朝着大山的方向落荒而逃,仿佛身后有可怕的东西随时会掠夺他们的性命。

“呜——”

玉葫芦发出一声急促的呼啸声,一道血芒从葫芦嘴激射而出,直冲天际之月。

血芒划破长空,犹如一道长虹,以肉眼难辨的速度,射入圆月之中。

远空之上,皎洁的圆月,突然转变成一轮血月,血红之色浓郁无比。

一时间,洁白的月光变化成血色,大地如笼罩在血海中,空气似乎都多了几分血腥味,可恐可怖。

离大山十数里外,安静的吴山镇,今夜注定无人入睡。

“汪汪汪汪汪!”

无数只狗疯了一般,对月狂吠,此起彼伏,巨大的狂吠声将镇中的百姓纷纷惊醒。

“咋啦?起火了吗?”

百姓睡得迷迷糊糊,骤然被吵醒,大都不明所以,神色惊惧不已,心中忐忑不安。

类似镇中的狗如此齐齐狂吠的事情十分罕见,以前几乎没有,即使天狗吞日亦没有如此疯癫,现下竟出了这一幕,他们深感有大事发生了。

他们纷纷披衣点灯,走出屋子。

镇中灯光依次点亮,如同繁星。

百姓们刚出屋子,就见到大地如泼洒了鲜血一般,到处血红一片,仰首望天,惊见一轮血月高挂夜空,洒落如匹血光。

整个人沐浴在血光中,都变成血色了,宛如刚从血池中爬出,隐隐还有血腥味。

他们惊骇地面面相觑,不知发生了什么事,人心恐惧彷徨。

“啊啊啊啊……”

“妖魔降世!!快逃!!!”

部分人恐惧到崩溃,呼喊声、打砸声、小孩的哭声和狗叫声此起彼伏,犹如飓风般席卷整个镇子。

吴山镇彻底乱了!

……

吴山乱,天下乱。

方圆万里,尽皆因血月的缘故,而彻夜难眠,动荡不堪。

大楚皇朝京城,在响亮的号角声中,军队集结,戒备森严,将整个京城拱卫得像铁桶般严密。

皇帝赵武连夜召见群臣,商议此事。

然事出突然,众大臣皆不知此事因由,况且血月之事千年难见,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,他们交头接耳,都没有任何见解。

皇帝赵武心情糟糕可想而知,血月之事不解决,则天下苍生不安宁,一旦被有心人挑拨起事,则天下大乱,到时社稷颠覆,祸患不断。

他实在忧心如焚,奈何座下群臣没有一个知道该怎么办。

皇帝赵武心内急躁,一拍龙案,怒喝道:“众卿家有何解决之法,速速议来。此事之急,甚于滔天洪水。关系江山社稷之安危。”

众大臣霎时鸦默雀静,面面相觑,噤若寒蝉,谁也不愿意在这时候出头,万一出错,后果严重,所有的罪责都要承担,轻则入狱,重则抄家灭族。

更何况,他们也茫然不知此事如何处理为好。只好缩头缩尾,做闷声葫芦了。

皇帝赵武勃然大怒:“怎么,关键时刻就焉了?那要你们何用?有解决之法直说,即使不行,朕亦不会怪罪尔等。”

静默片刻,最后还是老宰相颤颤巍巍地站了出来,恭手道:“臣以为,此事诡异,属于凶兆,可速派人到各地探查,看是否某地有所变故应验此事。同时,另派人到云开山恭请仙人下山,一旦查明是妖魔作怪,便可恳请仙人出手相助。”

有人出头了,自然有人跟着站出来。

另一大臣紧接着出列,恭手道:“臣以为,宰相之言甚善。臣补充一二,可着令各州府道安抚百姓,同时驻重兵于各大险要之地,以防乱党图谋不轨。”

皇帝赵武大喜,袖袍一挥,朗声道:“善,就如此办,立刻拟旨!”

……

万里之外,天峰拔起,峰峦起伏,绵延无尽。

一座万仞高山之上,奇峰怪林,云遮雾绕,景色端庄秀丽。

美轮美奂的殿宇林立,灵气缭绕其间,宛如仙境。

钟鸣鸟啼,虽是血月当空,山中亦是一片祥和。

此地便是云开山,山中有仙,故而多秀丽,方圆千里,人所敬拜,民间多有拜师修仙之人寻于山,欲觅仙人而不可得。

修仙之人讲究仙缘,无缘份只叹奈何。

此时,一位身穿白袍的白发老人立于一座绝峰上,神色凝重,眺望夜空中的血月,声音低沉:“血月现世,万年劫起;苍生不幸,血满人间!这是祖师遗言,没想到应在此世。”

“咦?!”白发老人脸色有异,发出一声惊疑声。

只见遥遥血月,血光骤然一闪,一道血光划破夜空,直射而下,如同一道流星,消失在万里天际。

他捏指一算,目光遥望远方,神色变幻不定,十分难看。

良久,他轻叹一声,沉默不语,似有难言之隐。

沉吟片刻,他突然转身,低头对下方的一位中年人说:“苍岩吾徒,你谨守门中,为师出远门一趟。”

苍岩点头,恭手行礼,应道:“是,师傅。”

白发老人飞身而起,眨眼消失在茫茫天际。

草屋之中——

一道血光直射而下。

玉葫芦直接将血光吞下,玉葫芦开始剧烈震动,阴冷暴虐的气息躁动不已,似乎要挣脱某种封印束缚。

“嗡!”

玉葫芦周遭一道青光炸开消散,随即玉葫芦绽放出耀眼的血光,将整个草屋照射得一片光亮。

葫芦嘴突然调转,对准了床上酣睡的萧云,呜的一声,一股吸力从葫芦嘴喷吐而出,将萧云整个人吸了进去。

随后,血光收敛,玉葫芦从空中降落,安静地躺在床上,没有任何异样,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,唯有萧云不见了。


“咕噜咕噜!”

萧云骤然惊醒,猝不及防之下,他猛然灌了几口冷水进肚,顿时透心凉,心飞扬,睡意彻底没了。

他惊愕地发现自己竟然浸泡在水里,上面有天光透下来;往下看,黑得深邃,不知有多深,仿佛要将他吞噬似的。

卧槽!

他很懵比!

我不是在床上睡觉吗?

怎么在水里,莫非发生了山洪?

这就很离谱!

水很清,也很冷,如同冰水,就这一会,他手脚都被冻麻了。

他不敢迟疑,奋力游到水面。

他自小就会游泳,上学那会,每到酷热的暑假,他都会到水库里游泳。

从水里钻出,他贪婪地大口呼吸了几下,才定下神来,抹了一把脸上的水,抬眼望去,发现自己竟然在一个小湖中。

湖边有一座凉亭,一棵老树和一间小木屋。

死一般的寂静,没见到人。

天空灰蒙蒙的,没有太阳,却有光。

“嘶,这是哪啊?”萧云惊呼道。

“啊——嚏——好冷!”

萧云冷得颤抖,打了一个喷嚏,顾不得多想,快速朝岸边游去,他可不想冻死在水里,都没人给收尸。

距离岸边不远,只有十来米,很快就到了岸边。

从水里出来,爬上了岸。

萧云双手抱胸,哆哆嗦嗦地径直走向了凉亭。

凉亭边就是老树,大概三米高,树干很粗,树冠却很小,寥寥几根树枝横生向天空,叶子少得可怜,只有上百片,好像要秃死了。

萧云定睛打量一番,发现竟然是一棵老茶树。

走近凉亭,才见到凉亭上挂着一块牌匾,上书:凤栖亭。

字体遒劲有力,龙飞凤舞,神韵超逸。

凉亭中有石桌石凳,石桌上还摆着一个样式古朴的茶壶和四个茶杯。

“咦,没有灰尘!?”

萧云走进凉亭,发现了一个诡异的地方。

石桌石凳和茶壶茶杯非常干净,没有一点灰尘,干净如新。

他手指在石桌上一划,竖起手指一看,果然没有灰尘。

在萧云的常识里,东西放久了,都有灰尘覆盖。

“难道这里有人住?”萧云暗想。

“有人吗?我想借用你的茶壶。”萧云高声呼喊。

他现在浑身湿透,冷得很,想泡点茶水喝,暖暖身子。

没有人回应,周围一片死寂。

萧云微微皱了下眉头。

也许是出去了吧。

萧云心想。

不管了。

他拿起茶壶,到湖边装了水回来,又从老茶树上摘了几片茶叶,投进茶壶中,他准备直接煮茶了,他可没有心思弄什么功夫茶,又是烫壶又是洗茶,麻烦得很。

再说了,叶大娘就是这样煮茶的,简单又方便。

接下来只要用火煮沸就可以了。

亭边没有柴火,也没有火镰。

萧云只好走到古雅的木屋前,叩响了木门。

“咄咄!”

“有人吗,借个火。”萧云大喊。

依然没人回应。

萧云见门没锁,便轻轻一推木门,吱呀一声,木门应声打开。

他往里一瞧,心凉了半截。

木屋不大,很干净,但摆设十分简单,只有一张床,床上有一个蒲团,估计是打坐用的,蒲团上还放着一个硕大的火红色的蛋。

除此之外,别无他物。

怎么没有柴房啊,柴米油盐酱醋都没有,这里的人怎么生活的,喝西北风吗?

萧云在屋内找寻了一番,也没有见到自己要找的东西,最后走到床边,诧异地抱起蛋。

“这蛋好大,比鸵鸟蛋还大,该不会是一颗恐龙蛋吧?”

萧云掂量了一下手中的蛋。

这颗蛋非常大,堪比五斤重的西瓜,蛋上有玄奥的火红斑纹,非常绚丽。

“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,不知烤熟后香不香......”

来自吃货国的萧云忍不住舔了舔舌头。

谁知他心里刚冒起这个念头,突然一股强大的气势压迫而来,让他动弹不得。

身边更是杀意弥漫,连空气都变得阴冷,他感觉自己脖子有些凉,似乎有把剑架在了他脖子上,只要他有任何异动,就将他绞杀。

好邪门!

萧云冷汗都下来了,他心里好慌。

“哈哈,我开玩笑的啦!”

他打了个哈哈,脸上拉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。

说来奇怪,萧云话音刚落,身边的杀意就消散无踪了。

萧云赶紧将蛋放回蒲团,轻轻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,松了一口气。

好险!

差点小命都没了。

太诡异了。

萧云一刻都不敢待在屋子里了,拼了老命地,连滚带爬地冲出了木屋,跑回了凉亭中,回头看了一眼木屋,心有余悸。

木屋里该不会有鬼吧?

萧云惊魂未定,刚想坐下来歇息一下,却见石桌上的茶壶壶嘴上冒着白烟,一股淡淡的茶香弥漫在凉亭中。

萧云额头上的冷汗又冒了出来。

谁煮的?

没见到人啊?

他进入木屋不到一分钟,茶壶中的水就煮沸了。

莫非遇到灵异事件了?

“鬼啊!”


萧云撒腿就跑,远离木屋凉亭而去。

耳边呼呼风声。

四野空旷,地上生长着不知名的野草,没有树,亦没有山,只有平原,裸露出的泥土是黑色的。

萧云疯狂跑了十分钟就停下了,不是他不想跑,而是前方没有路了,在他前方是一片混沌,飘逸着灰色的雾气。

他试图穿过雾气,却被弹了回来,根本穿不过去。

萧云心里涌起不祥的预感。

果然!

当他绕着混沌边缘跑了一圈,最终气喘吁吁又回到了起点。

他终于意识到,他被困在了一个神秘的空间中了。

现在该怎么办?

萧云绝望地瘫倒在地上,望着灰蒙蒙的天空,很是苦恼。

要不回到凉亭吧,那里或许有他需要的答案。

萧云踌躇半天,最终还是压住心中的恐惧,回到凉亭。

当他回到凉亭时,依然没见到人,茶壶嘴冒着白色的雾气,淡淡的茶香萦绕在凉亭中。

木屋的房门依然洞开,他偷偷朝屋里看去,也没见到人。

“鬼?”

没有回应。

“神仙?”

萧云又喊了一声,依然没有任何回应。

“这茶水到底是谁煮的?”

萧云无奈坐在石凳上,拿起茶壶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,他疯狂跑了两个钟头,现在又累又渴,也不管这茶水到底有没有问题了。

萧云端起茶杯,吨的一下,整杯茶水牛饮进肚。

“好茶!”

萧云赞叹,大呼过瘾。

淡淡的茶香萦绕在口中,如兰在舌,芬芳甘冽,清香怡人,他从来没有喝过如此好喝的茶。

不仅如此,喝下茶水后,只感觉浑身通透,脑海清明,宛如开窍了一般,以前没明白的东西,现在一下子明白过来了,就连《青木决》也开始领悟,似懂非懂了。

“好东西哇!”

萧云欢叫道。

他明白自己捡到宝了,这茶水绝对不简单。

这简直就是考试必备神器啊,以前要是有这茶水,考清北都是小菜一碟。

他内心雀跃,又倒了一杯,茶水进肚,玄之又玄的感悟浮现在脑海中。

《青木决》诸多晦涩难懂的地方彻底领悟了!

他立马盘腿坐在石板上,双手捏决,凝神静气。

这一修炼,他果然就感应到了天地间的灵气,仿佛进入了一个玄妙的世界,身边充斥着五彩光点,非常神奇。

他心中大喜。

难道这就是法决中描述的五行灵气?

他连忙运转《青木决》,试着用意识沟通天地间的灵气,引气入体。

只有将灵气引入体内,炼化成真气法力,才能成为一名修仙者。

萧云满怀期待五彩灵气光点会蜂拥而来,让他白日飞升。

然而他想多了,那五彩灵气光点一点都不亲近他,对他爱答不理,自顾自的游荡在天地间。

只有青色光点似乎要靠近过来,但也磨磨蹭蹭,像头拉不动的老黄牛一般。

萧云估计是因为自己修炼《青木决》的缘故,否则连青色光点都不理他。

修仙好难啊!

萧云感叹。

不过,他没有气馁。

因为他明白,修仙并不比养猪容易。

他虽然有些莽,但毅力很好。

能在荒无人烟野兽出没的秦岭中,摸爬滚打,挖了一个多月盗洞没放弃的人,毅力肯定没得说的。

他持续不断地用意识沟通身边的灵气。

一个时辰后。

终于,他将一个青色光点引入体内,来不及欣喜,立马运转《青木决》,将灵气炼化入体内。

呼——

终于成功了!

萧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进入练气期一层了,他也不管,继续埋头修炼。

有了第一次,接下来,就容易多了,虽然过程依然很难很慢,但总算有了一个好的开头。

萧云进入了忘我的状态,忘记了时间,也忘记了自己的处境。

修炼无时日,等萧云从入定中清醒过来,腹中早已是饥肠辘辘。

他现在还无法辟谷,需要进食补充身体所需要的能量。

只有到筑基,引气入体,能以灵气滋养身体,才能进行辟谷。

睁开眼,从地上站起来,周围没有任何变化,石桌上的茶壶壶嘴依然冒着白色的雾气。

咦!?

茶壶里面的茶水竟然还没凉透!

萧云颇感诧异。

难道时间才过了不到半小时?

那为什么自己会那么饿,莫非修炼会消耗身体的能量?

萧云胡乱猜测。

“咕咕咕!”

肚子又叫了。

萧云环顾四周,除了草,就是一棵老茶树,连个蚱蜢都没有。

唯一能当食物的蛋却不能吃。

这就很操蛋了。

无奈,萧云拿起茶壶,就准备给自己倒一杯茶。

没有食物,只能用茶水压饥了。

嗯,茶壶里面的茶水怎么倒不出来?

奇了怪了,里面明明有水啊,壶嘴还冒着白雾呢,摇晃茶壶也能听到里面哗哗的水声。

难道壶嘴被茶叶堵住了吗?

萧云想打开茶壶盖察看,却拿不下来,任凭他如何使劲,茶壶盖就是纹丝不动。

擦!

这茶壶有问题啊,成精了,摆明了就是不想让自己多喝一杯。

小样的,我还治不了你!

“你倒不倒茶水出来,不倒,我就摔你个四分五裂!”

萧云凶神恶煞地威胁茶壶,抓起茶壶作势要摔在石板上。

“嗡——”

茶壶震动,似乎怒了,一下子将萧云的手震开。

倏然而动,速度很快,如同一道流光,闪电般朝萧云腹中撞来。

“砰!”

萧云心中大骇,有心躲闪,但身体却来不及反应,被结结实实地撞个正着。

“哦哦哦!”

萧云痛得发出了鸡叫声,捂着肚子,栽倒在地。

茶壶并不罢休。

砰砰砰!

又是一顿修理,就问你服不服,然后茶壶就悠然地飞回了石桌上。

“哎...哟...我的妈呀,好痛!”

过了良久,萧云才抓住石凳,艰难地爬了起来,只见他鼻青脸肿,衣服破破烂。

他心惊胆战地打量着平平无奇的茶壶,本以为是个普通的茶壶,没想到是个祖宗。

不用猜了,之前的茶水肯定也是它自个儿煮的了。

“茶壶祖宗,我错了。我想离开这里,你能告诉我出去的方法吗?”萧云能屈能伸,哀求道。

茶壶没反应。

“茶壶祖宗,指条活路呗。我向你保证,以后没有得到你的允许,绝对不喝你的茶水了,行吗?”

萧云继续哀求。

这会茶壶终于有反应了。

只见石桌上出现了水迹,好像有人在写字。

“叫什么茶壶祖宗,那么难听,要叫青春无敌美娇娘!”

萧云瞄了眼茶壶出水的壶嘴,没吭声。

我擦,这年头连个茶壶都分男女啦?

还青春无敌美娇娘,你可是带把的啊!

不过,为了离开,他还是违心地叫了声青春无敌美娇娘,接着就问:“青春无敌美娇娘,我想离开这里,请问怎么出去啊?”

“你真笨呐,这还不简单。你只要叫一声,无敌臭葫芦,我要出去。你就可以安然离开了。”

萧云大喜,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。

“无敌臭葫芦,我要出去!”

萧云仰天大喊。

“咔嚓!”

晴天一道霹雳,劈在萧云身上,然后萧云消失不见。

“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,电视上说的没错啊。”

萧云仰躺在茅草屋的床上,口吐白烟,生无可恋地看着玉葫芦缓缓降落在胸前。

连葫芦都成精了。

我太难了。

不知黑狗血还有没有用。


日出东山坳,晨钟惊飞鸟。

山脚下,悠长的山间小道上,杂草丛生,树木成荫,两人疾步走来。

徐风吹拂,野草飘摇。

空悠旷远,偶尔一两声鹧鸪啼叫。

叶大娘头戴宽沿草帽,健步走在前方,手持竹杖,身后背着半人高的竹篮,竹篮里盛满了药草。

萧云亦步亦趋,跟随在大娘身后,身后同样背着一个半人高的竹篮,竹篮的下部分装的是药草,上部分则盛放一些干粮、山果和盛放在竹筒里的水。

青岚山离吴山镇足有十几里山路,来回一趟就几十里山路了。

通常早晨出门,黄昏方归,所以路上必须带些干粮和山果充饥解渴。

脚下是沙沙的杂草声,萧云拉了拉肩膀上的绳子,放松了一下肩膀,竹篮略显沉重,那绳子将他的肩膀勒得他生痛。

这副身体体质柔弱,细皮嫩肉的,还比不上他之前的身体,要不是昨晚修炼,淬炼筋骨,增强了体质,还背不动竹篮。

以前为了养猪,硬是练出了一身横肉,又背又扛的,很是劳苦,肩膀处都结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。

想到自己也有了微薄的法力,他试着将经脉中的法力运转到肩膀处,肩膀处得到法力的加持,力量和防御等方面果然加强了,背着竹篮也颇为轻松,这让他欣喜不已。

萧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,但今天是第一次出门,一切颇感好奇新鲜。

荒山野岭,人迹罕至。

萧云踩踏着脚下的枯草,目光随意地欣赏着山中的景色。

只见树木葱茏,芳草萋萋,野兔草鸡隐匿其中。

空气也格外清新,鼻端还能闻到野花散发出的淡淡的花香。

两人一路跋山涉水,直至响午时分,一座黑灰色的小城才遥遥在目。

小城不大,城郭不足十里,站在山腰上,即可俯览整座小城。

小城坐落于群山盆地之中,城内的房屋白墙黑瓦,团团绿意点缀,景色秀丽,一派祥和而安宁的景象。

“阿云,你瞧,那就是吴山城了。”

叶大娘遥指小城,回头对萧云道。

她的语气欢悦欣喜,苍老的脸上眉开眼笑,就连皱纹也舒展开来,显然心情不错。

往常都是她一个人往返于山中,孤苦伶仃,形单影只,想找个人聊天都没有。

这会儿有萧云陪伴,心情自然大不同,即便走了十几里山路,她一点也不觉得累。

“哟,太好了。”

萧云一直跟随在叶大娘身后,闻声抬眼观望,只感觉眼前一亮,抹了把汗,喘息道:“终于到了,可把我累得够呛。再不到,我估计就走不动了。”

此时的萧云已是汗流浃背,面红耳赤了,正午的太阳火辣辣的照射下来,炙得他肌肤生痛。

虽然一路多有树木遮阴送凉,但是背着颇有重量的竹篮步行十几里路,实在难熬,铁打的身体都有些扛不住了,也幸亏萧云昨晚有修炼,体内有了真气法力加持,要不然还真支撑不过来。

饶是如此,他现在也是腰酸背痛,浑身骨头都酸软了。

“呵呵,阿云,瞧你细皮嫩肉的,一看就知道没干过重活,舒服惯了。以后应该多锻炼,吃点苦头,就会身强力壮了。”

叶大娘慈祥地望着萧云,从怀中取出毛巾给他擦汗。

“大娘,我自己来吧。”

虽然外表是个青春无敌小鲜肉,但在内心里,萧云一直当自己是一个胡子硬汉的,他哪好意思让叶大娘给他擦汗,忙接过叶大娘手里的毛巾,自己擦脸。

“嗯,我们到前面的大树下歇息一会,吃点东西吧,想必你也饿了。”大娘笑道,招呼萧云到树下坐下。

“那最好不过了。走了几个时辰,我都饿得上肚皮贴下肚皮了。”

萧云开心应道,霎时浑身恢复了活力,换了个人似的,屁颠屁颠地快步走到树下。

葱郁树下,横躺着一块黄白色的大岩石,被雨水冲刷得很干净。

两人在岩石上坐下歇息,萧云将竹篮里的干粮和山果取出,分给叶大娘一些。

微风吹过,树上的叶子轻轻摇动。

两人坐在岩石边上,吹着凉风,眺望青山绿水,慢慢啃咬着手中的干粮。

萧云整个人都放松下来,感觉自己就像甩掉了无数束缚自己的包袱,很是惬意。

歇息了好一会,两人才再次上路。

绕过一座山岗,便离开了山间小路,走上官道,路途平坦多了,走路的速度也加快了些。

随着距离吴山城越来越近,路上行人渐多,车马辘辘,飞尘滚滚,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。

但大部分的行人都是从吴山城方向过来的,他们行色匆匆,面无表情,板着脸,好像送葬一般,毫无笑容。

叶大娘和萧云诧异地打量路人,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大包小包,牵儿拖女,逃难一般步履匆匆。

“大娘,他们这是干什么去?”萧云问道。

“我也纳闷,不清楚,从来没见过。”叶大娘道。

虽然叶大娘和萧云心里奇怪,很想知道是怎么一回事,不过由于赶时间,也没有多问。

两人走到城门旁时,三五个守城士兵守在城门前,正在一个个检查进城的人,并收取进城费。

今天进城的人出奇的少,只有几十个。

叶大娘神色诧异,嘴里一直在嘀咕:“真是怪事了,平常进城赶集的人都有几百上千人的......”

两人耐心地跟随在队伍后面,亦步亦趋。

今天出城的人明显比进城的人多,要是平时,都是进城的人多才对。

因为今天是赶集的日子,散落在吴山城周围村庄的村民们都会进城出售货物或者购买物品,所以这一天本应是吴山城最热闹的日子。

萧云对此不了解,也就没有察觉到异常,只是看个热闹。

他兴致勃勃地打量着眼前这座小城。

吴山城只是玄昆皇朝西北部一座无关紧要的小城池,并非边关要塞,也不是交通交汇的地方,地理偏僻,物产不丰,在玄昆皇朝的版图地图上,估计都找不到,属于典型的山城,穷山恶水。

吴山城城墙不高,由黑灰色的城砖砌叠而成,不到三米,这样的高度,别说防敌,估计连盗贼也防不了。

但就是这不到三米的城墙,断断续续修了一百年,前后经历了八位城主,才得以建好。

其实,吴山城的前辈城主们,也压根没打算过建造城墙防敌。

他们建造城墙,纯粹是为了敛财。如果可以,他们甚至更愿意用篱笆围住就可以了。

八百年前,此地荒无人烟,人所罕之,妖怪鬼魅出没,正常人都不会过来。

后来,玄昆皇朝的统治者们为了表示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,即使此地偏远,也是属于皇朝管辖的地方,怎么的也需要些人点缀吧。

于是,统治者们就将一些囚犯流放此地开荒,随着流放此地的人愈来愈多,吴山城就慢慢建造起来了。

被流放此地的人,几乎都是一些罪大恶极的人,盗窃欺诈、杀人放火、打劫勒索,可以说无恶不作。在吴山城,此类人相当普遍,一抓一大把。

因而,起初吴山城又叫罪恶之城,吴山城民风彪悍狡诈不是没有原因的,劫道的大有人在。

据传,吴山镇的第一任城主,原来是一个出了名的贪官污吏,在地方上搜刮民膏民脂,肥得流油。

地方上的百姓送他一个绰号叫“天高三尺”,意思是,把地皮刮下去了三尺,天自然就高了三尺。


后因政见不合,被贬官此地。

此贪官本性难改,贪得无厌,继续在此地敛财。

问题来了。

此地穷山恶水,治下百姓可不是老实巴交的良民,可都是恶贯满盈凶神恶煞之徒,他们没有将贪官绑架勒索,已经很给皇帝老儿面子了,还想搜刮他们?

万一将他们逼反了,第一个被祭旗的可能就是此贪官了。

此贪官也不是善良之辈,腹黑得很。

他经过走访调查,发现此地毫无秩序,打打杀杀就像喝水一样随意,百姓非常缺乏安全感,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,朝不保夕。

所以,此贪官决定建造一座城。

只是他的做法非常简单粗暴,他先重金招了一批人,建城墙将一大块地围进来,然后就开始他的花式敛财了。

想进城买东西的,给钱;想在城里建房定居的,给钱;想在城里做生意的,给钱。

通俗点说就是收保护费,简单点讲就是做物业。

不过,估计此贪官坏事做多了,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,小城还没建好,他就一命呜呼了,死因不明。

当然,这是后话。

吴山城建筑于群山环绕的盆地中,临水而建。

一条河流从小城旁蜿蜒而过,此河名忆川河,发源于吴山中的暗河,河水清澈冷冽,游鱼肥美繁多。

吴山城选址于此,据说是因为第一任城主,也就是那贪官听信了一位盗贼的话,说此地是风水宝地,旺财旺人。

此名盗贼专门发死人财,据说皇帝家的祖坟就是他挖的。

不过可惜,吴山城不但不是旺财旺人的风水宝地,还是一座被诅咒的城池,从建造开始便受到了诅咒,历代历朝的人都找不出诅咒的根源。

人们只是知道,吴山城的人口不能过万,一旦过万,多余的人就会离奇消失或死亡,没人清楚是什么原因,也没人能找到消失的人。

从古到今,八百年来,能人异士无数,欲探清此事,结果都莫名其妙死了。

死的人多了,也就没人敢追查了。

于是,吴山城成为了玄昆皇朝唯一一座严格控制人口的城池。

萧云对于吴山城的历史来由自然是一概不知,若是萧云知道吴山城如此邪门,估计连城门也不敢进,害怕自己成为那第一万零一个人。

此时,萧云正凝视着城门上的三个字。

他的眉间时而皱起,时而舒张,神色迷惑,仿佛遇到了什么难解的问题。

不是因为萧云不认识城门上的三个字,虽然萧云读书不多,文化水平有限,但是“吴山城”这三个字还是认得的。

就字体而论,这三个字写得甚好,笔画撇捺之间,龙飞凤舞,笔翰如流,从中可见笔者极高的书法功力和涵养,自成大家。

当然,萧云是个粗俗之人,不懂书法艺术,自然体会不到字体的妙处,但不妨碍他对字体的观赏鉴别,“吴山城”三个字本身是没有任何歧义的,问题就出在它的字形上。

诡异之处在于“吴”字。

“吴”上有“口”,如同一张哭丧的脸,悲悲戚戚。

初看并无感觉,但细看之下,却生动起来,似真似幻,跃跃欲出,仿若宣纸上的人脸跃然纸上。

偏偏这三个字是血红色的,宛若鲜血在字体上缓缓流动,看了令人不寒而栗,望得久了,耳边似乎能听到阵阵呜咽的哭声。

萧云的脸色霎时变得异常苍白,虽然正午的太阳正热辣辣地照射在他的身上,他却感觉不到丝毫温暖,只感到心寒身冷。

太邪门了!

他有种心悸感,看了一阵便不敢再看,慌忙收回了目光,低下了头,他轻轻拉扯叶大娘的衣袖,低声道:“大娘,你知道城门上的字是谁写的吗?”

“啥?”

叶大娘年纪大了,听力下降了,没听清楚。

“你知道城门上的字是谁写的么?”萧云略略提高音量,重复了一遍。

“哦,你说城门上的三个字啊。”

叶大娘这才听清,她抬头观望了一下城门上的三个大字,神色瞬间变了,神情严肃惊慌,她迅速低下头,回身小声叮咛萧云:“阿云,莫多问,也不要盯着城门上的字看,会招来不幸的。”

看字体也能招来不幸?

这都哪门子的事?

人类都对古古怪怪的事情怀有浓厚的兴趣,喜欢刨根问底,萧云也不例外。

萧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,他忍不住追问道:“为什么?”

叶大娘嘴唇微张,尚未回答他,就听身后传来一个幽冷的声音:“少年,好奇心会害死人的。”

声音空幽飘忽,缥缈无踪。

萧云颇为惊奇,连忙回过头,就见到一个怪异的人袖手站在他身后,呆板地“望”着他。

此人肤色惨白,神情冰冷,就像从千年寒冰中挖出来的尸体。大热天,萧云依然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寒意。

此人看起来极为神秘,身穿黑色的长袍,长袍上打满了补丁;头戴黑色的帽子,帽子上破了一个洞,从洞中可以看出他没有一根头发,光秃秃的。

他的脸色也是黑色的,胡子也不例外,唯有他的眼睛是全白色的——他是一个瞎子。

那两颗惨白的眼珠直勾勾地盯着萧云。

萧云有种错觉,瞎子此时正在细细端详他,惨白的眼珠泛出两点幽光,如同夜晚坟墓中冒出的鬼火,很是渗人。

若是深更半夜,瞎子突然出现在萧云身后,估计能将他吓得灵魂出窍。

“此话怎讲?”萧云奇道。

他的好奇心暂时战胜了恐惧。

“你真想知道呐。呵呵!”瞎子怪异地轻笑两声,他笑起来比哭起来还难看:“那我就告诉你吧。”

叶大娘急了,急忙摆手打断瞎子的话:“别说,会招来不祥。”

“别慌,不要紧。我自有分寸。”瞎子轻轻摆摆手,示意叶大娘不要插话,他低声又说了一句唯有他能听到的话:“我可是死过一回的人了。”

“你们听说过吴山城的第一任城主吧?”瞎子幽幽道,声音中仿佛蕴含着一种穿越了千百年的感慨。

“自然听过,他是历史上有名的大贪官,贪婪欢淫无度,到处搜刮民脂民膏,家财万贯!”叶大娘厌恶道。

“呵,这只是世俗人对他的看法,你真的相信他是一个大贪官吗?”瞎子不以为然笑道。

“大家都这样说,应该错不了。”叶大娘点头肯定道,同时奇怪地望着瞎子,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问,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有如此奇怪的想法。

“呵呵!”

瞎子淡淡一笑,没有继续纠缠在这个问题上,他抬眼“望”着城门上的字,幽幽道:“传说,城门上的三个字,其实就是吴山城的第一任城主书写而成。”


“那为什么会招来不祥?”萧云不解道。

“此事说来话长。”瞎子沉言道。

“八百年前,此地荒无人烟,穷山恶水,妖怪鬼魅频繁出没于十万大山。流放此地的罪民时常被妖怪鬼魅祸害,死伤无数。

第一任城主聚众建城,城门建好后,城主亲自题字。你现在见到城门上的字体是血红色的,其实,他原本是用墨汁书写的,所以本应是黑色的。”

“黑色?”萧云瞪大了眼眸,不敢相信。

我读书少,你不要骗我。

“不错,就在他落笔写完,脸色突然涨红如猪肝,口中猛喷鲜血,连喷三口,将三个字染成了血红色。

而后,天地变色,乌云盖顶,雷电交加,大雨倾盆,天崩地裂,地下水喷涌,吴山城不远处的忆川河就是如此来的。”

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,第一任城主就病倒了,三天后,他仰天长叹:‘天地不仁’!!随之,咳血三升,便撒手人寰。世人都说他受诅咒而死。

第一任城主的名字就叫陈川!忆川河就是为了纪念他而起的河名。现在,知道他名字的人已经不多了,他死之后,也没人知道他葬在何处。”

瞎子一成不变的冰霜脸,第一次出现感怀悲悯的神情。

“可惜了,虽是个贪官,却也干了件好事。”叶大娘叹息道。

虽然陈川不知出于有意还是无意干了一件善事,但是依然无法改变陈川在叶大娘心中贪官的观念。

毕竟世人皆道,他是为了敛财才建城的。

“怎么有种看恐怖片的既视感?”

萧云听了心里直发毛。

他万万没想到,一座深山小城来头竟然如此之大,这严重颠覆了他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他宁愿相信这是无稽之谈。

但是,见识了女尸诈尸、茶壶精和葫芦精之后,不管他愿不愿相信,他都必须接受,这就是现实。

“据说,陈川还有后人苟延残喘于世间。不过命运悲惨,世代受诅咒所累,生活困苦多难,无以为继。延续八百载,如无意外,在此世将会香火断绝。”

瞎子惨白的眼珠不经意地从叶大娘身上扫过,仰天幽幽叹息。

叶大娘奇怪地端详着瞎子的脸孔,她总感觉瞎子似曾相识,但是她又确信自己从没有遇见过瞎子。

此人是谁?

叶大娘有些纳闷。

“瞎子,你是算命的吗?”萧云目瞪口呆望着瞎子,愣了半响才诧异道。

知过去,定命运,断人祸福,如此鬼神莫测的本领,实在令萧云大为惊奇。

“是,但也不是,我只是一个不应该存在世间的人。”瞎子轻言道:“有些事情劝君莫多问,否则惹祸上身。”

萧云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,惊诧地看着瞎子,忍不住回头又瞧了一眼城门上的三个字。

意识突然恍惚,不知是眼花还是错觉,“吴”字上的哭丧脸,突然活了过来,流着血泪,哭丧着脸,径直朝他飞了回来,耳边响起呜呜咽咽的哭泣声。

“啊!”

萧云骇然变色,大喊一声,不由自主地倒退两步,身体撞在瞎子身上,双手胡乱摇摆,想阻止哭丧脸。

但哭丧脸宛若透明无质一般,无视萧云的阻拦,直接撞入萧云体内消失不见。

萧云突然感觉身体发冷,不断往外冒冷汗,肠胃更是有种恶心想呕吐的感觉,脸色变得极差,苍白如纸,虚汗直冒。

叶大娘紧张担忧地望着萧云,急切道:“你没事吧,阿云,发生了什么事?不要吓我啊。”

“不好!”

瞎子低喝道,他脸色变得异常难看。他单手捏了个奇怪的法决,三根惨白的手指搭在萧云的脉搏上,瞬间,脸色更难看了几分。

“少年,你要小心了,好自为之吧。”瞎子目光阴沉地“望”着萧云,无奈道。

“为什么?”萧云惊道,他有种不祥的预感,自身刚才似乎遭遇了极为可怕的事情。

难道他被下诅咒了吗?

“不可说,不可说。”瞎子连连摇头,神色古怪落寞,不再多言。

他默然转身,手持竹棒,点在地上,响起哆哆声,蹒跚而去,背影苍老凄清。

叶大娘神色忧虑,凝望瞎子远去的背景,直到他消失在树荫后,随后见萧云一脸担忧恐慌,不由心疼地宽慰道:“阿云,不要将他的话记在心上。现在江湖骗子众多,妖言惑众,他们的话不可信。”

“你们两个,别站在那里发愣,到底要不要进城,轮到你们了。”一名守门士兵不耐烦地朝叶大娘和萧云呵斥道。

“哎,我们进城。”叶大娘连忙拉住萧云的手臂,回身朝士兵走去,将准备好的六枚铜板递上,放到士兵手中。

“不错,很上道。进去吧。”

士兵笑嘻嘻地接过铜板,悄悄地将其中两枚铜板放进衣袖中,然后才将剩余的四枚铜板放进专门存放进城费的木箱中。

“嗯?!站住!”

士兵这时才留意到萧云,见到萧云略显妖媚的俊脸,顿时两眼放光,好像苍蝇见到了腐肉,油嘴滑舌:“哟,这位娘子面生得很呐,哪里人,可真标致!”

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,见多了三围粗壮满脸横肉的妇人,猛然见到妩媚似妖的萧云,简直就如见天仙。

“昨夜血月当空,妖魔作乱,我怀疑你是妖精,跟我进城楼检查一下身体,确认没事才可以进城。”

士兵脸上露出淫笑,伸手就想摸萧云的脸,嬉笑道:“你可要好好配合检查哦,否则进不了城。瞧瞧这肌肤,又白又嫩,嫩得可以捏出水来。城里莳花馆的头牌颖儿姑娘,都没有你俏丽!”

萧云大为错愕,愣了半响,这都哪门子事。

他堂堂七尺男儿,竟然被人当成美女,还被当众调戏了。

这简直就是侮辱!

他心里的怒火,就像火球一样在胸膛里乱滚,然后,一下子窜上天灵盖,脸色腾地红起来,星目闪烁着无法遏止的怒火。

在旁人看来,此时萧云的模样却妖艳无比,即使生气,也带给人一种似嗔还羞的惊艳感。


“哇,绝色啊!连生气也这般娇媚,当了十几年差,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靓丽的女子。”

守门士兵目泛淫光,抹了一把嘴唇,手上动作更快了,朝萧云抓来。

萧云怒发冲冠,正想给这个不要脸的士兵来一拳,教他怎么做人。

忽然,叶大娘斜地里横身挡在萧云的身前,抢先解释道:“官爷,你误会了。他是我侄子,并非女儿身,从北塞伏城过来探亲的,不是奸细。没事我们就先进城了。”

守门士兵哪会轻易放弃,见叶大娘挡在面前,恶从心起,蛮狠道:“我看他是女扮男装吧,哪个男人长得如此俊俏标致呢?来,必须检查。”

萧云听了瞎子的话,心情本就不佳,现在又莫名其妙被守门士兵见色起意,当女人来调戏,更是怒火中烧,他恨不得一个鞋巴甩在此名守门士兵的脸上。

眼睛瞎了就算了,还如此无耻!

自古民不与官斗,古代的官差其实和土匪没什么两样的,区别只是身上的衣服。

但不愿惹事,并不等于不敢惹事。善良退让只是会让对方得寸进尺。惹毛了他,照打不误。

往深山里一钻,没十年八年休想找到人。

“梁兄,现在是当差的时间,勿惹事。后面的诸多百姓都在看着咱们呢!”

另一名守门士兵实在看不下去了,连忙走过来拉住梁奎的手臂,低声提醒道:“你至少要装装样子吧,快点放他们进去吧。”

梁奎怨恨地暼了同伴一眼,眼底一丝诡异的绿色幽光闪过,想想也不能闹大,这才不甘心的让开道路,遗憾道:“好吧,你们进去吧。”

梁奎手臂一挥,让开身体,很不情愿地放萧云和叶大娘进去,目光却依旧恋恋不舍地追随着萧云,连排在萧云身后的大爷递上的进城费都忘了接收,大爷见机溜了进城,掏出的钱自然放回兜里。

跟随在大娘身后,进了城,萧云蓦然感到眼前一亮。

城里城外宛如两个世界,城外颇为荒凉,城内却人气鼎盛。

虽然在路上见到不少人出城,但街道上依然热闹非凡,人声鼎沸,吆喝叫卖声不断。

人流如织,辘辘马车行驶在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,人来人往,熙熙攘攘。

街道两旁的商铺顾客盈门,尤其是米粮铺,当铺,皮草铺,兵器铺和符箓堂,客流更是络绎不绝。

最热闹的要数街道两旁,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摊子,他们都是从山里赶到城里,将家中一些物品挑来吴山城摆摊出售的,他们热情地招呼过往的行人。

“快来看呐,上等狐皮哟,完整无损,外观平顺手感好,柔软舒适,货真价实,只要十两银子!”

“出售祖传灵符,可驱魔伏妖,保你平安,不买也来看看咯!”

“深山老林千年人参,食之起死回生,肉白骨活人血,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,速速抢购。”

“新鲜出炉的包子馒头哟......”

……

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,讨价还价激烈地争论。

萧云好奇地打量着街道上的一切,颇感新奇。

空气中弥漫着淡雅的茶香、浓烈的酒香、淡淡的脂粉香和汗味。

临街是一排茶楼和酒馆,生意非常火爆。

在茶楼酒馆的侧旁空地上还有不少说书人。说书人将江湖传说,仙神妖怪之故事,娓娓道来,引得路人围观倾听。

在众多的围观者中,三三两两地站着一些穿道服的人,一个个仙风道骨,气宇轩昂,颇为引人瞩目。衣着打扮也颇为清雅脱俗,青玉束冠,长袖飘逸,气质出众。

萧云颇为羡慕,他们应该就是修仙者了吧,果然生得丰神俊秀,气度不凡。

见他们听得入神,萧云也颇为好奇,不禁挤了进去,也支起了耳朵聆听。

“话说昨夜血月惊天,魔头出世,引起世间纷乱。于是,闭关三百年的张真人出世,驾临吴山,除魔卫道......”

昨夜血月惊天?

萧云心里一惊。

竟有这般诡异恐怖的事情发生?

他都没留意到,是了,昨晚他在葫芦空间里折腾了一宿,出来时天已大亮,所以就错过了。

萧云正感可惜,叶大娘突然将他拉了出来。

“阿云,别听了,这边来,街道上人多繁杂,莫走散了。”叶大娘提醒萧云。

“大娘,我晓得。”萧云跟随叶大娘的脚步,一边瞟着街道旁稀奇古怪的东西,一边问叶大娘:“大娘,我们不摆摊吗?我见到街道上不少摊位都在出售药草。”

“不用,我们出来一趟不容易,时间不够,要尽快将药草处理掉,好赶回去,所以要低价出售给药店。”

“大娘,我们为什么那么急,如果时间不够,我们可以在城里找个地方,随便宿一夜,明早再回。”萧云疑惑道。

“吴山城是不能过夜的,否则会出事。即使你想留下,到了时间,城内的士兵也会赶人。原因你就不要追问了,会招来不详。”叶大娘语重心长道。

吴山城忌讳的事情真多啊!神神秘秘、古古怪怪的事情真是层出不穷。

萧云不由感慨。

“嘿,姑娘,过来看看我们店铺的衣服吧,很漂亮的,相信你一定喜欢,穿了就不想脱下来。”

街道旁,一间成衣店的老板热情地招揽萧云进店。

“姑娘?你叫谁啊?瞪大你的狗眼,看清楚点,我是男的。”

萧云恶狠狠地给了成衣店老板一个鄙视的眼神。

眼光如此差劲,连男女都分不清,竟然还出来做生意,小心亏死你!

萧云跟随在叶大娘身后,一路往前走,走了盏茶功夫,终于来到一间药店。

萧云抬头一看,店铺挂着牌匾:“百草斋”。

掌柜坐在柜台里噼里啪啦地敲着算盘,听到动静,忙抬起头,见叶大娘出现在店门口,笑着迎了出来,道:“叶大娘,你来了,快请进吧。”

“好,你稍等。阿云,你在店外等我,在附近随便逛逛,莫要走远,我进去一会就出来。喏,这里有点小钱,你拿去,见到喜欢的东西就买下来。”

叶大娘从怀里掏出七八个铜板塞进萧云的手里,便和掌柜提着装药草的两个竹篮进店了。


萧云掂量着手里的七八个铜钱,不知买些什么好。

他没有用过铜钱,不了解铜钱的购买力,不知怎么交易。

铜钱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。

从汉朝,唐朝,清朝三个时期的数据来看,一文钱,在唐朝时期最是硬通货。

如果按照今天国家倡导的饮食标准,每人每天需要主食800克。

那么,如果是在汉朝,一文钱能让一人一天饱食。在唐朝,一文钱,甚至能够解决一人三天的伙食。在清朝,一文钱,只能饿肚子了,清初,十文钱一斤大米。

萧远站在百草斋门前,左右观望了一阵,发现路过的人,尤其是英雄好汉,都喜欢朝自己看来,两眼发光,也不知是看中了他,还是看中了他手中的铜钱。

淦,不会硬抢吧?

萧云连忙将手中的铜钱塞进怀里,藏得严严实实。看他们也不像善类,凶神恶煞,腰间还别着刀,一副吃人不吐骨头的样子,别被他们劫财又劫色了。

哎,苦恼啊,人长得漂亮就是会遇到这种问题。

他很想真诚地和他们沟通一下,说明一下他自个儿的想法,虽然想找一个比他更漂亮的比较困难,但是,感情的事情是不可以勉强的,他们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。

啊呸,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呢?

头痛啊!

萧云感觉自己中邪了,思想不纯洁了。

......

萧云信步走在大街上,东逛逛,西走走,看到有趣的东西就凑上去瞧瞧。

偶尔见到喜欢的或者感兴趣的东西,他就在摊位上蹲下来,问问价格。

摊位上的摊主都相当热情,口沫四横飞地向萧云推销介绍自己的产品。

可惜,萧云看上的东西,价格都贵了点,他手里的七八个铜钱根本买不起,还不到商品价格的一个零头。

摊主们纯粹浪费表情,最后一脸不悦地将萧云赶走了。

不过,萧云也粗略了解了铜钱的购买力。

一文钱的价值还是挺高的,比如可以买到两个大肉包、一碗散酒或者一根冰糖葫芦等等。

最后,萧云花了一文钱,买了一根冰糖葫芦,慢慢啃着吃,悠哉游哉地走在街上。

逛了半个时辰,见到前面有一间酒馆,想到自己此时也有点饿了,他便走了进去,找了个僻静的座位坐下,招手叫来店小二。

“小二,有黑狗血吗?”萧云可没忘记玉葫芦,是时候解决这个葫芦精了,连他都敢雷劈,真是反了天了。

“有。”小二含笑道。

黑狗血可是每家酒馆必备之物,不少进山打猎采药的人都会备上一份黑狗血和一壶烈酒。黑狗血是驱邪用的,烈酒是壮胆用的。

“多少钱一碗?”萧云谨慎问道,大娘说了,城里黑店可不少,专宰外地人,一碗长寿面都要一两银子,真特么的黑!

“一文钱。”

“那好,给我来一碗,记得要新鲜的啊。昨天我的手掌不巧摸到了不干净的阴邪东西,想驱邪。”

小二答应一声,很快端来一碗黑狗血:“客官,请慢用。”

卧槽!

萧云眼都瞪大了,连忙用衣袖捂住了鼻子,特么的,这就是传说中可以驱邪的黑狗血?

怎么气味那么腥,还那么冲,堪比大蒜!

不管了。

有用就行。

萧云从脖子上将玉葫芦拉了出来,将玉葫芦放到碗旁边,得瑟道:“看到了吗?这就是可以斩妖除魔的黑狗血啊,专治各种不服,就问你怕怕?”

玉葫芦无动于衷。

萧云威胁道:“以后呢,要乖乖听我的话,不能用雷劈我,我叫你向东,你就不能向西,不然我就将你泡进黑狗血里,泡够一百年。明白吗?”

玉葫芦还是很有用的,里面那么大的空间,土地又肥沃,那可是黑土啊,价值千金,不用来种粮养猪实在太可惜了。

所以,萧云想收服玉葫芦,让它为自己所用。

玉葫芦依然一动不动,毫无反应。

“喂,你给点反应啊,不然我感觉自己很没有面子啊。”萧云脸色有些羞红,这无敌臭葫芦真是软硬不吃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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